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贵客网 > 短文 > 好文章 > 正文

读者精选文章

2022/12/14好文章

读者精选文章(精选12篇)

有个读者是老妈

文/王玉红

我妈76岁时,学会了用微信。她鼓捣着手机说:“咋样能让我在微信里看看你的文章?”

于是,我有了微信公众号,她成了我的“红薯粉条”。

点赞、转发、分享是她常做的事,有时候微信里有零钱了,她还会赞赏一下。

一日,她读着我的文章,泪水涟涟。那篇文章写的是我上初中时没衣服穿,我妈给了我一件姐姐的衣服,为了让我听话去上学,她把穿着这件极不合身的旧衣服的我说得像天仙一般,结果我到学校后,被同学们嘲笑了。虽然那篇文章的本意是说她对我一贯的支持,她却流着泪说:“那时候,家里穷,让你受苦了。”

我还写了篇文章说我上初中时,家离学校较远,一个夏日的午后,突降大雨,我没法回家,在学校没饭吃,饿着肚子坐在教室里,后来老师给我吃了葱花油馍的事。老妈看后,脸上满是愧意,说:“那时候,妈真憨,也不知道在你书包里装点馍。”

别人都在看我的文章写得好不好,只有我妈在字里行间看我过得好不好。

有时候我会担心发出去的文章没人看,我妈让我不要管文章后面那些数字的大小,只管写就是了。

文章发得多了,她又说:“你可不敢写得那样下劲儿,好多作家都是累死的,比如路遥。”

我听了笑了,说:“妈,我就写这小文章哪能累死。”

有段时间,我生了病,终日郁郁寡欢,文章也不写了,微信也不发了。我妈小心翼翼地安慰我,却暗自对别人说,只要看到我又写文章、又发微信了,就是我病好了。

一个多月后,当我再次更新文章时,她高兴得很,又是留言又是赞赏,虽然留言只有短短的“真棒”两个字,但我知道这两个字里放进了多少担忧,饱含了多少欣慰。

前两天,有个朋友对我说:“你这期的文章,阅读量有点下降啊。”我说:“管它哩,只要我妈看到就中。”

我妈住在老家,年迈腿疼,每日在家做做饭,喂喂鸡,侍弄侍弄花草蔬菜,看微信的时候就是她休息的时候。每每更新文章时,想起我妈在老家,戴着老花镜,或坐在房檐下,或躺在床上,静静地读着我写的文章,看完还会点个赞,再转发给她的老友们,我就感到无比幸福。

有个读者是老妈,她一直支持着你爱着你,那就是天大的福气,是我的文字存在的意义。

索吻

文/何红雨

看到一个有趣儿的事情。

村上春树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他的一件关于签名的趣事。

说他在某个国家的某个城市签名的时候,那个国家的那个城市前来要求签名的多为年轻女性。如果仅仅只是女性读者要求签名倒也不打紧,关键是,她们在获得签名之后,还提出了另一个要求。

她们要求他亲吻她。

怎么办?

犹豫片刻之后,村上春树满足了她们的要求。他一一地亲吻那些索吻的青年女读者。

长达两个小时的签名时间,前来索吻的女性读者越来越多,但是很遗憾,他只能满足极少一部分的女性读者,送给她们一个面庞的亲吻。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签名经历。

读者是热情的,读者也是疯狂的。她们真心喜欢某个作家的作品,也把一个或者几个心愿表达出来,全都希望得到实现。

然而,或许只会有些读者的心愿能够幸运地得以实现。

关于索吻,除了我看到的村上春树文章中提及的,还有我听说过和亲眼目睹的。

听说过的索吻是这样的,索吻者也是女性,某天她得知她很喜欢很崇拜的某个男星要来她所在的城市做节目,便兴奋不已地丢下一切,直奔机场。她在机场守候了好几个小时,只因那位男星所乘航班因大雾而一再延迟。待到那位男星出现,她激动地想要跑上去拥抱,再索要一吻,但是却被机场工作人员拦在了几米之外。她只能高呼:“某某某,我爱你!”那位男星听到她的呼喊,寻声回报她一个甜甜的微笑……她于是,便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女子了。她后来对许许多多的人说:“你们知道吗?某某某喜欢我,他不仅拥抱了我,还当众亲吻了我……”

这似乎是当今最常听到的一个关于索吻的版本之一。听到的时候,总是分外熟悉的,也似乎,这样的一个关乎索吻的版本常常都会在我们的身边上演。

又一个索吻的版本是这样的。

寒冷的冬天,雪花纷飞,在一场聚会上,某女向某男索吻。之所以她能够当众索吻,只是因为酒精的作用。她暗恋那个男子很久很久,暗恋的甜蜜、暗恋的痛苦时常陪伴亦折磨着她。她想,总有一天,自己要让他知道她于他的喜欢和深爱。于是,在聚会的时候,借着酒精的力量,她向他表白,也索要他的深吻。后来,她收获了甜蜜的爱情,更收获了幸福的婚姻。

爱情需要勇气!爱情需要表白!这个关于暗恋的索吻故事,听起来有点励志,特别是对那些处在暗恋期的男男女女。

索吻也许会让对方感觉尴尬。

但索吻也许也会让对方感觉幸福和甜蜜。

仅仅只是亲吻一下女子如花的面庞,相信每个男子在遭遇索吻的时候,也都会轻易地去满足她们吧?

如果某天,你也遭遇了索吻,请你不要惊慌,只是从容地面对。不管那个前来索吻的女子,是丑,还是美……

读书与生活

文/兰言

书到用时方知少,读到呆时是废料。

读书破万卷,做事没观点。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无用处半生闲。

学而不厌,思想混乱。

读万卷书,种三亩田。

学而时习之,牌而时打之,酒而时喝之,不亦乐乎。

书犹药也,喝过量了会变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善读者爬上去了,死读者跌破了头。

三人行,其间必有我牌友。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能换来半瓶酒。

旧书不厌百回读,旧情还望再点燃。

少壮不努力,老大混社会。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才知白学了。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坏没人爱。

图书馆的死角

文/独居者

爱走动图书馆的你,你眼中的死角是什么?

