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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东的作文

2020/03/18作文大全

关于老鹰的作文

篇一:翔鹰

山,险峻绵亘的群山出现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鸟瞰下去象是绿色的波涛在奔腾翻滚,侧望过去山的轮廓又象是流动的音符,那样地柔美和谐,富有诗意。让人心襟为之开阔。

小鹰是第一次同妈妈一起飞上这么高的天空。他卖力地扇动翅膀,好奇地瞪大了眼睛左顾右盼,生怕漏掉了沿途美丽的风景。此刻如薄纱般的轻云在脚下流泻,高大的群山好像也在称赞小鹰的勇敢。你听,树枝迎风摇曳发出哗哗的响声,多像一阵阵赞扬的掌声呀。小鹰高兴极了,他为自己能在如此广阔的天地里飞行感到无比自豪。

群山的另一面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醉人的绿色将这片辽阔的平川妆点得生机盎然。白色的羊群像草原上盛开的小白花星星点点,怡然自得地享用大自然赐予的甘美水草。牧羊人骑在马上挥舞长鞭指挥着这些活蹦乱跳的小家伙。阳光下的草原一片祥和宁静。

小鹰降低高度,他情不自禁想和这些洁白的小生命打个招呼。

“快回来,不要靠近地面。”妈妈着急地喊。

“为什么?我只想去问个好呀。”小鹰不解地问。

“你没看见牧羊人手里有枪吗?他会以为你去偷他的羊而向你开火的。”妈妈告诫小鹰,“几年前你的一位远房表哥就因为飞落在羊群附近休息被牧羊人打死了。人类是最自私的,他们为了达到利己的目的,会不择手段去做。”

小鹰失望地飞回妈妈的身边。他不明白人干吗要误会他们,同样是生命难道不能友好相处吗?

小鹰每天都从这片草原上飞过,羊群的每次抬头也总能看见他矫健的身影在空中翱翔。尽管小鹰牢记妈妈的话从来没有飞下去同羊群聊过天,但一次次的相遇使彼此都感到一种默契,甚至到了相互依恋的程度。这种无需语言的感情交流是与生俱来,不可磨灭的。

小鹰和羊群的友谊在彼此心间酝酿,随着时间的久远散发出诱人的醇香。不同的生命形式没有让他们感到陌生,因为同在一片蓝天下所有的生命都是那么惬意与美好。

小鹰在一天天地长大,羊群也新添了许多小羊羔,他们天真烂漫地在草丛间嬉戏追逐,奔跑跳跃。

这天,小鹰像往常一样在高空盘旋。突然山谷里一群黑压压的动物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们连蹦带跳,风驰电掣,气势汹汹地向草原逼近。

小鹰降下高度看清了:一群野狼!

就在这时小鹰意识到一个巨大的危险将要降临到那些稚嫩的小羊羔身上。他顾不上多想便展开强劲有力的双翅闪电般向草原上空飞去。

小鹰很快来到羊群之上,看着那些懵然不知的善良生命他真想大喊一声“危险”,但牧羊人手里的猎枪让他犹豫了。此刻牧羊人那双警惕的眼睛似乎正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不能再犹豫了,狼群正快速向这里靠拢,羊群随时都有被这群恶魔吞噬的危险。小鹰在空中拍打翅膀做出各种暗示,可是不会飞行的羊们不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小鹰不顾牧羊人的存在一次次地俯冲到羊群上只有几米远的地方大喊:“山谷里有狼!”

羊群终于明白了,大家慌作一团,互相拥挤着不知该往哪里逃。

“快到北坡的河谷去。”小鹰说。他知道狼群是冲着草盛羊肥的草原去的,而荒凉死寂的河谷是不会引起他们多大的兴趣的。

羊群停止了喧闹,开始有秩序地向河谷前进。牧羊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认定羊群被这只张牙舞爪的鹰吓着了。他慢慢地举起了枪……

枪响了,小鹰长啸一声,拼命扇动受伤的翅膀挣扎着冲回蓝天。炫目的阳光下,许多根鹰毛抖落了下来。纷纷扬扬。

逆来顺受的羊们被眼前的情景激怒了,他们蜂拥上前将毫无防备的牧羊人从马背上掀下来摔个嘴啃泥,然后一个个昂首阔步奔向河谷。

狼群扫荡了一遍草原一无所获,悻悻地撤走了。羊群躲在河谷里安然无恙。牧羊人拍着脑瓜喜滋滋地说是哪只羊发现狼的,该奖励。

羊群沉默不语。

草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小鹰却再也没有出现在天空。孤独和寂寞重新笼罩了羊群,尽管他们携妻带子儿孙满堂一家老小一个不落地站在一块儿。没有小鹰的天空空旷得让人心寒。

羊群像往常一样低头吃草。

“你们快看,小鹰!”一只羊惊呼。

大家抬起头,果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天空尽情地翱翔,变幻出各种英姿。羊群欢呼起来。

这只刚刚离开家独自飞行的雏鹰看到这么多羊为自己鼓劲儿不禁心潮澎湃,激动万分。在他的眼里,这时候的世界是多么美好!

篇二:人·鹰

一天傍晚,国际马戏团,著名训狮员小东,捡到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他打算把猫头鹰养在家中,等它的伤好了,再把它放回大自然。

小东在观察猫头鹰时,发现他头上有一块被胶布贴着的中羽毛。小东觉得不好看,便把胶布撕开了。这时被贴的羽毛闪着光映出一个月亮的形状。这时奇迹出现了。猫头鹰不断变大它的伤也随着变大而消失,猫头鹰大得可以驮起一个人时就不再变大了,更奇的是猫头鹰还会讲人话。

