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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代的文章 / 年代的散文

2020/03/06好的文章

遇见未知的自己

文/杨晨芙

是该写些什么祭奠自己的青春了。时光飞逝,白云苍狗,十九匆匆而至,我却还没找到自己。

感觉自己的记忆力比别人好很多,那些会被大多数人遗忘的事于我却是那样深刻。没有选择性记忆也没有选择性遗忘,就这样都记住了,包括出现在我生命中的过客似乎都一一存在脑海中。如果这里你曾经来过,那么我一定都记得。如果声音不记得,那是不是青春在和我们捕风捉影?

语言就像一根刺,没有运用恰当就会伤害到人。十九岁的自己像青涩的玫瑰花,浑身带刺,虽然散发出青春的朝气蓬勃,让人喜爱,却在不经意间深深伤害了他人。那些话语有的琢磨了太久一说出口像是变了味道,有的不经大脑从嘴里吐出,承受不了的人不容分说渐行渐远,却留下了真正喜爱自己的人。

1994年,从火星降临地球,地球母亲赐予我一个生活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那时爸爸妈妈还很年轻,我还很幼小,不会思考,只会依偎在父母的怀里,睁着眼睛看看这个我将度过作为人类生活几十年的世界,我充满无限新奇。

那是个家里有黑白电视就了不得的年代,那是个绿树繁花、草长莺飞的年代,那是个小孩每天两毛钱的零花钱却能乐呵呵地笑上一天的年代,那是个一毛钱能买到冰袋,两毛钱可以买到冰棒的年代……那是个单纯又幸福的年代。我就在这个年代中呱呱坠地,成长着,感受着,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世界,遇见未知的自己。

2000年,第一次走进学校,第一次扮演学生这个角色,第一次觉得世界那么大,而我这么渺小。爸爸说在这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虚心请教。如预料般,我确实学到了不少,“被学”比“学”的更多。我那一群可爱的小伙伴们好像都很喜欢我,因此每次放学我都会被他们围堵在厕所里,他们在外面,而我在里面。然后他们会跟我说很多很多我听不懂的话,所以每天我都回家很晚。回家后,爷爷问起来,我就把这事跟爷爷说了,他很愤怒,差点闹到老师那里去。当时我就纳闷了,为何爷爷讨厌他们,分明那是喜欢我的表现呀!后来长大了一些,渐渐明白了,那个行为叫做“欺负”。哈哈,我真笨,连老师也这样说我。

就那样度过了我的小学生涯。迷惘。成长。坚强。

如果说小学六年于我是地狱似的残酷,那么初中就是我始料未及的天堂。

2006年,走进初中,开始过五四青年节,入团,竞选学生会干部,这一切让我又成长不少,觉得作为人类还挺有意思的。于是,我洋洋得意地度过了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初中三年。

如果要用四个字来形容我那三年,那就是“如鱼得水”。一点没有夸张,也没有自负,事实往往更加美好。成绩优异,月考期考数一数二(年级排名),深受老师喜爱,学校的模范生,学习标兵,一系列荣誉像雾霭,蒙蔽了双眼,拨云散雾过后,一切都已来不及。

2009年6月18日,中考。事实上我是不用参加的,因为在一周之前我通过了一中的保送生考试,获得了保送资格,因此无论如何我必然有个去处,而且是大家都羡慕的去处。至于原因,想必是我之前做的一个决定——填写了师范的报名表。中考结果出来后我以较高的分数被录取了,然后8月的某一天打电话让我去面试。

我将永远记得那天。那次的选择。

四年后,我在这里。与许多同龄人相比,我不再幼稚。当他们还在大学溜达的时候,我已在很多培训学校给学生上了N多次课,已经有几百个学生亲切地叫我杨老师,而我的19岁是在讲台上过的。