时长留恋在图书馆里,爱上的是那种安静,闻着飘来的书香,坐落在安静的一角,心也会慢慢沉淀。可是书友们,被你们遗忘的地方那就是图书馆的死角。我们的书架从低格到顶格哪部分是最被读者欢迎的,难道被冷落的书就该吃尘灰吗?有多少人故意忘了她们的存在……

死角的书,一样有生命。她们等待的不是春天的雨露,而是我们翻动书里的温度,书中的文字与眼神交流的心动。死角里,只有你轻轻的坐下或轻巧的抬起头,你便会发现你以前没有读过的精彩。

在此,我期待更多的读者去揭开死角,让它发扬它的靓丽。

成长路上,遇见图书馆

文/孟川

从小到大,书籍一直陪伴着我,成为成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伙伴。也正因为如此,我的学习成绩排在比较理想的位置。高考过后,源于对经济的兴趣,加上合适的高考成绩,便考到了上海,学习经济。

故事写到这,也许,接下来便是读完四年大学,顺利进入上海金融外贸行业大显身手。但是,现实并不是这样。

大二那年,生了一场病,做了手术。躺在医院的床上,我开始思考人生。就在这思索中,心里突然有个声音:名与利都是浮云,帮助别人,奉献爱心才是永恒。从那之后,就开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正因为如此,加上对于家乡的感情,大学毕业后便回到了淄博。

某天晚上,偶然在网上看到淄博市图书馆招募志愿者的消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便报名参加了。经过面试,正式成为一名志愿者。就这样,我与淄博市图书馆相遇了。

“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我与淄博市图书馆虽然“擦肩”,却并没有“而过”。如果有前世,我与淄博市图书馆大概不止有五百次回眸吧。

博尔赫斯在《关于天赐的诗》中说:“我心里一直都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而淄博市图书馆的模样就是我心中的天堂。

宽敞明亮的一楼大厅,自助办证机见证了来来往往的爱读书的人。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读者。每天都在解答读者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常常换位思考,如果我是读者,我想要得到怎样的服务?带着这样的思考,在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地调整,用心付出,力图给每个读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藏有海量书籍的二楼文学借阅室是很多读者的钟爱,在这里服务时,每天看到书籍整齐地摆在书架上,我便会觉得幸福。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过一年的坚持,我被评为优秀志愿者。

冬天的淄博很冷,但书籍里的美好世界却给读者带来心灵的温暖。每次服务时,想到这份温暖也有自己奉献的一份,便觉得所做的一切是值得的。

有时,我会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朋友”最多的人,因为每次给读者服务都像是在交朋友,有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朋友”最少的人,因为服务完读者,“友谊”也就“结束”了,自己又回到了孤身一人的状态。就在这反反复复的过程中,学会接受遇见,接受离别,完成了自己的成长。

春来发几枝

文/乔忠延

写下这个题目是要表达一点情思,不过,这情思不是私密的恋情,而是太原读者留给我难以忘记的热情。

离开太原好几天了,那热烈的掌声仍在耳边轰鸣,那络绎的人群仍在我的眼前移动。掌声是在我讲述时响起的,人群是在我签名时络绎的,真没想到,真真没想到,一本书会激发出读者这么大的热情。尽管那几日太原的春天并不明媚,刚刚升高的气温随着倏尔飘洒的雨点跌落下来,可是寒意丝毫没有浇灭读者心中那团求知的圣火。

这是一本讲述历史的图书,一本借用成语讲述历史的图书。写这本书,我确实费了不少心思。不是费尽心思写作,而是费尽心思确定解读历史的方式。若是紧步前人后尘,何须我再生产文化垃圾。是呀,中国历史确实漫长,不要说风华正茂的学子,就是跨出校门的成人,要把朝代更迭搞清楚,要把世事兴衰铭记住,绝非易事。更别说用全新的观点审视历史,激活历史,鉴古知今,明辨得失。改革开放初期,林汉达先生写出了《上下五千年》,该书的面世,确实起到了普及中国历史的很好作用。之后,图书层出不穷,然而遵循的还是《上下五千年》的基本套路。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已由新时期进入新时代,时代的变化让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的节奏加速再加速,甚至出现碎片化阅读的现象。如何适应快节奏的时代,满足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少年学子对历史文化的渴求?我挖空心思,就是想用更精炼的方式,更新鲜的观点,解读五千年文明史。

蓦然云开日出,是我想到了中国成语。成语是中国文化的独特结晶,每一则成语几乎都携带着历史的体温。何不用成语的珍珠缀合成一条历史的项链?当然,即使用成语牵引历史,也不能太多,太繁,否则,还会陷进历史的汪洋大海,难以回头是岸。我开始埋头阅读,读历史,选成语,最终一百个成语如一百颗熠熠发光的珍珠闪亮在书案。我锁定思绪,就这样:让读者通过这一百个成语读懂中国史,记忆中国史。

遴选确定,就可以敲击文稿了吧?且慢,还有一项重要工序,即让历史焕发出全新的活色。不能让读者陷落于历史深处坐井观天,而要引领读者跳出来坐天观井。要让读者看到,靠暴力推翻皇帝,不是社会进步的动力,而只有对自然规律的发现和揭示,才是先进的生产力。要让读者看到,历史陷进家天下的巢穴,皇权之争引发的血雨腥风不止一次,导致的民族灾难不止一次,结束皇权统治是中华民族的卸枷大举,但卸除有形的枷锁后,还需要卸掉无形的枷锁。要让读者看到,法律应与道德并行不悖,农耕如此,商贸如此,偏废哪一方社会都难安宁。要让读者看到,短期较量总是野蛮战胜文明,但是在漫漫的岁月里,不可一世的暴力总会被同化消解,消解野蛮的力量竟是无声无息的文化。文化的韧性和能量是无法估量的,其凝聚了神州大地56个民族,使之成为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的文明古国。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由此提升新时代的文化自信,民族自信,应是撰写此书的主旨。

方略既定,伏案敲击,历时一年,书稿初成。所幸商务印书馆的领导和同仁,慧眼识珠,给予出版发行,这就是《成语里的中国历史》一书。所幸,他们甚为看重此书,在第23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联手新华书店太原市分店,开展图书宣传活动。为此,我才走进省城,三天中分别在省图书馆、市图书馆、杏花岭区二中以及巨人教育集团,连续演讲和签售四次。也就是在这四次活动中,我收获了无数次热烈掌声,签售了数百本图书。

老实说,起初决定签售图书活动,我还有些忐忑不安,眼下微信泛滥,扬花飞絮,举目四顾,别说在室内,即使在路上,埋头于碎片沙砾中的人们屡见不鲜。碎片化浏览的洪流,冲击着纸本阅读,谁还愿意躬身再往书山行呢?哪能料到,省城竟然有如此热情的读者,冒着春雨早早来到现场,等待,聆听,再用双手为你的讲述点赞,点赞出罕见的热情。你还没有从台上走下来,一列长队已经蜿蜒开来,甫一坐下,已有人将书本展开在面前。好感动,好令人感动,久坐在讲台上的我虽然有些劳累,但是再累也无法辜负热情的读者,也无法辜负求知的欲望,我拿起笔签写一本,又一本……