猫头鹰这一变把小东吓得差一点儿昏过去,他一边发抖一问:“你……你……你怎么会变大,会……会讲人话?”猫头鹰笑了笑,说:“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只是从一个人类还未找到的小岛上的猫头鹰。”小东听了,心里的那块大石头落了下来。小东问猫头鹰:“你来这干什么?”猫头鹰说:“这还得从头说起。我们岛上有一位又漂亮又善良的女孩,我们都叫她“林娜”公主,她是我们岛上所有动物的主人,我们都很听话,连猛兽也一样,我们和公主一直过着幸福生活。可是……”猫头鹰停了一下接着说:“有一天,不知哪儿来的恶魔把公主劫走了。”为什么要劫走公主?”小东问。“因为公主有一种魔力,能让所有的生物实现愿望。愿望的最大的程度是统治半个地球。而那恶魔的愿望是统治半个地球。”“那你知道恶魔的缺点吗?”小东追根刨底地问。“知道了。”猫头鹰说,“那恶魔是一只从马戏团逃出的狮子,碰巧捕食了万年仙鹿,才变成有强大法力的恶魔。它劫走公主后,把公主当人质。每天都到岛来抓许多的小动物吃掉,如果我们反抗他就用公主来逼我们,让我们提心吊胆地过日子。”猫头鹰停了停说,“不过,那恶魔改不了在马戏团的习性,只要鞭子一抽它,它就会表演。普通的鞭子抽它没用,这样等于给它抓痒,只有找到一条神鞭和一名出色的训狮员才行,”小东听了高兴极了说:“我就是一名出色的训狮员,十分厉害的喔!”猫头鹰一听,急忙问:“你知道哪有神鞭吗?”小东说:“别急嘛,让我想想,对了我祖父曾有一条,本想把神鞭传给我,可被鬼抢走了,藏在鬼山的“幽魂洞”里,由一只幽灵守着。”猫头鹰听了,高兴得大叫起来:“没错,是那条鞭子,鬼山上已没有鬼了,不过洞口的幽灵还在。我有办法对付。我们快去取回鞭子救公主吧!”“不!”小东摇摇头:“我怕马戏团的团员们为我担心。”“这好办。”猫头鹰说着变出一个小东,说:“你主人要去找神鞭救公主,你在这代替你的主人。懂吗?”假小东点点头,于是,小东和猫头鹰去找鞭子救公主了。

在去鬼山找鞭子的路上,小东问猫头鹰:“你有名字吗?”“有,以后叫我杰克。”“你怎么会讲人话,施魔法?”“那是公主帮我实现了愿望,所以我才会讲人话。后来我当了公主的保镖才会施一些小巫术。”小东又问:“我捡到你时,你怎么会和一般的猫头鹰一样?”杰克说:“那是不小心贴上的胶布,我头上的幻影月亮一被贴住,我就只能一般的猫头鹰了。”“哦!”小东恍然大悟。

过了许久,杰克驮着小东飞到了鬼山。“哇,真不愧是鬼山啊!都没鬼了,还让人感到阴深深的。”小东说。他们来到“幽魂洞”前,刚想走进去,“呼”一个黑影飞快地飞了出来。小东看到了那幽灵。身披斗篷,身高可及洞顶,它的脸完全隐藏在头由下面。小东的眼睛向下看去,他看到的一切让他的胃紧缩起来:“一只手从斗篷里伸出来,发出微光,灰色、瘦削而且结了痂,像是什么东西死了,又泡在水里腐烂了……那只手现形不到半分钟,半篷底下的怪物又把手伸回了黑色斗篷里。然后,头巾下的东西,不管他是什么,抽了一口气,又长又慢。小东感到一阵寒意刺穿了它的心,将它的心永久冻住了,永远被寒冷淹没了……

“小东!小东!你没事吧?”怎——怎么了?”“你昏过去了。”杰克说,“我和那鬼斗了一阵,我趁鬼不注取走神鞭,再带上你飞到我们的岛来了。”小东看了看周围,这是个很大的岛,有许多地球上已灭绝或很少见的动植物,让小东吃惊的是,这儿竟有几十头恐龙。所有动物会讲人话,植物会从土里跳出来活动,眼前一片童话世界。

“好美啊!”“美个头!”杰克把一瓶药小给小东,“在恶魔没来时这更美呢!把药喝了,它能让你变大,不变大的话,和恶魔交手可能会吃亏!”小东喝了药,变大了4倍。杰克说:“去吧!”“去哪儿?”小东问。“救公主呀!”“哦!明白。”小东点了点头。

小东和杰克走了一天一夜才到了山顶。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小东被眼前这情景吓得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山上一片荒凉,到处是小动物的骨架,还有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就连那恶魔的城堡也由骨架做成。这由此可见恶魔是多么凶残,吃了多少的小动物。小东小声说:“呀!这真恐怖!不知恶魔的样子有多吓人呢!”杰克摇摇头:“不用怕,恶魔的样子不过是一个巨形人身狮面的魔头罢了。”

小东拿出金鞭向恶魔城的大门一甩,“啪”的一声城门立刻破碎,从城门上掉下了无数动物骷髅,那骷髅掉在地上扬起一片沙尘。这时小东清楚地看到那尘中有一双大得出奇的红色眼睛。“来了”。杰克说。小东抓紧了鞭子。“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跑到这来了?”只听见一阵深沉的吼叫声,恶魔出来了。杰克对猫头鹰说:“恶魔的头上有个角,只要拔掉就可以制服它了。”小东听了点点头。恶魔见是一个小伙子,狂笑着说:“一个小小的毛头小子,能有多大能耐?不想死就快滚蛋吧!哈哈哈哈!”小东听了,火冒三丈:“哼,我不发威,你还当我是病猫呢。”小东说完,念了一句咒语把金鞭变成一把锋利的长剑。“我们一决胜负吧!”小东喊。“行,只要你打得过我。”恶魔说完双手举过顶大喊:“出来吧!现身吧!我忠实的仆人们!”顿时,几万只和猫头鹰一般大小的蝙蝠飞出城堡,几头巨大的狮子爬了出来。杰克念了一句“分身术”,瞬间变出万只猫头鹰它对小东说:“我对付蝙蝠,你来对付狮子!”说完就和蝙蝠打起来。小东想起祖父说的话:“当你碰上鬼怪时,把剑丢向空中,念起黑洞隧道时,剑会变成一个洞吸走法术低小的鬼怪们,吸走了就不再打开了。”小东立刻念起咒语,可那洞只能吸走蝙蝠与巨狮,可吸不走恶魔。小东只好把剑变回了鞭子。恶魔见敌不过小东,就使出了绝招,它从嘴中吐出一片大雾,这雾不是一般的雾,这雾中有毒,一旦人或动物在雾中出不来,就会在十秒钟内死亡。杰克见雾向它们飘来,便展开双翅扇起一阵狂风,可让小东和杰克想不到的是雾到了恶魔那儿可对它点用也没有。不过雾还是雾,这些雾使恶魔看不见小东,只能不分东南西北地乱打了。小东抓住这个机会,看准了恶魔头上闪光的角,用鞭子一抽一卷一扯,恶魔变回了狮子。恶魔还不服,它吼叫着,把整座山都震动了。小东笑着说:“哈!想吓我?哼。”说完就训起恶魔来。这下子可好玩啦!恶魔一会叫,一会跳,一会去钻猫头鹰变的火圈,还跳起了摇摆舞,把小东他们逗得直笑。恶魔实在服了,不再惹事,在岛上当守卫。小东见它不再惹事,就放了它,让它当小岛守卫。

