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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哥的文章 / 老哥的散文

2020/03/06好的文章

童年

文/谢娟

当黑暗笼罩了整个大地时,远处城市的灯光闪烁,当城市离我们越来越近的时候,我们的心是那么的浮躁,变得麻木与萧条,城市的灯火辉煌让我们越来越远离了自然。

拾起记忆沙滩上的贝壳,静静地,慢慢地回想起了那时的岁月……

夕阳下有三个小身影,手握兵器在激烈的打斗。一个小女孩,两个大约一般大的小男孩,女孩对大点的男孩说:“放开小王子,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大男孩大笑说道:“想救他?就看你是否有这本事!”小点的男孩对小女孩说:“不要管我!快走!”女孩对小点的男孩说:“既然我答应了国王,就要把小王子救回,我是决不会退缩的!”大男孩大笑道:“好!有骨气!那不必啰嗦了,开始吧!”

两个影子就这样在夕阳下相互打斗,经过了很长时间,女孩弹出一粒珍珠,击中了男孩的穴位,并用剑指着男孩。“小平!吃饭了!看你们这些孩子,弄得这么脏!快拍怕灰!走!吃饭去!”是小平的妈妈来了,我们呵呵地笑起来,我大笑道:“哥,你又输了哦!”老哥不服气道:“比武还没结束,这次不算。”

那个小点的男孩就是我侄子,他喊道:“老舅你骗人,耍赖!不要脸!”哥忙说:“好好好,我认输,还不行吗?瞧瞧你急的,小样儿!”我们都笑了。这时太阳已落山了,我们侄仨就在夕阳下和母亲乐呵呵地回家了。

那是我儿时最喜欢玩的一种游戏,总喜欢模仿电视里的武侠。我和侄子永远都扮演着“好人”的角色,而老哥就只能扮演着“坏人”的角色。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些夏天,我最爱屁颠屁颠地跟在老哥身后当“跟屁虫”了,老哥喜欢拿着鱼网和锋利的鱼叉,在河里捉鱼和河边捕青蛙,而我就是帮他保管劳动成果的“专业人员”。跟他跑多了,看见他捕得那么轻松,心里还是不由得想尝试一下。于是我便想用实际行动证明一下那并不合适我,捞了大半天连条鱼的影子都不见,心里面不服输的勇气迫使我再尝试一下。突然一举起鱼网,里面竟然捕到了一条大鱼。当时的我太兴奋了,跑回家里把它好好养在了鱼缸里,但等我放学回家时,发现鱼不在了,我妈说大概被猫给吃了,当时犹如听到一声炸雷一样,心中怒火冲天,我跑去找猫,对着猫骂了好久,但事实证明这些都是无用的,猫又不知道我在讲什么!只好就这样让那鱼安息了。

这些往事都尘封在了儿时的记忆中,儿时我们的脑袋瓜里总是会不断冒出各种让人匪夷所思的想法,但这些永远是童真、无邪的。只有儿时的我们才会无忧无愁地生活,开开心地与自己的伙伴玩耍,而这些都已远去……

每当我想到这些甜蜜而幸福的时光时,不管我是在城市读书,还是在城市里过节,我的心立刻变得单纯和安宁。回忆童年,往事不断晃动,谁的童年不精彩呢?想着想着,在城市的灯光里,我的嘴角又浮出了一丝微笑。

雨中上羊山

文/璩勇

很少有人会去组织雨中游羊山,旬阳的文化人就这样做了。这样的效果其实蛮好,雾大看不远、路滑不敢看远,大家就紧盯着自己前后方圆几十米的空间。结果山里的花花草草、瓜瓜果果就遭殃了,五味子一股中药味,野核桃还有点涩、毛板栗还没有脱壳绿色的刺还有些扎手、斑斓的金银花谁都没有招惹啊,山下来的这伙歹人就明目张胆下手了,偏偏羊山的男男女女还引狼入室,“那个金瓜不好,你摘这个大的”、“坎上那树核桃皮薄”、“野桃小、黑点点难看,吃起来可香”、“这树花红甜、脆!”