我不敢怠慢,一本本签下去,签下去。如今静下心来回首,哪是在签写,更像在采撷,采撷爆开在省城的报春花。

春来发几枝,报春无需多。

爱如潮水

1、就是那个早晨

东南大学,周末,早晨8:30。凌云四女生宿舍,静悄悄地,似乎谁也不想去打破这不该有的静谧。

“我的爱如潮水,爱如潮水它将你我包围,我再也不愿见你在深夜里买醉,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清梦不怎么清醒的歌声冲破了她那色彩明亮的床帘,大家都知道,她肯定又躲进她的随身听里与偶像张信哲幽会去了,《爱如潮水》是她的次爱,而张信哲的则是她的最爱,她总希望能有那么一天,有一位男生,拥着她瘦削的肩,深情款款地对她说--我再也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她想,她一定会找到的,她也这么一直期待着。在这种期待中,她也渡过了她的朦胧的大一,寻觅的大二,如今,已是大三了。

在这一阵如潮的歌声中,随之又响起了“沙沙沙”床帘翻动的声音,lily极不情愿地嘟哝到:“梦儿,就许你梦唱,你还让不让我梦游了。”lily,最大的嗜好就是睡觉,总是忙里偷闲地赖在床上,有着花一般娇好的笑容,皮肤白皙白皙的,也许睡觉真地是最好的保养皮肤的方法吧,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百合是她的中文名,所以顺理成章地,lily也就成了她的englishname。

Lily翻转了个身,又开始了她的圆梦旅程。

2、红球,红脸

清梦忽然有了一股非常强烈的欲望,想在空旷的地方一展歌喉。她探头看了看窗户,从那没拉紧的窗帘缝中,一缕清澈的秋阳正轻泻而入,多好的天气啊,阳光的诱惑让也立马跃身起床,按部就班地把洗漱课程一一搞定,理了理她为之得意的又黑又亮的清汤挂面,左手walkman,右手《读者》,满怀惬意地往操场步去。

她抬头看了看天,深秋的天空,一碧如洗,几朵悠悠白云也恰到好处地增添了晴空的魅力,路旁的相思树叶在秋风中依然地摇曳,依然地油绿。一切的一切,和谐得仿佛都在歌唱着,清梦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小曲,她冥冥中总觉得今天要发生点什么,拼命想了想,又想不好,不知不觉中已信步来到了操场的看台。

她随意挑了个地方坐下,很快就融入到了属于文学与音乐的另一个氛围。

操场上,一群风华正茂的男生,生龙活虎般抢着那个被称做football的东西。他们吆着,喝着,惟恐自己的青春被他人挥霍。

红色的运动衫,红色的addida球鞋,夺目地令人耀眼,鲜艳地令阳光失色,常人不轻易穿的颜色,却让他所有的活力爆射。为了让今天的这场红色风暴上演得更精彩,刘幸还出其不意地把足球也涂成了红色。他说:红色象征着热情,它能把你所有的能量都激活。

1米78的个头,无论何时,只要刘幸他往人眼前一过,就准会感觉出他喜好运动,热衷运动的秉性。为了迎接下一个周末与投资系的足球友谊赛,今天他率众操练,只见红影闪动,他带球过人,再过人,欲抬脚凌空飞射,耗子从斜里窜出,轻撞向刘幸,红球脱离既定的轨道,朝看台上飞去。

当刘幸的视线定格在红球的时候,瞬间,他的嘴巴张成了“O”型,红球不偏不倚,直向那埋头看书的女孩奔去,红球与清梦手中的《读者》来了个暴力接触,书又结结实实地与她的脸亲密碰撞。红球从看台的阶梯上跳跃着回到操场,书也应声摔下。

总算是一球惊醒梦中人,清梦本能地把双手捂住发痛的脸,愤怒的目光从指缝间迅速搜索操场,却见一条红影来到眼前。刘幸三步并作两步跨上台阶,弯腰捡起《读者》。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对……”即使是驰骋球场多年,刘幸也确是没有过今天这样的际遇,他一下子变得词穷了。

“靠,对不起,对不起就算完了,痛的是我也!”也许是太痛了,清梦连粗俗的字眼都吐出来了。

“哦,不算,不算,不算完,……那你说该怎么办,不如我们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他觉得她蛮可爱的,虽然她说了靠,可他打心眼里认为平时她不是这样子的。霎那间,他的语言细胞代替了刚才活跃的运动细胞。

“……”清梦觉得眼前的他有形又很有活力,而且,而且还好象不是蛮不讲理的那种。一进语塞。

见她一直盯着自己,刘幸又犯语痴了,“对不起,本人再次地向你道歉。”

“道歉,道歉要是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清梦借用道明寺的至理名言,耍起了小性子,她想笑,可是又觉得不能笑,于是一昂头,让笑容向天吧,否则老天爷还会说我辜负了这美妙的天空。“果然出事了,可这是出的哪门子事呀!”她小声嘀咕道。

“什么,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没什么呀?”刘幸越发觉得她可爱--她好象一下子就把红球投脸的事给忘了。

“哦,你的书。”他翻过书的封面,顺势拍了拍尘土,“你也喜欢《读者》?”

“是啊,当它还是《读者文摘》的时候我就爱上它啦。”那是清梦最钟爱的杂志,上中学是,一位语文推荐她看的,从此一发就不可收拾了。它也没让她失望,从《读者文摘》更名到《读者》,杂志是越办越好。

封面已然破损,只是上面的那一个诱人的草莓图案,却还是完美如初。清梦接过《读者》,用手抚平破痕,又呵气吹了吹它。“唉!”她深深地叹了口气。要知道,看过每一期《读者》杂志,她都完好无损地保存着,甚至都舍不得外借,就连藏书章都没盖上。

刘幸明显地读懂了她的这一声慨叹,从她手上抽过杂志,飞快地做了个决定……,而且他相信这个决定一定会让她开心的。

……

刘幸看了看封面上的草莓,又看了看她的发红的脸,情不自禁地笑了。

“喂,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呀?”清梦显然被他笑得不好意思,双手再次捂住了脸。

“对不起,我不是笑话你,我只不过是觉得你现在脸红红的,就跟这上面的草莓一样可爱。”

“……”

耗子一边用脚背颠着球,一连仰头喊道:“头,你的歉道完了吗?你倒是快点下来继续呀,你不急,这红球可是经不起再等待了,它可是要急死了!”刘幸的球技最棒,自然成了领军人物,所以也就被他们头呀头的叫开了。

“这书我先拿走,下个星期天,我们在这有一场足球赛,你还来这地方,就这个位置,到时我一定还你一本新的,记住了。”刘幸转身就下了场。

“诶,我干嘛要接受你的安排呀……”留下清梦在后面干跺脚。

受撞的脸在他的身后火辣辣地疼起来,赶紧回去弄点蛋清敷敷吧,要是肿起来可就不好玩了,清梦想到。

3、《读者》

lily恋恋不舍地离开她的被窝,爬了起来,她一眼就看见桌上那精致的“黑人牙膏”玻璃碗里盛着两只金色的蛋黄,却见清梦躺在床上,拿着面镜子左照右照。

“梦儿,真会保养呀,又开始蛋清面膜了,担心别适得其反哦。”