小东和杰克救出了公主,公主十分高兴,和动物们举行了一个盛典报答小东。

杰克把小东送回了马戏团。杰克求小东别把这次发生的事告诉别人。小东同意保密,杰克就安心飞走了。

从此小东没把这事告诉任何一人,而是把它当作一次不平凡的旅程,一个美好的回忆,一次梦中历程。将它久藏于心中。

篇三:鹰之梦

我是只笼子里的鹰,失去了天空,没有了尊严,像被遗弃到另一个世界。我呆若木鸡,不知所措。

每只鸟儿都有它自己的天空,自己的自由。而我的这一切,在猎人原野上一声凄惨的枪声中被掠夺——

我能预知自己的死亡,但我却不能预知这突然的意外。我不信上天的安排,我只信赖我的直觉。没有人的方向,才是我要走的方向。

我被关在一间阴暗的草房子里。那里有窄小的窗,令人窒息的空气,还有那捆绑梦的枷锁。但我仍心存希望,有梦才有方向。我不求生命能有所延长,只求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静静地飘在空中,葬生于自由之中。

只有那扇窗,永远透着光明,打破沉寂的黑暗。从那里,我感受到了天空的辽阔与魅力。好久,好久……望着它,我在想象的天空上振翼高飞,尽情翱翔……

于是,我决意要逃脱,哪怕再次被击中,我仍是幸运的。我绝食了,用尽全身的力量,猛烈撞击那坚硬的铁笼。我散乱着羽毛,拖着露骨的腿,伏在铁笼上。

我失败了,而我的日子也所剩无几了,我痛苦,我彷徨,我近乎绝望。我想到了一句话:马在风中跑,马比风快,但马儿却永远跑不出风的世界。这似乎就属于我的情形。

四天,三天,两天……

生命的末日快要来到,而他们也终于发现我的动作了。见我伤痕累累,竟将我放了出来。只是终未取掉那沉重的脚拷。

依旧在这草屋,夜,正在蔓延,窗也渐渐无光了。

黑夜,暴雨骤降;夜空,雷电交加。也许大自然要灭绝这无知的人类吧。

我感到浑身注满了力量,每根羽毛都竖了起来。我笑着,眼睛里充满了犀利的光芒。

翌日,天空出奇得晴朗,天上也有了一轮虹。我想,这一切定是上天为迎接我而展示它庄严的一面。

终于,风吹开了门,就在现在,飞向天空去吧!我扑向门口,那只脚像钉在了地上,岿然不动。那条腿,也似乎一动即断。我埋着头,用尽全身的力量向前扑。猎狗发现了我的举动,夹杂着急促的喘息奔来。我不顾一切,终于飞了起来。

向着天空,向着自由。我振翼高飞,奔向那天上的虹。

篇四:读《狐智鹰谋狼道》之鹰谋有感

鹰谋在这本书里写的是鹰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通过它自创的谋略在鸟类中成长为王者的过程以及它对人生的启示。

关于鹰,有这样一个记载:一日清晨,当一只苍鹰正在天空中展翅飞翔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一个坚硬的物体穿过了自己的身体,顷刻间,它的羽毛被红色的血液浸湿了,双眼也开始迷茫,它的面前,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它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痛。

当它再次向展开自己的翅膀时,发现以往轻而易举的事,如今却变得沉重起来,于是这只鹰开始跌落。

就在这个时候,它看到了那些拿着枪欢呼的人,那些唱着山歌等待着它坠落的人。这是,让那些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这只垂死的鹰突然奋力拍打着翅膀,忍着剧痛飞到了瀑布的上空。然后收起了翅膀一头扎进了汹涌的瀑布中,在瀑布的怒吼声中悲壮的消失了。

这就是鹰,一种即使是死也要维护自己强者尊严的生物。鹰是天空的强者,也是大自然的强者,这种强者心态,让它们在生物界自由翱翔。当它们的强者尊严受到挑战与侮辱时,它们宁愿用死来捍卫这一信条。

我们的社会也是一个适者生存,不适者亡的社会,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弱肉强食的社会中,任何一个人,都必须具有鹰的强者心态,树立起自己的王者风范,才能从高手云集的环境中脱颖而出,占有一席之地。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具有成为强者的资本和成为强者的精神,然后再成为一个不败的强者!

篇五:鸟中斗士----鹰

鹰是一种凶猛而力强的飞禽。它目光敏锐,爪子尖利,翅膀展开有将近两米,善于飞翔。是食肉动物,生活在我国北部和西部的草原和高山地区。爱吃雪兔等嫩肉。

鹰到40岁就老了,翅膀重,爪子不利了,嘴上的小钩也慢慢不能用了,末日已经到了。这时,它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离开群体,飞上山顶,静静地死去。一种是飞上高山,啄掉指甲,羽毛,再把嘴往悬崖的石头上猛撞,把嘴撞掉,获得重生。经过重生的鹰,可以重返蓝天、,继续翱翔。而重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极其痛苦和难以忍耐的,所以只有很少的鹰选择重生。

鹰也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它起飞时很费力。为了省力,它就到有山崖的地方,在山崖下,它会顺着空气流动产生的压力向上,张开翅膀,很轻松地就飞上了高山,然后,冲上蓝天。它飞翔地姿势优美而矫健。

