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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俗的文章 / 脱俗的散文

2020/03/09好的文章

说“俗”

文/张峰

说到“俗”,通常指的是“平庸”、“鄙陋”、“粗俗”、“庸俗”之类的意思,跟“高雅”是相对的。因此,与“俗”组合在一起的词,意思往往都不那么招人待见。比如“俗人”就是平庸的人,“俗吏”就是平庸的官,“俗士”则是指见识浅陋的鄙俗之人。评价一个人“庸俗”、“粗俗”、“俗气”,那是很严厉的批评了。至于说某某人“俗不可耐”,则是由反感上升到恶心了,直让人联想到“不共戴天”。

与“俗”相对的“雅”命运则好得多。传统文化里的“俗”和“雅”负载着深厚的道德意识。“俗”鄙陋,“雅”高尚;“俗”势利,“雅”纯朴;“俗”丑恶,“雅”良善;“俗”奸猾,“雅”真诚。在世人的心目中,勾心斗角是“俗”,与世无争是“雅”;利欲熏心是“俗”,淡泊名利是“雅”;损人利己是“俗”,舍己为人是“雅”……

正因为“俗”负载着太多的道德负面评判,所以,人们在做人方面都追求“脱俗”。这里的“脱俗”,就是脱离鄙陋走向高尚的意思,就是脱离势利走向纯朴的意思,就是脱离名利走向淡泊的意思。中华民族历来不缺乏以天下为己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脱俗”之人,以屈原、陶渊明为代表的一批民族精英,他们敢于向邪的恶权势叫板,绝不与恶浊的时世同流合污,是“脱俗”向“雅”的典范。

考察“俗”字的造型,其间包含着某种深刻的启迪。“人”从“谷”乃为“俗”,所谓“世俗”生活,首先要保证人吃饭的需要啊!可见“俗”实为人世间的常态。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人都要食五谷杂粮,人人都无法脱离人间烟火,这个层次的“俗”是人人都必须要“从”的。然而,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不能仅仅被一把“稻谷”给制约了,人除了物质的生存,还有更高贵的精神追求。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还有高贵的思想,有崇高的精神。一个一辈子被功名利禄纠缠的人,是彻头彻尾的“俗人”;那些在物质生存之外,还胸怀天下心系苍生还坚持追求真理和正义的人,他们视金钱如粪土,视富贵为浮云,他们才是“脱俗”出众顶天立地的大写的人。

其实,粘滞于物质利益的“俗人”,不但让人看不起,而且自己也活得很累,很没有质量。粘滞于物质利益的“俗人”干什么都有明确的功利目的,一天到晚脑子里琢磨的就是实惠和好处。粘滞于物质利益的“俗人”灵魂时刻在物欲的炼狱里煎熬,他们享受不到人世间最珍贵的亲情友情和爱情,感受不到野草闲花自在潇洒的至美,更无缘抵达“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物我两忘的人生大境界。就说人际交往吧,粘滞于物质利益的“俗人”唯利是图,有奶便是娘。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对那些对自己有利的人,能为自己所用的人,他们可以百般逢迎,千般讨好,卑躬屈膝,摇尾乞怜,甚至不惜卖身投靠;对那些对自己没有用处的人,则报之以冷眼、白眼,冷嘲热讽,侮辱践踏,无所不用其极。粘滞于物质利益的“俗人”心胸狭窄缺乏度量,容不得比他水平高的人,容不得比他成功的人,容不得比他活得滋润的人,他们习惯于嫉妒,根本无法分享他人的快乐,于是他人的优秀和成功便成了对他们的惩罚……

总之,“俗人”之“俗”害莫大焉;大写的人生,就应该照着超凡脱俗的境界走去。

风雪腊梅

文/兰采勇

隐忍的味道,噙着冬的伤口,推开风雪的门扉。简单的回眸,一腔热血傲骨挺立。

那些飘忽的诱人的香气,氤氲在空气里,轻轻的,淡淡的,沁人心脾。

肆无忌惮地开,嶙峋的残枝赤身裸体,热闹,奔放,喊着口号,洗尽岁月的铅华和尘埃,梦依次醒来。关于冬天的温暖,谁能避而不见?