清梦试图张嘴为她的蛋清正名,可是,脸上的肌肉在蛋清的作用下绷得紧紧的,自是无可奈何。

一周的时间大致就在教室、食堂、宿舍中悄悄地溜过去了。只是有时,清梦会为那本受伤的《读者》而心疼,她想---再去买一本吧,可是,也许因为这样,《读者》有可能会减少好几位读者的。她感觉这是她最不希望发生的事了,所以,她想了好几次,却还是没有付诸行动。虽然她的藏书少了这一期,就让这成为一种美丽的缺憾吧,或许……

星期天又来临了,清梦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她知道在这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还有很多比写信更方便的联系方法,可是她觉得其它所有的都无法表现出亲笔书信的那份挚情,毕竟在大多人看来,写信成了一项非常奢侈的活动。信中所书并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但她写得仍然认真,细心地折好,封好之后,就去寄信了,回来的时候路过足球场,只听得阵阵叫喊声从那传来,放眼望去,球场上一支着红装的队伍特别引人注目。她蓦地想起上周所遇之事,还有《读者》。她站在原地想了想,慢慢地往球场走去。

看台上坐了很多人,群情激昂,可是那个位置居然空着。

越过一双又一双渴望球场的视线,清梦来到了座位前,却发现那上面放着一本崭新的《读者》,封面上的草莓牵引着她的目光,时间有一刹那变得凝固。

“哦,你来了?!”耗子连续看了她两眼,说道。原来,他因为前两天踢球时不慎弄伤了脚,今天不能上场,所以就把这个神圣的任务交给了他,让他在这守着这个特殊的位子。

即便是有重任在身,他也不舍得放过场上的战况,在确认她就是那个《读者》迷,跟她敷衍一句后,他又全神贯注到赛况中了,那视线恐怕是用九头牛也拉回来了。

也难怪,马上就要结束了,谁愿意放弃决定性的几分几秒呀。

清梦刚坐下不久,终场的哨声就响了起来。刘幸所在桥梁系以1:0胜了投资系。场上的红方队员在哨声与欢呼声中奔在一起,大肆相拥。所有的汗水也在顷刻间升值。

……

人群在不断地散去,清梦踌躇着,自己是不是要拿走那本《读者》,刘幸跑了上来,气喘吁吁,汗水还在不停地往外冒:“这是赔给你的,另外一本我已经珍藏起来了。”

“那也好,反正是我应得的,我先走了。”清梦转身离开了球场。

“诶,……”刘幸叫了出来。

她回眸而望,顿了一下,还是走了。

“我还有话还没说呢?……。”他对着秋风中清梦的那一头秀发小声道,又象是在喃喃自语。

“头,这妞不错呀,你是不是想泡……?”耗子用手臂推了推他,揶揄道。

“去你的……”不知为什么,刘幸的这句话说得很轻,仿佛是怕被耗子听到似的。

刘幸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感觉到真地有点累了。

4、食堂

永远的食堂,在学生眼中永远地拥挤。

Lily、清梦两人排了老长的队,总算是买到了饭菜。

更为幸运的是,她们还找到了一张绝佳的桌子,正对着电视机,可以边吃饭边欣赏节目,很多人都知道这么做对消化造成不利,可很多人都这么做了,她们两个也不例外,因为这实在是一种享受,尤其当自己对节目感兴趣的时候。

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清梦的最爱--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如此一来,惹得她的心痒痒的,不禁跟着拍子和了起来,胃口好了不少,这不,连桌上的那一份红烧日本豆腐看起来也显得特别的赏心悦目,她舀起一块送进嘴里,伴随着歌声滑入。

“我可以坐这么?”见有人要坐,lily赶紧拿起放在椅子上的书包。

刘幸放下饭盒,才发现……

清梦还在盯着屏幕看呢,待她收回视线,才知道又碰上了他。

“是你啊?”刘幸把正要送入口中的饭撤了回来,下意识地抄动着汤匙。

“是啊,你也下课了?”清梦随口回答。

两人再也无话,清梦本来想说说那天的球赛,可她确实对足球不感兴趣,故也没说。

这好好的一顿饭,竟吃得甚是乏味,即使有张信哲的歌声在助兴。只有lily一人自顾自在排着单口相声。

后来,在快要离开餐桌的时候,刘幸注意到她的饭盒上有“外语99”的字样。

一个意外的收获就这样悄悄然地不期而至。

5、老乡

“外语99”在刘幸的脑海中时时闪现,挥之不去。

那天,刘幸去参加老乡会,意外地知道有个老乡叫园园的也是外语99级的,他抱着侥幸的心理前去问她是否认识这么一个女孩子,他比划了清梦的身高和长相,还特别强调她非常喜欢《读者》。

“哦,你说得是清梦吧,她就住在我隔壁的寝室,我们都知道她《读者》爱得简直有点过分,概不外借,好像那是她男朋友一样。”园园很爽快,她相信自己说得跟刘幸所讲得肯定是同一个人。

“怎么样?是不是要我在中间牵个线什么的?”园园似是看透了他的心思。

刘幸在心里默念着清梦的名字,过了好一会,他小声道:“你知不知道她课余时间都做些什么呀?”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我经常晚自习的时候在阶梯教室A遇见她。”

6、阶梯教室

从此,刘幸爱上了阶梯教室A,每天晚上,他都带着英语课本去阶梯教室A报到。只为了能有一天再次与清梦不期而遇。一开始,他没见着清梦,倒是好几次碰到了园园。园园也不跟他多说什么,每次都给他打个OK的手势。

以前,刘幸与耗子老在宿舍里围着楚河汉界大战,那天,他又不顾耗子的盛情邀请,夹着书本来到阶梯教室A,他习惯性地从后门走入,在最后一排就座,然后开始环顾前面的人群,突然他的视线被锁定在了左侧过--清梦在那坐着,刘幸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速,他定了定神,走上前去在她边上的空位坐下。

清梦抬起头来,两人相视一笑。

“你也来自习?!”他们竟异口同声,微笑再次浮起在各自的脸上。

清梦又重新埋头于她的课本。

“我们玩个脑筋急转弯?”刘幸递过一张写有题目的纸。

--what’sletterananimal?

--

--what’sletteraquestion?