鹰还有超视力,它在飞到里地面很高时,地上的风吹草动都看得清清楚楚。几百米,甚至近千米的地下一只雪兔在雪地上跑,它都能看清楚。它抓捕猎物时,只在一瞬间。发现猎物,向下俯冲,抓住再飞起。动作快极了,漂亮极了。

鹰被称为斗士。因为它在单打独斗时很容易杀死对方。在和蛇的搏斗中,如果自己被蛇咬伤了,会顽强地支撑着,坚持战斗,直到蛇死了,它才会倒下;鹰是坚强的,它绝不会死在蛇的前面。

鹰那样善斗,真不愧是鸟中的斗士。

篇六:鹰

每一次看见鹰都是在白天,它不是独独地蹲在那里,就是高高地在天空盘旋。独独地蹲在那里,它总是歪着脑袋,两眼发光,就像一个陷入沉思的哲人:而在飞翔是,它又总是一开始飞得很低很低,就像一支低低吹奏的乐曲,然后才一圈一圈盘旋着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渐渐地就只剩下一个黑点,随后就好象那么融入了天空。望着它一点点滑入天空,我便有一种梦中跌入无底深渊的感觉。可是在夜里,在有月光或没有月光的夜里,它又身居何处呢?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与那张开的翅膀连在一起时,它的飞翔是个什么样子?那黑色的夜是它的翅膀呢,还是那翅膀就是那黑色的夜?我第一次那么专注地凝望一只鹰,是在巴颜咯拉山麓的一个山坡上。夏天的阳光下,我躺在那里望着蓝天和白云。突然,一只鹰盘旋着进入我的视野。或许它一直就在那里盘旋着,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它那么一圈一圈地用整个身子在天空里画出一个又一个黑色的圆…直到看着盘旋着高高地飞入苍穹,几乎看不见了。

后来,我拣到了一根鹰的羽毛.那羽毛根粗如指,毛长若鬃。在离拣到羽毛不远的地方,有一堆鹰的羽毛和残骸,骨头上留有血迹。这是一只鹰的死亡之地.不知道它怎么会死,但我能想到那死亡的场面一定非常悲壮。它肯定是在被什么东西击伤坠地之后,又遇到了别的什么猛禽异兽,而后就是一场血肉飞溅,惊心动魄的搏斗...直到死亡它肯定都做着振翅欲飞的努力。在死亡来临的那一刻,它肯定梦见了一队如天巨翅笼罩了整个大地,成为天地间唯一的主宰。

其实,没有人见过鹰之死。应9之死始终是天地间的一个谜。一位苦行僧曾这样告诉我,鹰是不会死的,当他老了,飞不动了,快要死了,就会飞到天上。不几天,在它翱翔过的那一片天空里又会有一只鹰在飞翔。你分不清是原来那只鹰呢,还是它的化身?好象冥冥之中有一个鹰的永生地,每一只行将死亡的鹰,只要飞进那片领土,便会脱胎换骨,便会新生,便会重新展翅高飞。

那也许就是生的最高境界吧。

篇七:鹰的飞翔

这是关于一只年轻的鹰的故事。在它还是黄嘴雏鹰的时候,被几个男孩发现了,并被带到教区牧师的家里。在那儿,好心的人悉心照料它,并渐渐把它当做家里的一员收留了下来。就像童话故事中的丑小鸭一样,小鹰在嘎嘎叫的鸭子、咯咯叫的母鸡和咩咩叫的绵羊中间长大。

它通常在靠近猪圈的一处旧篱笆上歇息,坐在那儿等着女佣。只要老多萝茜一出现,它就会一下子窜到路面上,摇摇晃晃地、以背麻袋赛跑似的滑稽步伐走向装满的食槽。这种步伐是苍穹之王在地面行走时所特有的。

有时,特别是在起风的日子及雷雨到来之前,一种模糊的渴望,像是一种朦胧的怀乡病,就会在这位被囚禁的天空骄子的内心苏醒。于是它会一连几天坐在那儿,把喙插进胸前脏兮兮的羽毛中,一动不动,什么也不吃。突然,它张开翅膀,像是要拥抱蓝天,骤然勇猛地冲向天空——可惜这种飞翔通常很短暂。它的翅膀被修剪得很好,在笨拙地拍打了一会儿之后,它就会掉到地上,然后满怀困惑地侧身跳上几步,伸长着脖子急忙躲进某个黑暗的角落,好像感到万分羞愧。

雏鹰像这样生活了两年,此时老主人得病去世了。接下来的问题是,这只高贵的飞禽——人们已给它起了个平民的名字叫克劳斯——竟一时被忘却了。它像平常一样摇摇晃晃漫步于家禽院中的其他鸟类之间。因为它已习惯了,每当下决心要在这些庸庸碌碌之辈中维护它天赋的优越时,它就会遭到主人女儿们的轻轻拍打。

然而有一天,当新鲜的南风吹来了春天,温暖了整个乡村,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鹰忽然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大谷仓的房脊上。它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像从前一样,它栖息在篱笆上,沮丧地做着梦,突然一阵懵懂的对自由的渴望令它张开翅膀飞翔,可这回它不像通常那样掉在地上,而是一下子被升到了空中。它感到害怕,于是急忙停在了最近的驻足之处。

它从未在如此高的地方观看这个世界。它起劲儿地转着脑袋,一会儿这边,一会儿那边;然后,无法抗拒飘动的云彩与碧蓝的天空的吸引,它重又张开翅膀向上飞翔。一开始还小心试探着,很快便显得勇敢、有把握得多了。终于,伴随着一声快乐、野性的尖叫,它扶摇直上,在高高的天上盘旋了一圈。一下子,它明白了做一只鹰意味着什么。

村庄、森林和被阳光照耀的湖泊从它下面经过。鹰向着苍穹越飞越高,飘然陶醉于广阔的地平线和自己翅膀的力量。

突然它停了下来,周围浩大的虚空令它害怕,它开始搜寻一处可以歇息的地方。它幸运地到达一块高悬于河谷之上的凸岩,但环视四周,仍有些目眩。为了找到牧师的住宅和谷仓的屋脊,它又来到另一块石块上。周围无论朝哪儿看,全是陌生而未知的乡村,目之所及没有一处熟悉的地方,没有一处庇护之所。