风雪中的主角,绽放尘世的凄美和悲凉,脱俗的艳色在风中融化,醉人无数。

一点一滴,尽揽我的赞美与痴迷,我输掉了这个冬天最寒冷孤寂的时光,倾情的焰火缠绕指尖。一种禅意的对视,赋予我崇尚的灵魂和生命。

时尚的趋俗和脱俗

文/陈北溪

维多利亚时代,时尚代表地位与优雅;迪奥时代,时尚代表个性意识的觉醒;朋克时代,时尚代表叛逆。现而今,品牌犹在,内涵却已“桃之夭夭”矣。人们追逐时尚,就是因为大伙都要在追逐时尚,这跟这件东西适合不适合自己的气质反倒没啥关系了。真个是天大的怪事一宗。

比方说,范冰冰在巴黎机场,章子怡在戛纳机场,贝克汉姆在伦敦机场,他们像统一口径发表年度着装宣言似的,一齐戴着洒瓶底的圆形太阳镜,黑到贼亮,像盲人的功能眼镜。同事说,真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看,为什么我等喜欢黑色的衣饰就是黑不溜秋的没品位搏傻,而他们大明星显摆一下黑色,人们便趋之若鹜将它炝成一种热烘烘的时尚?我在美学上虽没读过博士学位,但我知道,在当今的这一轮时尚潮中,倘若你的太阳镜是黑色以外的颜色,恐怕只能把它藏在抽屉底层,等着时尚潮流重新轮回到茶色、橙黄色或粉蓝色时,这个可怜的“劳什子”才有“咸鱼翻身”的机会。

许多时候,时尚的东西实在“牙牙乌”,只是因为“潮”,因为名人“秀”了它一把,因此便成了权威,便蔚为尊贵,人们的选择就是“矮人跟着看社戏,只能随人说短长”,除了赞叹,跟风,你还能做些什么?

据到过欧美的表姐说,在美国,在法国,在西班牙,你很难从街头上人们的穿着来判断他们的职业、地位和身份,T恤、夹克与牛仔裤是他们统一的标签,衣服嘛,功用不就是蔽体吗?一则环保,二则舒适,舍此之外,夫复何求?

时尚本应是少数人“食饱饭喝咖啡”的事,或者说,是“非典型”人物在“非典型”场合下的处事“范儿”。然而。在许多爱美女士和男士的推波助澜之下,中国的时尚成了一种穿在身上的“审美学科结业文凭”的比拼和显摆。剧场里,谁穿了本季的最新款服装挺重要;写字楼中,戴着乌黑太阳镜摸索着前进的女子被推崇为“酷”。女人逛街淘新装,不是因为衣柜中缺少衣物,而是衣柜中刚刚少了一件昨天才上市的跟不上同事时尚“节拍”的新着装。注意,在时尚的词典中,不仅不欢迎“过去时”,也不欢迎“现在时”,只有“现在进行时”才是暂时靠得住的。

姑娘们像患上了时尚病,在街头上的回头率对于她们来说,一点不亚于福布斯排名榜之对于一位富翁的重要性。倘若在地铁候车时有一位在同幢办公楼上班的女子说,你这个手提包稍为过时啦,她会像被“剪纽”偷去了钱包一样的难过一整天。哎呀,时尚的冲击力,其酷烈的程度,几乎比得过“禽流感”哩!

别说靓姐儿了,就是帅哥们上班,在下雨天时也坚持不穿雨衣而一手打着伞一手开着摩托车。我曾提醒过,哥们儿,这太危险了,回答是:“穿雨衣怕搅乱了一顶新理的波浪式的黑发,打雨伞才能保住发型!”

攀比与虚荣心掏空了“月光”族的钱包,“十二生肖”般轮回上阵的时尚潮流鼓捣了商家的营销雄心。一个不很自信的小人物,似乎需要用时髦的华衣来掩饰苍白的自卑。而真正的时尚,哪里是物品本身?分明是穿着与使用它的人。这正如一个有名的故事所讲的:一位在幕后拉小提琴获得满座喝彩的演奏家,一曲终了拉开帷幕时,人们才发现他用的“名琴”居然是一只绷着几根弦线的皮鞋!演奏的能力才是第一要素,而名琴不名琴的倒在其次。审美的道理也一样,我们不是明星,何苦在拿着几千块月薪的情况下当“冤大头”,像个“衣架子”似的不停地换衣服折腾着自己。

有朝一日,你对着镜子悟破了时尚的真谛,敢于脱尽铅华,素面朝天,不去追求什么时尚,那么,我要说,时尚的“九段”水平,已经悄然地来到你的身边,因为,此时此际,你更接近于脱俗与自由。这,也可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