--

……

题目越来越难,清梦在刘幸的提示下一个个全都答了出来,下课了,他们随着人流慢慢走出了教室。

7、一起走过的日子

教室A记载着他们的现在,牵引着他们的未来。

他们来到了如荫的树下,荡漾在粼粼的情人湖上……还把一串串的欢笑撒在白城的沙滩上。

在树下,见到迎面过来的小狗,刘幸会冲着它大叫:“梦儿,梦儿,你怎么一下变得这么小,还换上了一身白衣……”清梦总是笑得喘不过气来,总也不忘下次又碰上小狗的时候将他一军,让他也当当小狗。

在湖上,他会给她讲美丽的情人湖传说,虽然清梦早已经听过不下三次了,可她依然会支着下巴,静静地听他娓娓道来。

有的时候,他们会不约而同地带着《读者》来到沙滩上,在那上面玩找《读者》的游戏--在中间划一直线,各自守着一边的阵地,把《读者》藏到沙子里,谁先找到谁就获胜。

每回,清梦总是很小心地用塑料袋包好《读者》,刘幸也总是依样效仿。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因为我跟你一样,珍藏着每一期的《读者》,它也是我最喜欢的杂志。”刘幸自问自答。

清梦仰头看着她,什么也没说,她只是感觉他离自己的心更近了一些。

8、

日子就这样不经意地一天天溜过去了。

大街上,小巷里,悄悄然地掀起了一股欢快的风,那风夹杂着青青的圣诞树,红红的圣诞帽,叮咚作响的圣诞风铃。

一切的一切,都在提醒刘幸—CHRISTMASISCOMINGSOON。

他觉得该送个圣诞礼物给清梦,可是他却想不出那应该是什么。

圣诞老人如期地来值班,那天,他下课后经过纳兰轩花店,稍一驻足,花艺小姐就上前热情地为他推销。

“买花送给女朋友吧,纯洁的百合,热情的一品红,……还有……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给你打折的。”花艺小姐还真是算准了他买花的意向。

“爱情不打折!”刘幸看着一束花脱口而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他们之间算是爱情吗?!

纯情的白玫瑰,高雅的紫色睡莲,饰以星星点点的爱情草,在淡紫色透明花纸的包围之下,显得既诗意又失浪漫。刘幸只是想起那天清梦穿着一件紫色的毛衣,这束花跟她会很相配的。

“MERRYCHRISTMAS!”他把花捧给她。

“THESAMETOYOU!”清梦拥着花开心地笑了,花朵映衬地她越发地妩媚,她心想自己可是第一次收到这么一大束花呀!

9、漫长的寒假

刘幸第一次觉得寒假是如此的漫长,如此的难捱。

打电话成了他每天的功课。

那个月,刘幸的爸爸去交电话费,发现话费非常之高,而长长的电话单上密密麻麻打印的都是同一个电话号码。

10、情人节

这西方的节日也在文明的东方之国盛行一时。

早些天,刘幸就约好清梦在车站等他,汽车载着他们来到了黄厝,展现在他们眼前是一大片结满果实的草莓园。原来,这里自采草莓的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举行。

满载着胜利的果实,他们来到沙滩上。

鲜红欲滴的草莓显得格外地诱人。

“你看,它是什么形状呀?”刘幸挑起一枚最大的草莓。

“心……”吃过那么多的草莓,清梦似乎第一次才意识到它是心形的。

“这是心之形状,所以它又被称做爱情果,我把它送给你。”刘幸深情地望着她。

情人节采摘爱情果,清梦若有所思。

11、毕业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快,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老狼的歌曲被校园里的男男女女一遍遍地传唱着。

遥遥无期地毕业如今也摆在了他们的面前,刘幸是注定要属于这个城市的,在这个城市里,他谱写了他的一生,从小学到中学,又从中学到大学,如今,该是他为这个城市贡献自己微薄之力的时候了。

清梦放弃了家里父母亲为她找好的工作,她也选择留在了这个城市,这个有他的城市。她不知道未来会如何,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所以就做了。

12、PARTY,难忘!

清梦怎么也想不到她的这个生日会是那样渡过的。那天,她一直在寻思着该如何与他共同庆祝自认识他以来的第一个生日。临近黄昏时,收到他的留言:18:00点整,雕刻时光,不见不散。她想起了位于演武路上的“雕刻时光”酒吧,那次他们携手路过的时候,皆被其新颖的名字所吸引,想不到呆会儿自己的某一段时光也要被其给雕刻了。

她抬头看了看钟,才17点过一刻。那钟面非常别致,是一只可爱的卡通小鸭的形状,晶莹剔透的黄色,配以12个经典的数字,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当初十字绣风靡大街小巷的时候,清梦也追随潮流以莫大的热情完成了好几件作品,而这个钟面就是她最满意的了,她觉得它保存了自己的一份纯真。

她依时来到相约的地点,却意外地看到等待她出现除了刘幸,还有她几个她们共同认识的人,包括耗子。他们为他准备了鲜花以及其它各式各样女生喜欢的小玩意,当然她想拥有的莫过于席间大伙融洽友爱的气氛了。

终于要离开了,雕刻时光被留在无尽的夜幕中,迎面却沐在了飘飘洒洒的小雨,还夹杂着丝丝的冷风。

“你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真是个不错的日子呀,祝你生日快乐!”

“那我就照单全收了,你也快乐呀!”

13、

好几次了,清梦打电话想让刘幸出来陪她去逛逛街,他都说要加班;煮了面条要他来饱口福,他也推三阻四。

发展到最后,刘幸就让耗子陪清梦去逛街,她赌气就去了,霓虹如织的街上,俪影双双,她越看越觉得不是滋味,一个人自顾自在前面走得飞快,本来不想做windowshopping的,可现在眼中的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只留下耗子在后面紧紧跟随着她的背影。

回来的时候,坐在9路公车上,正逢巴士广播网的《金曲回放》,卡朋特的《YESTERDAYONCEMORE》轻扬地充盈着整个车厢,昔日的种种,如歌一样,涌上心间,久久挥之不去,到站了,却落了个泪眼婆娑;路过平时经常光顾的那家书苑,门口张贴着一张《读者》新年版的宣传画,她也不忍细看,怕引来更多的泪水,一路小跑离开了。

……

她不明白,刘幸到底是怎么想的。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清梦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他说耗子也喜欢她,总之,他的意思是想成人之美。

清梦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挂断了。

接下来,耗子时不时地也来了几次电话,说些虚无飘渺的话,她总是借机询问刘幸的情况,然后轻轻地说再见,轻轻地挂断。

她在等待,等待他的再次问候。

14、还是《读者》

五个紧张的工作日过后,迎来了轻松的周末。

清梦懒洋洋地躲在床上,若有所思地任思绪飞扬,她想起有好久没去母校看看了,何不趁今天来个故地重游。

她带上新一期的《读者》,沿着熟悉的路悠悠走着,不知不觉间来到了球场,远远地就见看台上那次自己坐过的地方,有一个人,埋着头,似乎在读书。

慢慢地靠近了,她认出了那是刘幸,后脑勺上永远有一小绺头发特别的张扬,不肯服服帖帖地顺着其它头发,总是有一点扬起来的样子。

正想开口叫他,他象是感觉到了,忽地转过头来,把清梦的叫声给硬生生地堵了回去。

“清梦,是你呀?!”