在它的头上矗立着层层岩石,陡峭光秃的石墙上没有一处可用来避风。西方,太阳正置身于猩红的晚霞之中,这预示着风暴与暗夜。

当傍晚的薄雾笼罩了河谷,一股强烈的孤独感袭上了这只高贵的鸟儿心头。沮丧之余,它看到一群牛伴着尖叫声走在回圈的路上,前面就是人类舒适的住所。它收紧翅膀,把喙深深插进胸前的羽毛中,仍然孤零零地立在沉默、荒凉的岩石上。

突然头顶上传来振翅飞翔的声音,一只白喙的雌鹰正在它和傍晚红色的天宇之间盘旋。

年轻的鹰在原地待了一会儿,伸着脖子考虑着这番奇怪的景象,但它的犹豫立刻便烟消云散了。在健壮的两翼有力的拍击下,它冲向高空,一会儿便接近了它的同伴。于是开始了一场群山之上野性的追逐。雌鹰总是在前面高飞,克劳斯尽力赶上,尽管它更沉重而且气喘吁吁。

雌鹰是不是永远也不会停下来?它想着,被这种不祥的呼啸声吓坏了。它快筋疲力尽了,翅膀感到又累又重。

雌鹰飞得越来越高,离深红色的山峰越来越远,呼唤着,诱惑着它跟随。它们来到一片广漠的石头荒野,凌乱的巨石相互颓倾在一起。猛然间它们面前的视野敞开了,流动的云端上,如幻景般,绵延着常年积雪的诡秘地域,那里从未被众生污染,是鹰与寂静的家园。白昼的最后一抹光线似乎在皑皑的白雪上歇息安睡了。它的后面,暗蓝的天幕升起,满是宁静的星星。

克劳斯吓坏了。它停下来歇息在一块石头上,因寒冷和不适而颤抖。看着这白色的幽灵般的大地,那些硕大的星星透过黑暗冲它眨眼,如同许多恶猫的眼睛。它重又悲伤地想到它抛下的家,回忆起温暖的篱笆和舒适的家禽院。它的小朋友现在正在自己的位置上栖息,把头埋进翅膀下安睡。它还想到胖墩墩的猪崽,现在正躺在高高的土堆上,一边做着梦一边吮咂着。它还想起了老多萝茜,每当教堂的钟声宣告太阳升起,她就会从厨房里出来,带来热腾腾的食物。

雌鹰的呼唤透过寒冷的空气传来。但是克劳斯无声地鼓起翅膀,偷偷地回去了,开始还有些踌躇,但很快变得迅速而急切,被它的恐惧、它的热望、它甜蜜的渴盼所追逐——家——家——家!经过一夜执拗的飞翔,直到第二天早上,那可怜的鸟儿才到达牧师的住宅。它在它所爱的家上空盘旋了一段时间,似乎是要确信下面一切如常。

然后它缓缓降落。

但灾难发生了。一个雇工正巧发现了它,而且他也未曾听说克劳斯不见的消息。他赶快跑进屋子里取了枪,藏在一棵树后面,准备在这个被当做家禽窃贼的东西靠近时开火。

枪响了。

天空中飘荡着一些羽毛,死鹰像石头一样笔直地落在粪堆上。如果它是在家禽院子里长大的话,那么即使是鹰的后代也是徒劳无益的。

篇八:最初的鹰

至今仍很难忘却平生第一次见到鹰时,那种回肠荡气的感觉。在南方,天空基本上是为燕子、麻雀等温柔的鸟类所占据。偶尔于季节更替之际,能遇上迁徙的雁阵,多多少少流露几分阳刚之气。鹰是稀客。

发生在上学路上,我抬头看见一只鸟,漫不经心地滑翔。可能正是其神态,而产是相貌吸引了我——虽然它的相貌与别的鸟也有所区别,譬如周身的羽毛显得粗糙,硬朗,仿佛每一根都被气流鼓满,带有金属的光泽的质感,使我触目惊心的是它的翅膀,一动不动,似乎属于多余的装饰,这不妨碍它比任何鸟飞得更高、更轻松。我简直以为眼前是一只黑颜色的风筝,没有生命,平贴在天空的表面。它是借助什么飞翔起来的?通道仅仅是那股傲气吗?我怀疑着。

旁边不断有行人抬起头来,谁还轻轻咂了一下嘴:“那是鹰。”这一个字眼,此刻比什么都能打动我。我如痴如醉地仰望着它,头脑中一片空白,几乎以为在其周游的范围之外,不再有天空。是的,不再有天空,除了那对翅膀,除了那对翅膀所划出的看不见、却扣人心弦的弧线。鹰漫不经心,傲视一切的神态让我折服了,哪怕它一声不响,垂着眼睛走自己的路……我望着鹰,血一点点热起来。

附近郊区小学的上课铃响了,我连忙收回视线跑过去。第一节课是在空白中度过的,心仿佛依旧提在半空中。我下意识地在笔记本上画了一只只鸟,虽然画变了形,但我知道它是谁,一下课我就跑到操场上,看见的只是天空,那些云,显得多么虚弱。

至今很难解释那只鹰如何闯进我童年生活的,像一只青筋毕露的手,代表一种精神的力量,傲慢地把门推开,我觉得一股野性的风扑面而来,每当想起鹰这个字眼的时候。多年之后又在动物园里见过类似鹰的东西,我几乎认不出它来了。那就是鹰吗?作为鹰,必须以天空作为陪衬;而不是牢笼。我固执地保留着它的第一印象。我一生中见过的鹰将只有一只。

篇九:鹰与人

老妇背着一个男孩的尸体,男孩是摔下悬崖死的,是老妇的儿子。

老妇背得有些吃力,可她不敢放下,这里到处都是猎鹰。这是冬天,猎鹰很难找到食物,饿了会用死尸充饥。老妇发现儿子时,有好几只猎鹰在儿子的头顶盘旋。待老妇背起儿子,它们才离开。

“该死的猎鹰!”老妇骂了一句。有只猎鹰已跟了多时,老妇拿起小石子,向它掷去,猎鹰飞得那么高,哪里掷得?突然,猎鹰猛扑下来,老妇转身把儿子丢在地上,猎鹰没能捉到儿子,老妇的手臂却背爪出三条蜈蚣样的大口子。不停地往外流血。