迷雾细雨中的羊山,是色彩更浓烈的世界,村俗艳丽的大红大黄大绿,挑逗人们的味觉、刺激大家的视觉,让叽叽喳喳的女人们时常显得尖利的声调婉转起来、添了点沙沙的磁性。

一位老者走近时,才让我从那刹那的眩晕中走出。

老者姓危,羊山村人。年过七旬却看似五十左右面貌。下山给在旬阳县城的女儿捎菜,菜送上便车找到熟人,他现在回返途中。儿女四个,现在都在山外的世界——最小的儿子在陕西的名校西安铁路一中教书。

危老哥很是健谈。说东宝塔、说洪恩寺,只埋怨县里刊碑弄错了年代,“寺庙是明正德年间烧毁的,咋可能建寺庙的年代也是正德年间?咋可能才建起就烧了?建庙时间肯定比明正德年间要早!”危老哥的四间土墙房就建在原来的洪恩寺旧址边,寺庙残留的瓦片,有几片就盖在了他家的房上。

那时大家还不晓得保护文物。后来就懂了。

早先,大家拿东宝塔的砖回家拱门窗,东宝塔最下面几层快掏空了。后来知道应该保护,再也没有人打东宝塔的主意。现在,东宝塔周围一圈松柏已经高有数丈。

危老哥识字,当过三十多年村文书。在他看来,这个村子最特别的是:不过1000人的村子,居然有70多个姓氏。你说奇怪不奇怪?

羊山已经是1400米以上的高山,属于秦岭余脉。羊山顶上、洪恩寺边是缺水的。但是当地把草甸等处所叫荡。荡作为名词,指的是浅水湖,是积水长草的洼地。羊山早先的居民是湖广迁移来的?

危老哥说,以前羊山并不是谁都能够来定居,羊山早年是土匪盘踞的地方。

给我们带路的青年版画家、构元中学的尉迟老师就是这样一个剽悍有匪性的人。做事毫不拖泥带水,偏又是很细致很耐烦的老师,指导了超过100人次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美术展览,教出的学生每年都有考入艺术院校的!

——不过这是又一个故事,该在另外一篇文章说了。

我的老哥

文/李冰

今年清明节前,我和我妈小住澳洲半年后回到汕头,老哥稍后也从伦敦回国参加学术会议,顺便回家探亲。没有像以往那样邀约亲朋好友,老哥只想与母亲和我共度恬静日子。一周后,驱车送老哥乘机飞武汉,在草木生长时节,在潮汕机场,老哥一句话说得草木也动情:“来,咱兄妹合个影留念。以后你可能经常到澳洲,咱们见面更不容易!”

是啊,回首数十载同胞兄妹,我和老哥同处一个屋檐下的日子却屈指可数。

童年时,我是外公外婆家的“主人”,老哥则是“人客”。16岁高中毕业,我“留城”当工人,长我一岁半的老哥则“上山下乡”。78年高考,老哥“金榜题名”,放下锄头,背上行囊,离开万峰山林场去北京。直至远涉重洋,落户英伦,兄妹的空间距离愈隔愈远,相互间联系也不甚密切。只知他一直是各种忙。

忙忙碌碌的老哥,这些年到底忙出些什么名堂,我一直不甚了了。知道他教学之余,常有著作,曾让他带回他出版的书刊,让我瞧上一瞧,他应声“好”,旋即又加上一句:“很枯燥,不如读你的散文有趣。”每每回国探亲,他总是“忘了带”。在家中,他跟我聊的多是“过日子”,不是“拼事业”,互相吐槽谋生不易。厨房里,我做饭,他洗碗,各司其职,平平实实——他是我哥!