“是啊,真巧,不是么?!”

两人坐在一起,就着《读者》的内容,津津有味地谈了很久。

他们又回到了以前的轨迹,开始新的运行。

15、爱如潮水

耗子偶尔也会加入他们,形成三人行的局面。

那天,他们三人又来到雕刻时光,在大厅,清梦又点唱了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在我心里你永远那么美………既然爱了就不后悔

……爱如潮水他将你我包围……”

读《半生缘》有感

文/闹闹要早睡

第一次翻开张爱玲女士的《半生缘》是在高二的一个晚上,记得那是十一月中旬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凌晨两点半,终于翻完了这本小说的最后一页。除了一口气读完后的酣畅淋漓,我还感受到了深入肺腑的苍凉与悲哀:为什么曼桢与世钧明明两情相悦,最后却无法互相成全?为什么曼桢明明具备了一切美好的品质,却反复被祝鸿才欺凌侮辱,难道“人善被人欺”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吗?

后来,我又马不停蹄地观看了电视剧版的《半生缘》,跳过前面所有的情节,我直接将进度条拉到了俩人相隔十四年重逢的片段。不可否认的是,电视剧版的《半生缘》对受众的冲击更加直接,悲情的配乐,房间中紧紧相拥的恋人,再加上演员的表现力,让人情不自禁地泪如雨下,但这种情感的延续并不长久,经历了悲伤情绪的迸发之后,我又很快恢复了平静,仿佛这一片段并没有给我留下太深的印象。文学的表达更含蓄,但相比于电影艺术,文学将更大的想象空间交给了受众,让读者不受拘束地想象男女主人公此时的复杂情感,这也是受众对作品的二次创造。除此之外,电影无可避免地会带来人物形象的固化,在观看电影后,观众会不自主地将演员的脸带入到人物角色中去,这样留给受众自由发挥的空间就大大缩小了。文学与电影相比,读者的参与感会更丰富,在欣赏到同一情节时,读者可以任思绪天马行空,尽情想象,男女主的形象可以是这样的,也可以是那样的;重逢时的情感可以是悲哀辛酸,也可以是喜悦兴奋。电影虽然更具表现力,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拘束了受众的想象,我们接受到的只是导演对这一情节的创造,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创造。

我始终坚信,文学是人学,真正可以打动我们的,是人性的真实流露与人情的自然表达。张爱玲在《半生缘》中,向我们展现了真实而脆弱的痴爱与怨情、失去与错付、人性与人情,这些都与读者建立了一种崭新的联系,使读者的情感随着人物命运的跌宕而起伏。

除此之外,真正触动我的还有其中的人物设置。在《半生缘》中,没有脸谱化的人物塑造,从曼璐到曼桢,从世钧到鸿才,没有一个人物是绝对完美的,或者是绝对不完美的。人物命运的悲剧,不单单是由一个人导致的,而是在多数人的消极选择与胡作非为下走向逼仄的角落。从这个角度看,他好像做错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又做错了什么呢?亲手把自己的妹妹送入虎口的姐姐曼璐,她的庸俗、谄媚与恶毒确实令读者感到厌恶,但在濒死之时,曼璐对曼桢的深刻忏悔让读者看到了这个女人的另一面——卑微,痛苦,爱而不得。她的一切行径都算得上是生活所迫,机关算尽之后,生活同样在她的身上烙下了刻骨铭心的伤疤。没有非黑即白,没有绝对的对错,这些人物就像活生生地存在于现实生活一般,在与读者的共鸣中,也打动着读者的心。

张爱玲是一位个人风格非常强的作家,她笔下的所有故事,好像都发生在同一城市的同一个巷子里。她笔下每一个人物都笼罩在阴郁而悲凉的气质中,每一个故事都闪烁着昏黄而黯淡的光。张爱玲之所以能够用如此细腻的笔触将半生缘的故事创作出来,这必然与她的自身经历脱离不了关系。相逢的喜悦,离别的悲痛,错过的惋惜,曼桢所经历的一切,说不定张爱玲也曾经历过。曼桢对世钧纯真又复杂的情感,说不定也是张爱玲对胡兰成情感的倒影。没有空穴来风的灵感与毫无根基的情感,在阅读曼桢时,张爱玲的形象同样跃然纸上。我一直觉得,张爱玲的个人特色十分鲜明,她常常写上海,写南京,写香港,写阴雨绵绵的天气,写古色古香、又阴郁昏暗的人与事,这与她早年在沪港的徘徊,在英国的留学生涯都脱不了关系。在自身经历的基础上加以创造,让受众在感受故事的同时感受作者本人,或许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

家有小小“朗读者”

文/刘亚华

“妈妈,你听,这一段写得多好呀!”女儿拿着小学课本,跑到我身边来,大声地诵读道:“田野里,稻子熟了,黄澄澄的,像铺了一地金子。棉花吐絮了,露出洁白的笑脸。红玛瑙似的高粱点着头,好像在说:‘丰收的季节真美丽。’这描写,简直神了!”

我点点头,微笑地问她:“你现在体会到语言的美了吧?”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原先的她,讨厌朗读,因而老师要求她背的课文,极少能按要求完成的。我建议她大声地诵读出来,可怎么“威逼利诱”也不奏效。

前阵子,中央电视台推出了新节目《朗读者》,我感觉这个节目让我大受裨益,有心让孩子爱上朗读,于是第二期的时候,我便拉着女儿一块儿看。那一期的主题是陪伴,杨乃斌朗读的是世纪老人冰心的《不为什么》,他用深情并茂的语言朗读着:“有一次,幼小的我,忽然走到母亲面前,仰着脸问:‘妈妈,你到底为什么爱我?’母亲放下针线,用她的面额,抵住我的前额,温柔的,不迟疑地说:‘不为什么,只因你是我的女儿!’”女儿被这些动人的语句吸引住了,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直到节目完毕。

“妈妈,他读得真好听,我好感动。”她抱了抱我,由衷地赞叹道。

“当然,中国文字博大精深,每一个字都美,你读出来,才知道中国文字有多么美妙!”

我希望她能尝试诵读,便鼓励她道:“你也可以读得那么美!”“真的吗?妈妈!”女儿兴奋起来。

“那是肯定的!要不我找到这一篇,你照着读试试?”在得到她的肯定之后,我立马就在电脑上找到这篇《不为什么》,并且打印出来。女儿拿着文章后,清了清嗓子,开始跃跃欲试。

第一遍她读得有些拗口,断句也不好,我帮她指出来,第二遍,她朗读得就顺利多了,但是还没有投入感情。我深情地读了一遍,又让她跟着我读,第三遍,女儿已经加入了情感,比以前朗读得优美多了。我适时地夸奖她,并和她一块儿朗读。没几天的功夫,女儿就爱上了朗读。每天做完作业都要读课文给我听,新课文读完了,她又找出旧课本,一篇一篇地朗读起来。

女儿进步很快,很多课文,朗读几遍就能熟背如流了。她渐渐地感觉到:朗读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如今,女儿也成了《朗读者》节目的忠实粉丝,她自豪地说:“我可是家里的小小朗读者哦!”