猎鹰已停在大傀树上,眼里放着蓝光。

这是对持,儿子与食物地对持。

老妇的眼里满是慈爱,她一直看着儿子。猎鹰的眼神那般凶狠,眼里只有猎物。猎鹰扑扇着翅膀,老妇没看它,只是把儿子搂得更紧。

她是一个老妇,没有猎枪的老妇,荒郊野岭的,显然不是猎鹰的对手。

猎鹰扑过,卷起一阵尘沙,发出一声嘶孔,猎鹰落在另一根树枝上,接着扑扇着翅膀,飞走了。

悬崖上有它的家,三只小猎鹰张着嘴,咿咿呀呀的,浑如待哺的婴儿。有只小猎鹰突然没有了声音。猎鹰在茨扑下来,怕到老妇眼前,呆滞地看着她。老妇面上闪过疑惑,接着死死的搂着儿子。猎鹰守着老妇,不是抬眼看看崖壁上的小猎鹰。老妇终究没有松手,猎鹰没有发起攻既击,而是飞到树荫下。

猎鹰用嘴街住自己的大腿,猛地一撕,血浅红了落叶,一怀鹰肉被它街在了嘴里,猎鹰街着肉,向崖壁飞去明显然,现在地它已没了刚才的迅捷,滴血的右腿不知染荭了多少落叶。

小猎鹰决然是不知道的,吃得那样津津有味,吃完了还想要。

猎鹰敞开翅膀,想再次飞下来,或许是剧痛难认,猎鹰试了好几次,终究是下来了。

老妇见此,丢下儿子,独自走了。

老妇走了,猎鹰没再咬自己的肉,踉仓着走到尸体旁。老妇回头,猎鹰只是看着尸体。老妇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可她还是认不住,每走一步,便回头看一眼。

过了三日,老妇再次回到这里,她丢下儿子尸首的地方,猎鹰还在。

有只矫健的猎鹰在空中盘旋。地上这只看到它便大声嘶叫,知道那只猎鹰离去,它才停止。

尸体旁有些泥土是新鲜的,看得见血,有新鲜的,也有老陈的。

猎鹰扑进小伉,用爪子不停地刨里边地泥土。爪子地皮很厚,可还是磨破了,一直在渗血。

又有猎鹰,是一只很强壮地,它没在空中盘旋,而是径直扑向老妇儿子地尸体。伉里地猎鹰一跃而起,下了那猎鹰一趔。那猎鹰吓得扑腾这翅膀飞走了。猎鹰又回到伉里,开此挖伉。

老妇儿子地试图已经有了臭味,她走过去,却发现尸体还是完好无选的。

那是一个星期后,老妇最后一次去哪里,她准备好了,怎么也得最回儿子的尸体,老妇到时,伉已经很大,大得足以放下儿子的尸体。尸体就仿在伉边上。老妇过去把儿子的试图仿在伉里。此时,猎鹰开此往伉里填土。泥土一点一点掩埋着尸体,遮了身子,然后是面,老妇看着,目不转睛。突然,猎鹰跳到伉里,用爪子轻轻刨开盖着尸体面部的泥.,它刨得极为小心,没禳锋利的爪子划到老妇儿子的面,哪怕是一丁点。

猎鹰突然飞走了。回来时,嘴上街了跟小树苗,是松树苗。猎鹰把松树苗仿在坑里,看着老妇。待老妇把树苗插上,它才飞走。

篇十:我们的名字叫孤鹰

我们的名字叫孤鹰,是的,作为鹰,我们孤傲而冷酷。

我们讨厌喧嚣浮躁的城市、厌恶那故作宁静却缺乏大自然的乡村和田野,于是执意的选择悬崖作为我们的家。

我们孤傲,我们不屑于束缚,及时一丁点的束缚也是对我们的挑战。我们喜欢同风雨搏斗,喜欢风在耳旁呼啸的刺激。只要我们的血还在沸腾、生命还在燃烧,我们就绝对不会屈服,就会完成我们作为鹰的使命:在狂风之间飞驰,接受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挑战,同自然竞赛!

不知从何时开始,那冰冷的悬崖上又多了一种比我们更加能够主宰和征服这悬崖的生物——人。

刚开始时,我们只是冷冷的讽笑,我们不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鹰族的数量开始锐减,而我竟是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猎枪了结生命。终于,鹰群愤怒了,我们开始进行强烈的反攻,但是没有用,因为大多数的同类都一去不复返,我们的悲剧上演了。而我们也终于意识到,这种叫做人的生物是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

不过,如果人类认为能够如此轻而易举的征服我们,那他们就大错特错了!不要忘了,我们是鹰!我们的使命就是战斗,不停的战斗,不停的飞翔,即使我们身上沾满了献血,我们都会一直战斗,知道我们生病的结束为止!在鹰的字典里,你永远找不到屈服与放弃!“自认为聪明的人类,你们可以打败我们,让我们从此从世界上消失,但是,你们绝对不可能征服我们!

我们的使命就是飞翔,而飞翔绝对不允许有束缚,即使有什么东西可以这段我们的双翼,即使我们被迫无法飞翔,但是任何的东西都挡不住我们飞翔的心,也永远无法磨灭我们永不停歇的心!请不要试图改变我们飞翔的使命与梦想!

现在,我们的悲剧仍在上演,但是那改变不了什么,只要我们一息尚存,我们的心就永远属于蓝天,属于那陡峭冰冷的悬崖,属于那充满挑战的风雨!

最后,自以为是的人们,请记住,我们是鹰,我们不接受束缚,不屈服于牢笼!

有趣的书作文

有趣的书作文一:有趣的书

中午,妈妈煮了一碗香喷喷的鸡米花,和爸爸在饭桌前等小东一起吃,可是,半天也没看见小东的踪影。

妈妈奇怪极了,问爸爸:“咱们的宝贝跑哪里去了?”“我去找一找。”爸爸说着,走出去,推开小东房间的门,只见小东托着下巴,趴在地上,向后翘着脚,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爸爸大叫一声:“儿子,吃点心了!”小东一惊,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跑了出去。

到底是什么书呢?竟把儿子迷成这样了?爸爸疑惑地走上前去,看了看书觉得很有趣,也一骨碌爬到了地上,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很快也被书给迷住了。小东回到饭桌前,等爸爸过来一起吃,可是,左等右等,怎么也不见爸爸出来。妈妈指着小东的房间对小东说:“儿子,你再去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小东一溜烟跑到了房间,眼前的情景看得小东目瞪口呆,原来爸爸正在地上看他的那本书呢!