直到那日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老哥好友发的链接:《从1到N:英国学者为中国创新支招》——《中国科技报》头版头条。那是该报驻伦敦记者对“英国学者”、我的老哥的专访,我才既感意外、又不意外!我深知他一贯的行事风格。有些人做事是未做先说,说了不做;有些人是做了才说,或做了不说。老哥属于后者。而他在家中缄口不言,可能更为着兼顾我的“玻璃心”,怕因他的“有出息”,反衬了妹妹的“没出息”吧?!

要知道,在当年外婆口中,我可是比老哥聪明伶俐多了——那个寒暑假从府城到乡下客居的小哥,“被他妹妹骗去卖了还帮着数钱呢”。而幼稚时兄妹一起生活,让我记住的,也多是一些他的“糗事”。

当年,我是乡下外婆家的“常住人口”,哥只是暂住。他对乡村的无知、略带城里孩子的娇气,很被我们那群野孩子“鄙视”。尤其夏夜成群结队玩“地雷战、地道战”,他远不及“土八路”骁勇善战。有一晚上因为他的“笨”,被开除出队。一个人在外婆的竹林居大门外龙眼树下孤独徘徊,看小伙伴们在野外田园的番薯垅中“游击战”打得激烈,久久不愿离去……作为妹妹,我心内难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气”。但终归我属于那群野孩子,未能离开“组织”,陪伴自己孤独的哥哥。只是那个月光下更显伶仃单薄的身影,一直留在记忆!

他不仅“笨”,还“一根筋”。读初中时,我们都跟在城里父母身边。但父母经常“下乡”,无暇顾及我们兄妹三餐,妈便把我们的粮油肉票证交到她单位食堂寄膳。因此,放学后,我们背着书包去到下水门街妈妈的单位。若未到用餐时间,兄妹都喜欢阅读单位的报纸书刊。有一两个母亲的同事间或会跟我哥逗趣,性格安静的他总是避之不及借机溜走。有一回,这同事又拦住我哥,并以什么借口用粉笔“画地为牢”,让他站在其中不准离开。哥试图逃走,都被他截住。几番来回,又羞又恼的哥哥便站在那“小牢房”中不挪动了。母亲的同事随后离开忙其他事情。但我哥却来了脾气,就那么沉着一副稚脸,站在那一动不动。待那同事回过神来,赶紧过来解除“禁令”,但那少年似乎铁了心,“誓把牢底站穿”。

哥也未能是我处困境时的定心丸。十五岁那年,我在金中高厝塘农场劳动。垦荒时,被山坡坠落的大石块压伤,倒地不起。老师同学扛着担架,走十几里山路,把我抬到潮州中心医院,停在急诊室门外地上。那天,父母刚好都下乡。最先赶到医院的家属是哥哥。那时的我,少女的心思,不太在乎是否伤情严重,在乎的是形象。想着自己蓬头垢面躺在担架上,一副“伤兵败将”的狼狈相,便很羞愧,一直扯着被单,蒙住脸。知道哥哥来到身边,便悄悄拉开被单一角,看到穿着白的确良衬衫的哥哥,长长的衣袖耷拉着,低垂着头,红着眼眶看着我,一声不吭,只把所有的话写在脸上:伤心、焦急、无措、无助。那一刻,我反倒觉得可怜的是他而不是自己。

那些稚拙,犹在昨日,眼前老哥,已步入金秋。几经打听,我终于知道了老哥在其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学术地位令人瞩目。有一专著,由英国卢德里奇出版集团(Routledge)出版,居亚马逊书店东亚图书类畅销书排行榜第13位,被欧盟前主席普罗迪则誉为各国学者和政策制定者了解中国改革、创新的“必读书目”。他曾任全英中国经济学会年度主席。今年五月,他被选为全英创业协会理事——这到底是些什么位置?老哥简单回应:“比较重要”。

终归隔行如隔山,老哥在那些“比较重要”的位置,做那些“比较重要”的事情,于我总是“比较抽象”。于是,我和我妈将他的工作简化为:大学执教鞭,伏案写文章,飞来飞去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只是他日渐稀疏的头发、沧桑的脸,使我暗忖他几多付出、几多耕耘,使我不由自主尊称他为“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