远去的杂志

文/晓寒深处

在我的老家,有一句老话:讨饭也要上学。村里的人家,但凡有一口饭吃,总要送孩子去上几年学,不求能上大学,只为不当睁眼瞎,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上完小学或初中就辍学了,一字不识的纯文盲倒也少见。因此,村里的青年们文化程度虽不高,倒也有读书的传统,我儿时能读到的读物,大多来自他们的手手相传。

八十年代的乡间,最流行的读物,是两种杂志,一种是《乡土》,一种是《垦春泥》,那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乡土》以民间故事为主要内容,《垦春泥》则大多是以农村生活为题材的现代作品。我自幼嗜书如命,别的孩子成天疯玩,我则是个小书呆子,随便给我本书,我就能安安静静地看上半天。读的书多了,我就成了村里的故事大王,把书上读来的故事,加上自己的想象力再创造,添油加醋地讲给小伙伴们听,因此,常常有一群小伙伴围着我,让我给他们讲故事。

上中学后,父母开始给我们订杂志,给我订的是《少年文艺》,给弟弟订的是《故事大王》和《童话大王》。《少年文艺》是国内最早的儿童文学刊物,那些同龄人写的文字,或者是大人们写给孩子的文字,对于由蒙昧孩童到少年过渡时期的孩子,极具启发意义与教化之功。弟弟的《故事大王》和《童话大王》我也爱看,尤其是童话大王郑渊洁以一人之力创作的童话期刊《童话大王》,名为童话,却将世相人情摹写得淋漓尽致,在没有网络没有动漫游戏的年代,郑渊洁奇崛莫测的文字,极大地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和想象力。

在我的青年时期,对我影响最深的文学读物也是两种杂志,一种是《读者》,一种是《辽宁青年》。国内的文学爱好者们,谁不曾读过《读者》?近几十年影响力最深远的杂志,非《读者》莫属。一本《读者》在手,可与古今中外众多名家神交。更重要的是,当年的《读者》,为不曾出过国门的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向世界的窗,让我们看到光怪陆离的外面的世界,那个世界,人人友爱,美好有序。当年,《读者》上的每一个字我们都深信不疑,而在千里如咫尺的网络时代,那些美好似乎渐渐失色了。

《辽宁青年》不知有多少人曾经读过?也不知今日还在否?与《读者》的定位不同,《辽宁青年》似乎属于一本纯文学杂志,其中有大量纯文学作品,尤其是散文诗,类似于今日的鸡汤文字,那些文字,当年读来,很是受用,觉得那些浮艳的文字,很能抚慰当时贫瘠的心灵,今日再读,怕是就要营养过剩吸收不良了。

那些年读过的杂志,还有《散文》,《意林》,《知音》,《故事会》,《青年文摘》,《小小说选刊》,《今古传奇》,《三联生活周刊》……这些定位不一风格各异的期刊,在文化贫瘠的年代,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滋养了我们的心灵。这些年来,网络兴起,纸媒日渐式微,很多杂志停刊了,一些还在勉强支撑,读者也寥落了。在抖 音 网 游成为主流文化的时代,有多少人还愿意去读杂志?有多少人还会记得陪伴我们走过青春的那些杂志?

当你老了,爱还未老

文/冻凤秋

当我们哼唱曾风靡一时的歌曲“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时,当我们聆听根据爱尔兰诗人叶芝献给女友的诗翻唱的《当你老了》时,“老”对很多人而言只是一个带着诗意的概念,一份遥远的畅想。我们对真正的衰老知之甚少,对与之相伴的恐惧讳莫如深。

曾经看过真正直面衰老的文艺作品,比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小说《熊从山那边来》;比如布克奖得主约翰·贝利的《当贝利遇到艾丽斯》,都是讲述妻子患上老年痴呆症,逐渐丧失记忆,步入黑暗的孤独旅程,或荒诞不经,或痛彻心扉。菲茨杰拉德在《本杰明的奇幻旅程》中,妙笔书写了返老还童的逆行人生,种种感受却并不是那么美好。

个体生命的衰老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当时间流逝,逐渐带走我们的容颜,黑发,视力,听觉,力气,精神,甚至带走最刻骨的记忆,直到肉体死亡,这是怎样一个令人惊心的过程,我们又如何真正理解并参透其中复杂隐曲的心境?

直到读到作家周大新的长篇小说《天黑得很慢》,才发现,他把肉体衰老的过程写得如此详尽,他把老年人面对的种种尴尬和难言之隐写得如此生动,他把个体精神的孤独与顽强抗争写得如此深入,把中国老龄化社会的种种问题如养老、就医、再婚等写得如此全面。而以“天黑得很慢”来形容生命的老去,又是如此恰切。

其实,众声喧哗中,他的声音一直低沉,缓慢,绵长,他的讲述于朴素、痛楚中带着暖意和旷达。当你走进他的文学世界,你恍然间会觉得,他不是在写小说,他是在写自己,写生命。

当年轻时遭遇人生第一个困境的时候,他在长达10年的种种烦乱困扰中坚持完成了最厚重的代表作《第二十幕》,以史诗般的笔触写下对家乡南阳生活的回忆和总结;当中年面对丧子之痛时,他以强大的内心和坚韧的力量,书写《安魂》一书,完成生死的终极对话和追问。而如今,66岁的他感知衰老的日渐降临时,写下《天黑得很慢》,宽慰天下老人也宽慰自己——当你老了,爱还未老。

那一天,是2018年7月14日,盛夏时节,天黑得很慢。

著名作家、茅盾文学奖得主周大新老师归来。灼热的阳光下,我们陪他去看省会郑州藏在老街巷里的新颜,一座老旧废弃的工厂经过巧手改造,变为极具时尚感的创意基地。身材高大挺拔的他,迈着大步,脸上带着一贯平和、亲切的笑容,对目之所及都感兴趣,不停地问询,赞叹。

那时的他分明是好奇的孩童,是对家乡怀着深厚感情的赤子,是饱经沧桑后依然豁达开朗的写作者。谁会认为他已经进入老境了呢?