小东摇了摇头,笑着说:“哈哈,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呀!这本书迷倒了我,也迷倒了了我爸爸。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啊!”

有趣的书作文二:有趣的书

我给你讲讲《弗朗兹的故事》吧,它可有趣了,不信,你听听。

弗朗兹是一个小男孩,但是他那小小的身子,头上的金色卷发,会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女孩。他们家有爸爸、妈妈、哥哥和一个保姆,奶奶住在敬老院里。他的好朋友佳碧住在他家对门,也是他的女同学。

有一次,佳碧的爸爸、妈妈出门了,弗朗兹家也剩下他一个人。弗朗兹在家悠闲地看电视时,佳碧打来电话:“弗朗兹,你能来我们家吗?我们家的窗帘在动,好像有人。”弗朗兹听完,赶紧往佳碧家跑。到佳碧家一看,窗帘果然在动。弗朗兹壮着胆子到窗户前,拉开窗帘,原来是窗户没有关好,风从外面吹进来。为了佳碧不再害怕,弗朗兹在佳碧家一直等到佳碧的爸爸、妈妈回来。

还有一天中午,弗朗兹很不高兴,他的爸爸、妈妈和哥哥都不理他。他去找佳碧玩,佳碧跟他的爸爸、妈妈到超市了。于是,他到敬老院去找奶奶,每次他去找奶奶,奶奶都会给他做一个大大的栗子蛋糕。就这样,他一路飞奔,到达敬老院,但听到了一个坏消息,隔壁的爷爷告诉他:“每到星期日,这里的老太太就会组团到电影院去看电影,你可以在我屋里等一下。”弗朗兹在爷爷屋里呆不下去了,他从窗户里爬到了奶奶屋里,可门是锁着的,爬进去,却出不去了。

呵呵,好玩吧,你可以看看哟!

有趣的书作文三:有趣的书

《俗世奇人》是一本有趣的书。这本书里记录了很多生活平凡但却拥有绝技的人。有泥人张、苏七块、张大力等。生活是平凡的,但却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因有了这些身怀绝技的人同样可以波澜起伏、妙趣横生。

我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要数刷子李了,虽说是刷子李,但是他其实姓李,因为在天津卫各行各业的顶级才人,都要被人们称一个绰号也是“活神仙”,绰号在天津卫可是响当当的前面是自己的绝活,后面写的是自己的姓。

正所谓刷子,刷子当然他是刷墙工啦,他做事有一个特别奇怪的要求,每次要做事刷墙时,都要穿一身黑,还夸下海口说,如果自己刷完一面墙,自己身上有白漆的话,这面墙就免费刷,那么大的海口有些人当然不信,所以这里面又有一个人物叫曹小三,他是刷子李的徒弟那天他不信就跟这师傅去刷墙,那天他一看还真看出了师傅是在撒谎,于是对师傅说:“师傅,你看这有白漆你要白刷了。”师傅却满脸笑容不紧不慢的说:“这是里面的白裤子,这是烟烧出了个洞。”曹小三后来知道原来师父的本领果然厉害啊。

果然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只要努力,也一定会成功的。

有趣的书作文四:有趣的书

如果我独自一人去旅游,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的话,我会选择一本有趣的书!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古人常说这样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说明自古以来,书都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书是知识的源泉。”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比如说,孔夫子就是艺术为伴侣,满腹经纶。毛泽东,博览群书,振兴中华……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从古至今,人们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工人叔叔创造机器需要时间;农民伯伯种庄家也需要时间。

对于我来说,书就是时间,时间就是书。没有时间,我们就不能看书。我坐在船上,拿着书。我首先会把它阅览一遍,然后再仔细的读,寻找我忽略的地方;然后我会思考作者是怎样的一个人;最后我会多读几遍我喜欢的那些句子和词语,并且把它摘抄下来。

莎士比亚说过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人类的营养品!”

有趣的书作文五:有趣的书

如果我要独自去旅行,如果我只能带一样东西,我会选择哪一样?一幅美丽的图画、一本有趣的书,一盒扑克牌、一个百音盒,还是一只口琴……

这让人很难做出选择,如果是我,我会选择一本有趣的书。

一本书!我听到有人惊讶了,如果旅行一趟,可以读一百遍,一千遍,最终就能背下来。

为什么要选择一本书?一本书就像你的一个好友,带着你的好朋友去旅游一定不会孤独。这本书就像你的积累本,积累的知识越多,就像一桶香甜的蜂蜜,蜂蜜越多就有会没吃的,也不会挨饿。让你越吃越想吃。

在一本书里能学到许多知识,有时还能发现忽略没看的呢!多读书也可以增加丰富的想像力,使我们变得更聪明。

看电视的作文

篇一:看电视

我家四口人都是电视迷。我爱看动物世界,爸爸爱看足球赛,妈妈爱看阳光快车道,哥哥爱看文艺晚会。一家人快快乐乐,有时也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星期六晚上,我家因为看电视,差一点发生“战争”。

那天晚上中央台动物世界节目播放非洲虎。我像燕子似地飞回家,连饭都顾不上,就打开电视机,谁知按错键钮,打开的是影视台。正是报告影视快讯,我生怕哥哥发觉,急忙播到中央台,看起非洲虎来。这是,妈妈回来了,她对我说:“小强,今晚山东台播放阳光快车道节目。”妈妈最喜欢看阳光快车道节目,尤其是阳光苗苗。我知道妈妈的心思,虽然不清

愿,也没有办法。我陪着妈妈看阳光快车道,心里还想着非洲虎。

“谁赢了?几比几?”随着爸爸的声音闯进门来,不由得转到了体育台。原来是足球赛,爸爸一边擦汗一边坐在沙发上看足球赛。妈妈带着气又调回了山东台,爸爸不依,又按过去。她按过来,他按过去,我在他们中间,只听见“咔嚓”“咔嚓”的声音,哥哥调解也不行。

