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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山脊

作者: 峰岭2023/05/08生活随笔

出了车站,站在秦岭南麓故乡的土地上。参差的房屋,黝黑的人们,嘈杂的乡音。一开始有点陌生、有点恍惚,得过一会儿才能适应。

说到故乡的时候,早已身处他乡了,所以才要"回".

故乡是我们无法选择的地方。人们常说故乡是母亲,可不只是比喻。虽说生命是父母给的,但身体是故乡喂养的。我的骨骼筋肉源自老家地里的谷物菜蔬,我细胞里的水分子是汉江给的。

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母亲都是在故乡这片倚山面江的小坝子上出生长大,生儿育女,过完或长或短、悲喜交加的一生,又埋在了故乡,生死都是它的一部分。

每次回老家,都喜欢在它荒凉的山脊上走来走去,不但不寂寞,还特别踏实安心。因为亲人们就躺在身边的土地里,这是离他们最近的时刻。与他们有关的回忆总是扑面而来,仿佛回到了从前。死亡并不能真正隔开我们。

故乡给了我关于这个世界最初的印象。青蛙的模样是家旁的稻田给的,鱼的滋味是门前的汉江给的,知了的声音是屋后的李子树林给的。这些是搭建我的世界的最原始的材料。

第一次穿凉鞋是10岁时父亲进城买的,黑塑胶横竖纹,是变卖了鸡蛋或花生的结果。我穿着它顶着盛夏正午的烈日,一口气跑到老远的渠边,专门用它踩了一回水。那种按捺不住的快乐以后少有。

第一次关于凉皮的记忆,是和外婆、母亲在镇上。香油和辣椒的味道瞬间惊醒了味蕾,那时大约四五岁。此后离不开凉皮,吃来吃去不过都是为了寻找那一碗。

事实上,整个的味觉系统也是故乡给装置的。小时候故乡贫穷,它黄褐色的土地一年到头不歇不休地贡献得最多的是南瓜红薯玉米,多到这辈子都不想再吃。但故乡的汤圆、醪糟这些稀少的甜蜜之物,辣椒这种暴烈之物,土豆这种质朴之物却成了终生之爱。

口音也是如此。都进城30多年后了的前一阵,和同事聊天,她说你的家乡口音还挺明显。我吃惊:不会吧,我咋听不出。她笑了:只有你自己听不出。而我以为自己早已标准普通话了,原来却是"乡音无改鬓毛衰".

精神气质更是如此。母亲过早、突然的离世,让我不知如何面对。如同一个巨大的缺陷,让我孤僻、封闭。这种性格让自己和别人都不舒服,直到现在都还是调整未完成。

也许还是因为贫穷,那时候人们缺乏美的意识,一切行为都遵从实用原则:读书是为了有工作,吃饭是为了填肚子,播种是为了果实。那时候几乎没人种花养草,只记得上学路上能看到一家门前有一蓬玫瑰,火红火红,层层旋涡,美极了,那也因为那家人在县城上班。对于捉襟见肘应付生存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美纯属多余,无立足之地。记得我一个表姐结婚,嫁妆是20块涤纶布料,一刬黑灰青,准备一下子从青春穿到老迈。我也受朴素实用观念的影响,形成了相应的行为模式。后来即使境况好多了,仍只满足于吃饱穿暖,也失去了跟随潮流的能力。大到房子车子,小到衣服包包项链,全无兴趣。而20年前同一小区的同事们早就鸟枪换炮了,就我还在那呆着,并无不适寒碜之感。不攀比就不会有伤害,当然也就没有了各种还贷之类的压力,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

虽然那时家里泥墙泥地,堆着化肥粮食各种农具,凌乱拥塞,毫无美感,但房子外面却极美。江水碧绿、山峦苍翠,油菜花金黄、秧苗油绿、萤火虫点灯、蛐蛐歌唱、蜻蜓飞舞……让我对大自然和色彩终生热爱。一有假期就奔赴山川河流,寻找的也不过是秦岭那样的山和汉江那样的水。在那些有草有树有泥土的地方走走转转,就能消解城市生活带来的紧张和乏累,也就不觉得自己是只蝼蚁了。大自然默默无言,却是最好的治疗师和亲密朋友。

故乡也给了我阅读的习惯。还是因为它太贫乏,自己缺朋少友太孤独。那时常常倚着门,看着门前那条下斜的小路,巴望会有某颗脑袋冒上来,但那条路常常空荡。寂寞无处释放,只好找书读,小小年纪拉出父亲的《李自成》《水浒传》《红楼梦》读。一个下雨天,我一步一滑地走5里路,只为借一本《安徒生童话》。一直到现在,阅读成了每天最喜欢的事情。一本书一盏灯一杯水,身未动心已远。因为阅读,心灵广阔了,生活有趣了。

从前的故乡太闭塞了。前秦岭后巴山,两道天幕齐心协力,阻隔了南北,阻隔了世界。那时去一趟西安要坐一夜火车或汽车,而现在高铁只需一小时。

随着年岁渐长,看故乡的眼光变了,也学会了理解父母。他们也曾是被生活捶打,不知所措、焦虑紧张的年轻人;他们也曾怀揣梦想却未能实现,而自己也是因为他们的托举才抓住了自己的梦想。

最近一两年,随着父亲病弱,我一有节假日就回老家,仿佛补偿似的。一次一个朋友问我:如果你爸不在了你还会回老家吗?我愣了一下,说不知道。或许终有一天自己和故乡的根根须须会变少,不再有回去的冲动,但它会一直在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