那是我的19岁。还是会。还是会很难受。

书信年代

文/蒋波

对书信有种特别而亲切的情愫,怀念起曾经写信的岁月,那时的情景历历在目,至今难忘……

小时候,记得一次母亲鼓励我给远方的姥爷写封信,信的具体内容已经不记得,但其中一个成语天伦之乐却让收到信后的姥爷夸赞不已,说我小小的年纪就懂得用成语,而且十分贴切,值得表扬。能够得到识文断字的姥爷的夸奖,我小小的心田激动不已,对写信的热爱自此开始。

彼时,我常常收到姥爷的来信,叮嘱母亲照顾好我的身体,让我注意安全,还有一些学习方面的建议,有时候,信内还夹有几张精致的剪报,介绍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学习方面的心得之类。我都一一用心读完。看着姥爷龙飞凤舞苍劲有力的字体,想象着姥爷戴着老花镜写信的情景,我觉得,写信收信的日子是那么美好,有那么多心里话要和姥爷倾诉。于是,写信表达我对姥爷深切的思念,成为我童年时光里必不可少的事情。

上中学的时候,我作文写的还不错。于是,在老师的鼓励下试着投稿,一番努力后,我的一篇作文终于变成了铅字,不仅收到样刊还收到了稿费,最高兴的是收到了一封编辑老师鼓励的信件,我手捧信纸,一字字阅读着,欣喜快乐的感觉萦绕开来。在流行交笔友的岁月里,我结交了很多天南地北的笔友,收信写信的美好感觉填补充实了单调枯燥的校园时光。各色的邮票,被我收藏起来,信纸的各种叠法,也逐一掌握。记得读中专的第二年,市里的广播电台举办征文活动,我精心写了一篇,反复修改,又让写字非常好的一位同学帮我认真写到方格信纸上,小心翼翼地粘上邮票,放入带着希望的绿色邮筒。于是,在那个收听时段,抱着小小的收音机,期待着,盼望着,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下午,我的文章伴着优美的旋律,被播音员绘声绘色地朗读起来,我雀跃着,欢呼着,信心大增。最后,播音员还读了我的姓名和联系地址。于是,几天后,我收到了雪片般的来信,又认识了许多笔友。

小小的书信,给我带来希望和憧憬。我写作的热情高涨,一篇篇反复酝酿修改后的文章,通过小小的信件,飞向四面八方。随着一篇篇豆腐块的增多,更坚定了走下去的决心和勇气。尽管现在投稿不再用信件,直接发编辑的电子邮箱即可,但那段书信投稿的时光还是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让我回味无穷。

后来,认识了在外工作的恋人,因为不能经常见面,我们就用书信鸿雁传书,沟通交流,增加感情。一封封热情洋溢牵肠挂肚的信件,使彼此心灵碰撞,互相关心,互相鼓励,温暖的话语跳跃在字里行间,跨越了距离,犹如就在彼此的身边。经过漫长的三年,攒了厚厚的一大摞信件,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他欣赏我的文采,我喜欢他刚劲有力的字迹,这一切,都是书信的功劳。虽然现在,人们的联系方式只限于手机、发短信或网上,简洁快速,但写信的感觉,盼信的心情,读信的惊喜,却不再有。

现在,书信几乎淡出人们的视线,写信的人少之又少。每次路过邮局看到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立着,心头便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但那个写信的年代,家书报平安,写信诉思念的岁月,书信曾带给我们快乐与美好,会永远存在记忆的一角,不会遗忘。

幸福没有模式

文/一季缤纷

他一直认为他和她的婚姻是那个年代的牺牲品。

20世纪70年代,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和她经人介绍相识了。当时他并没有看上她,她长相平平,最要命的是大字不识一个,他却是村里仅有的高中生,在当时那可算是文化人了,要不是家庭太贫困,离高考分数线只差2分的他又怎可能放弃复读,违心在村里的小学当个民办教师?其实他的心气儿高着呢,无奈心强命不强吧。他本来不同意这桩婚事,母亲却告诉他说,好赖人家姑娘不嫌弃咱的贫,找媳妇儿就是居家过日子,能操持家会生娃就行,在农村认字有啥用?又不能当饭吃。他抬眼望望自己家那两间破陋不堪的土坯房,黯然的认了命。