妈妈气恼了,要关掉电视机,爸爸气急了,用身体护着,谁也不能看。我害怕急了,生怕他们大起来。一会儿,妈妈躺在床上,气的不吭声。我心里埋怨着:电视机为什吗偏把好节目排在一块儿呢?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家有一台神奇的电视机,能同时收看4个电视台。这样爸妈就不会吵架了,我们一家人做在电视机前,爸爸看足球赛,哥哥看文艺晚会,妈妈看阳光快车道,我看动物世界……

篇二:看电视

暑假的每一天都非常精彩,我的心里最轻松的事就是悠闲地看着有意思的电视节目;歌舞,电视剧,偶像剧,动画片等等我都喜欢看。但在看什么节目上常常和我爸妈发生矛盾。如我喜爱看偶像剧,爸爸提醒我不要看,可我还是接着看,爸爸一生气就拿起遥控器调到别的节日。可我总是不服气。有次爸爸对我说,今天我们都不要看了,我来讲个故事给你听(爸妈每次都喜欢用讲故事来说事)。

一位父亲遇到了一个难题;他的未成年的孩子们要求看一部“少儿不宜”的电影,因为电影的主影是他们最喜欢的演员,而且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说这部电影拍得很好。电影之所以“少儿不宜”,是因为影片中有少量性和暴力的场面。

但父亲一直不同意,他甚至并不跟他们摆理由讲道理,只是摇摇头说一个字:“不!”

这天晚上,父亲问孩子们是否愿意尝一尝他制作的馅饼。他说,这些馅饼采用的是他们最喜欢的馅,另外还添加了一些新东西。孩子们问添加了什么新东西?父亲说“苍蝇!”

不过他又安慰了孩子们说这是一个很小的苍蝇,馅子则是绝对的新鲜,馅饼的味道一定好极了!不管父亲怎么夸奖他做的馅饼,孩子们也不愿尝一口。他们的回答也只有一个字:“不!”。

然后,父亲告诉他的孩子们,对于少儿来说,那些性和暴力的场面。就如同馅饼中的苍蝇,无论这些电影由谁主演,也否认不了“苍蝇”的存在。

形象的比喻使我理解了爸爸的苦口婆心,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一个老鼠屎,毁了一锅汤。在我们这个年龄对什么都好奇,但有不能去分辩什么是有益的,什么是有害的。现在我同意爸爸的建议,尽量去看一些健康向上的节目!

篇三:看电视的坏处

晚上,小东回到家,把书包随手一扔,打开电视,陶醉在电视里的动画片中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小东把饭端到大厅,坐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饭一口都没吃。不一会儿,妈妈来收碗了,她见小东一口饭也没吃,生气地说:“小东,你给我把饭吃下去,否则,你就不能再看电视了。”小东听了,几口就把饭咽了下去,把碗放在桌子上,又开始看电视。

到了晚上九点多,小东依然在看电视。妈妈叫他停下,去睡觉,小东只好去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一阵清脆的闹铃声把小东叫醒,小东起来,回头一看,太阳升得老高了,又看看时钟,“啊”,“都七点钟了。”小东三两下把衣服穿好,背上书包,就急匆匆地往学校赶去。妈妈在大老远喊着:“小东,把饭吃了再去上学。”小东说:“不吃了,急死我了。”

到的学校,总算没迟到,上课铃刚好响了。老师来了。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小东无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心想:“饿死我了。”

回到家,小东说肚子痛得慌,小东的妈妈赶紧带他去医院,经医生诊段我,小东是没吃早饭,缺少营养,才肚子痛的。医生还说,一天的食物,应该3:4:3,就是说早饭应该和晚饭的份量一样多,而中午要吃得多一点,妈妈这才恍然大悟。医生问:“是什么原因让你没吃早饭的呀?”小东说:“是因为我起得晚。”医生又问:“是什么原因让你起得晚呢?”“我昨天晚上看看电视了。”小东结结巴巴地说。医生说:“你应该改掉这个坏毛病。”小东问:“为什么?”医生说:“电视会发出辐射,对身体非常不利。久而久之,还会造成近视眼。”小东这才恍然大悟。

医生的讲解,使小东明白了长时间看电视的坏处。从今以后,他再也不看电视看得那么晚了。

篇四:看电视风波

“我站在城楼观山景……”奶奶这个老戏迷坐在电视机前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她的“戏迷大专场”。只见她时而哼一哼,时而摆一摆兰花指,这让我惭愧不已。

我们家呀,个个都是电视迷,所以,我们家的电视机也是特别抢手。电视机也有专人时间段。爸爸关心国家大事,周一和周三归他,没办法,谁叫他是一家之主呢?老妈够FASHION,周二和周日归妈妈“购时尚”;而奶奶是个老戏迷,京剧是她的最爱,周四、周五是奶奶的专人时间;周六归我,唯一的幸福的一天!

终于熬到了周六,我一鼓作气:听英语,计算数学题……我要高效地完成作业,这样可以早日抱得“电视归”啦!

终于可以享受我幸福的时刻了!我倚在沙发上,为自己准备了一堆的美食。一边品尝美食,一边看我最爱的“爸爸去哪里”,时下最流行的节目。

“哇,KIMI好棒!石头哥哥也不错!CINDY变勇敢了……”

然而,我屁股还没有坐热,戏迷奶奶便凑了过来。“阿乐,今天有‘梨园闯关我挂帅’……”

“什么?奶奶,你又要看戏啊!”还没等奶奶讲完,我便开始大声嚷嚷了。

奶奶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袋我最爱吃的杨梅干。“啊乐……”奶奶又来这一招?NO!我拒绝了奶奶的美食诱惑。我继续津津有味地看着我的“爸爸去哪里”。

妈妈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妈,您怎么不看前几天就念叨的‘梨园闯关我挂帅’?”

“哝,”奶奶朝我努努嘴。“还不是这小祖宗?”

妈妈听完马上皱起了眉头,把握拉到一边,开始了苦口婆心的教育。“奶奶是我们的长辈,我们应该……”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我站在城楼观山景……”我给奶奶捶捶背,还顺便陪奶奶欣赏国粹。看电视风波,在我们的笑声中告一段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