那天午后,在郑州大摩纸的时代书店,面对从全省各地赶来参加中原风读书会的读者,他娓娓道来写作《天黑得很慢》一书的缘起。他曾看见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奶奶,因为担心两个洋葱头太重,提不到楼上而忧心忡忡;他曾听说一位作家朋友晚上睡觉时还一切正常,天亮他妻子起床后却发现,丈夫因为心梗走了;他自己的老母亲90岁患病卧床,直至92岁去世期间,完全失忆,连儿子是谁都不知道;还有作家张爱玲生前显赫的名声与她去世时的凄凉之鲜明对比,等等,这一切让他对衰老产生了恐惧。

他生出了描绘人生最后一段路途风景的心。这时的风景大抵不过如此:陪伴在身边的人越来越少;社会的关注度越来越小;大小疾病险情不断;准备躺到床上接受别人的照料;要应对各种以延寿、治病为名的骗子,骗局。

这一切风景,书中主人公萧成杉都一一目睹,自73岁到86岁,他对衰老的抗争、无奈、妥协以致失败、投降的姿态,都通过护工钟笑漾的讲述,如画卷般呈现在读者面前。当生命之光越来越暗淡,爱的光芒却越来越耀眼。

这种爱,源自他人,包括老人的亲人,包括身边有爱心的人;源自社会,包括政府和慈善组织;源自老人自己,内心深处对爱的记忆,对爱的向往等。所有的爱意交汇,为人生最后一段路铺上温暖的底色。书中就写出了这样一段年轻护工和老人之间的温暖感情,一种深情的陪伴,一份高贵的大爱。

那天,他谈到自己这么多年的写作历程,每一部作品对他而言都是艰难的,只有在完成的一刹那心中会生出喜悦,但很快又开始构思下一部作品。之所以一直在写,是因为可以借此表达内心深处的感受,慢慢接近人生的真谛,并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点暖意。

他谈到读书,说因为觉得自己的时间有限,所以越来越挑剔,那些翻了几页还没有共鸣的书就会立刻放下。

那天的读书会上,当朗诵家于同云先生读着书中开篇“周一黄昏·陪护机器人薇薇小姐推介会”的内容,现场读者一下子被这新鲜的叙述方式吸引。

当青年话剧演员张澎朗诵起书中最后一部分“周日黄昏·陪护老人经验谈”中老人的记忆被唤醒的部分,现场读者又被其中的真情深深打动。

特邀嘉宾、“70后”评论家张延文和“80后”评论家魏华莹,都有太多感触,他们评说《天黑得很慢》直面热点现实问题,塑造全新的老人形象,叩问老者的精神世界,极具新意,以情动人;称赞作家周大新写作40余年,一直保持旺盛的创作力,并不断创新叙事方式,是带着先锋性的现实主义作家。

现场读者大都或青春正好,或年富力强,但一谈到自己的父母亲,就似乎有说不尽的话题。书中的各种情节也在现场读者的家庭中上演。

作为背景的读书会海报上,浅橙和粉色交织的底纹,散发着温暖的光泽,映衬着风儿和风花粉的脸庞,每个人的神情都显得那么明媚。

人事代谢,往来古今,我们生生不息,只因爱温柔有力。

悲酸海红果

文/孙涛

《酸酸甜甜海红果》是李洪先生的一篇很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作品。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写法,描述了大山深处,黄河岸边,海红和她的母亲这两位擅长民歌的母女,无法逃脱的爱情悲剧,以及她们人生的命运。这部作品,生活的气息和塑造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耐人品读的味道。

许多年前,一位从北京来黄河岸边采风的音乐老师,爱上了海红的母亲,当海红的母亲期盼着爱人将她接去北京,结婚成家时,音乐老师却被发配青海,殒命于青海湖。海红的母亲生下了海红,撇下了与那位音乐老师爱情的结晶,将自己的生命和被撕毁的爱情,一道投进了黄河。海红承袭了母亲的容貌和音乐天赋,不幸的是,她也爱上了一位来黄河岸边采风的音乐人。

中国的传统小说,多以呈现生活的原生态为特色。正是在这种呈现中,作家完成了对现实的思考和批判。小说的基本形态是故事,最终目标是塑造人物形象,小说的叙述方式,只是一种技巧。当作家一味偏重于情节和技巧时,作品便会流于通俗和猎奇,为了争夺读者眼球,甚至弄出一些离奇古怪的情节,加上自以为是、不知所云的叙述方式,其作品,便可能缺失了一些审美的意义,和潜在的思想。只有作家对生活原生态的呈现,再加上主体思维的参与,在文字上不求生涩,不追怪诞,贴近生活,贴近大众,不以大道理示人,尽力将思想演化入空灵的文字中,作品方可显示出艺术的文气,而非技术的匠气。在这一点上,《酸酸甜甜海红果》这部作品,无疑是较为成功的。

这部作品的结构是现在进行时。这种时序,让读者极易跟随着作者,进入作品描述的环境和场景。通过海红这个艺术形象,作品向读者展示了大山深处、黄河岸边,民歌那种自发的生成和繁荣;展示了那些酸曲儿的歌声中,基层百姓们,世世代代对外面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展示了作者对民歌的一种认识和感悟。那是一种将山曲儿与整个生命融为一体的状态和气场;民歌对于这些歌手们,是“除语言文字外,另一套对生命、生活、生存状态、理解、体悟、表达的符号系统”。这是作者对民歌艺术的深切认识和感悟,也是对文学艺术源于生活的深切认识和感悟。好的文学作品中,人物的活动,是在引领读者悦读,同时能引发读者的共鸣,那便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了。这种现在进行时的结构,并非完全抛弃了技巧。作家对海红身世的探究,为读者留下了悬念,也极自然地引出对其父母往事的倒叙。这里的倒叙,笔墨不多,仅仅是海红舅母的几句话,作品便完成了现在时序与过去时序的连接,也完成了对母女两人爱情悲剧社会因素的批判。这种批判,融合在对人物形象的塑造里,而对人物形象成功的塑造,也就使这种批判,有了能让读者沉思的内涵和力度。

过去、现在、未来,永远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进程。这部小说没有描述未来,却让读者看到了未来。那就是许多年以后,当年来到大山深处、黄河岸边采风的音乐人,已经成了一所音乐学院的教师。那名当年靠诬陷手段,做了海红丈夫的男人,将他与海红的女儿送来了,海红希望自己的女儿,能靠天生的音乐天赋,在当年恋人的辅导下,来年报考音乐学院,走出大山,由黄河岸边,迈向圣洁的乐坛。面对生于大山深处,黄河岸边的又一代“毛眼眼”,她的未来,不是充满了作者、以及读者的无限希冀和美好的憧憬吗?

小说的题记中说:“海红果,蔷薇科乔木,海棠树之果实,果皮色泽鲜红,果肉黄白,果香馥郁,鲜食酸甜香脆。”我也曾在大山深处,黄河岸边,品尝过这种成熟的海红果,它确实“果香馥郁,鲜食酸甜香脆”。然而,在这部名为《酸酸甜甜海红果》的作品中,起初我品尝到的,却是一种悲酸,甚至有一丝又一丝揪人肚肠的苦涩。只到读罢作品的结尾,我才感觉到了一种甜味。作者把握住了这部作品的韵律,这,也是这部作品令我嚼出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