那年的春节,他和她草草的结了婚,婚礼办得极其简陋。婚后四个儿女相继出生,他当民办教师每个月也就几十块的工资,她则在家耕田种地,操持家务,日子在拮据中继续。

尽管她样样行,干起地里的活儿比男人还男人,把家里也收拾的清清爽爽,对他的父母更是孝顺的没话说,是整个村里口碑最好的媳妇儿,可他还是无法喜欢她,他心目中的老婆不是这个样子的,应该是举案齐眉,恩恩爱爱的那种,而不像她,只知道任劳任怨的做家里的一头牛,一点情趣都没有。特别每当看到她在自己面前那一副唯唯诺诺小心谨慎的样子,他更是没了与她说话的欲望。

婚姻不顺,他唯能在事业中寻找自己的快乐和价值,于是他就拼命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的往上升,从刚开始的民办教师,到副校长、校长、一直到乡教办室主任,迎着别人羡慕的目光,他一路爬了上来。其实他知道自己的每一分成果都有她的功劳,要不是她任劳任怨的给他操持家,给他养儿育女,给他孝敬爹娘,他又怎么能有精力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些,他都懂!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她始终默不作声的为他奉献着自己的一切,毫无怨言的背负起了一个家的重任,可以说,没有她的付出,就没有他的今天,这些,他也知!可他始终还是看不上她,更对她产生不了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相处的几十年里,尽管他们从未红过脸,甚至还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他们的婚姻,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他以为他们会这样不痛不痒的过完这辈子。在他心里,其实这桩婚姻一直是他今生最大的缺憾,他向往书中所描述的相濡以沫的爱情,每当看到那种伉俪情深的文章,他的内心都会有一种很深的失落感,尽管老婆也够贤惠,儿女也很可爱,但他却一点都不满足。他想,以他的条件,他应该有更好的生活。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把别人的婚姻当做幸福的模式,去仰视,去羡慕,但他知道,此生他是无福消受了,每每想到这些,他的心里就会徒增些许遗憾,些许不甘。

前年,他退休,四个儿女都学业有成,并陆续在大都市里安了家,于是,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他俩人。他们依旧没什么话可说,他每天自顾自的看报纸、看电视,要么就是练练书法,她则天天不厌其烦的做那些千篇一律的家务,要么就去邻居家串门拉家常。日子就这样在不咸不淡中流失,生活虽不充盈倒也安静。

然而,真应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那句老话,就在他退休的第二年,得了突发性脑溢血,当她看到他那高大的身躯在她面前轰然倒地,吓得声音都变了调,直到他被闻声而来的邻居们送进了医院,她都没有停止啜泣。万幸的是由于抢救及时,他终于脱离了危险,但却是半身不遂了,右腿和右胳膊都不听使唤,嘴也歪了,说话呜哩哇啦的,除了她能够勉强辨别,其他的人都只能茫然地听着。

半个月后,他出院了。儿女们急着回去上班,考虑到他的状况,就买了辆轮椅,并为他雇了个保姆,因为她毕竟年龄大了,要把他160斤重的身板扶上轮椅的确是件很困难的事。其实,她平时也只是让小保姆负责做饭和洗洗涮涮,伺候他的活儿她都尽力亲力亲为,她总说别人干这些她不放心,他是她男人,所以她认为,谁都不会有她这般的尽心尽力。然而,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仿佛一点也减轻不了他的痛苦,生病后的他变得烦躁不堪,每每摸着自己毫无知觉的右腿,他都会哇哇的狂叫个不停,完全没了昔日的儒雅风范,此时的她明白,他是无法接受自己已经偏瘫的事实,要想让他走出来,就必须帮他重新站起来!

此后的日子里,她和小保姆每用轮椅起把他推出家门,两个人搀扶着试图让他站起来学着走路。可无论他们怎么努力,他的那条毫无知觉的腿都是原地不动。于是气馁的他又开始哇哇的狂叫不已,引得路人都投来诧异的目光,看到别人都用复杂的眼光看自己,他更是气急败坏,于是就用含糊不清的话语骂人,他骂她,也骂小保姆,甚至骂那些过往的路人,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中的怨气。她默不作声的任由他去骂,依然很是轻柔地为他按摩那条不听使唤的腿。然而,没几天小保姆却提出辞职,说本来做这种伺候人的工作就够窝心了,还要整天的挨骂,所以不愿干了,她知道挽留没有用,只能无助的看着小保姆愤愤地离去……后来接连换了几个保姆,没有一个能坚持一个月的,因为谁都忍受不了他的挑剔与谩骂。

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锻炼,他总算能够吃力的站起来了,但右腿依然抬不起来。后来,她想了一个办法:在他的右脚上绑上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握在她的手上,他的腿无法抬起来,她就用绳子把它拽起来。就这样,每天的清晨和傍晚,她和保姆便搀扶着他沿着马路边锻炼,保姆搀着他的左胳膊,她就左手搀起他的右胳膊,右手拽着那根系在他右腿上的绳子,慢慢地,他能往前迈步了,从开始的两三米到后来的几百米,他每增加一段路她都会给予极大的鼓励。每一次锻炼下来,她都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但脸上却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她的话也渐渐地多了起来,和他说话就像哄个孩子。她说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所以每天只能拼命的干活,为他分担一切的力所能及,好让他全心全力的打拼事业。她说这些年,她都把他当做偶像一样的崇拜、仰视,这辈子能嫁给他是自己最大的福气!

听了她的话,他如鲠塞喉,他没有想到,一向不善言辞的她竟然能说出这样的一番话,他一直认为她是他婚姻里的遗憾,她却把他视为生命中骄傲!其实这些天来,每当他看到一把年纪的她还要这样辛苦的照顾自己,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内疚与温暖。这些年无休止的操劳,岁月的年轮在她的脸上刻下了一道道深深的印痕,她的面相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显得更苍老一些。她跟他的时候,还是两条乌黑大辫子的妙龄少女,如今却是满头银发的老太太了……每当看到她的白发随风飘舞,他的眼睛里都会有一种湿湿的东西在涌动。她把一辈子的时间都毫无怨言的给了他,他却好像从来没有珍惜过……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他看她的眼神温柔了许多,在想着她的时候,心中也多了一份温暖与感动。

再后来,他慢慢的好了起来,让她一个人搀扶着就可以走路了,吐字也逐渐清晰起来,虽然赶不上正常人,但至少可以不用猜了。于是她就辞退了保姆,她说现在她一个人照顾他就行,这样还可以省去一部分开销,他们还可以无拘无束的聊聊天。说到这里,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他看着她灿烂的脸,突然间发现她是那么的美,就连那一道道深深的皱纹里都放射出一种美的光芒!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呢?她虽然从来都不算漂亮,但她有着很多内在的美,比如她的善良,她的大度,她的隐忍……她其实一直具备一种恬静的美!他突然间意识到,这么些年,其实那种叫做相濡以沫的感情不是一直在自己身边吗?只是他没有慧眼而已,守着幸福还在傻傻的追寻别人的幸福模式!如今,他终于懂得,其实所谓的幸福并不是非要去轰轰烈烈的相爱一场,相濡以沫的爱情也并非是一辈子的卿卿我我。其实平淡才是真,她这么多年与自己患难与共、不离不弃,这才是自己最应该珍惜的幸福啊!

他突然间很庆幸这一场大病,是它让自己明白了幸福的真谛,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所在。原来幸福根本就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就看你懂不懂用心去感知。他知道自己亏欠了她大半生,那么余生里,他将会用他的全部去偿还、去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