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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混血的作文

2020/03/18作文大全

有趣的猫作文900字

有趣的混血猫

我家有一只混血猫。体型娇小,细细的长毛,毛色金黄。异常活泼,爱撒娇、爱捣蛋,特别招人喜欢。朋友们总爱到我家来与混血猫嬉戏,享受人和猫之间交流的乐趣。

混血猫最喜玩乐。没人与它玩时,枕头、拖鞋、牙签便是它的游戏伴侣,把玩在手,自得其乐,百玩不厌。倘若有人来,它会懂得因人而宜的选择嬉戏、撒娇、使横等方式与人玩乐。它会与小孩子嬉戏、捉迷藏、闹恶作剧。有时它会把小朋友的心爱之物用嘴叼走,藏于我的深闺密室,让小朋友干着急,乃至大声哭泣起来。直到我要惩罚它时,它才乖乖地找出来,让小朋友破涕为笑,它却在那边做鬼脸。它会撒娇地遄进阿姨的怀里,用金黄的长毛摩挲你的身体,嘴里“喵喵”地叫个不停,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半眯半开,完全一副娇滴滴地神态。它会乘人不注意一个直蹦,从沙发上跳到男士的肩上,端坐不动。倘若我用手把它赶下来,它会咬着我的袖口不肯松口。我扬起手来,它才会不情愿地溜下来。不过它也不是省油的灯,它呀就会无端地仰卧在我们面前耍起赖来,不再理会我。初来乍到的朋友往往为猫这一惊一吓的表演所惊奇。

其实混血猫刚到我家时,完全不是这样的,它来我家前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混血猫是一个“孤儿”。三年前,我隔壁张阿姨家养了一只毛色纯白的家猫。一次家猫茶饭不思,一天到晚叫个不停。张阿姨以为它病了,带它去看医生,才知道它思春了。在医生的介绍下,张阿姨替它找了一个金黄色的波斯猫帅哥。没多久,小白猫产下了两个小猫,一个纯白,一个金黄。正当两小猫崽嗷嗷待脯之时,家猫被小区里的一辆黑车撞死了。两个小猫崽失去了母爱,整日里喵喵地叫个不停。张阿姨不知如何是好,又因为急着要移民,所以只得把小猫崽送人。就这样,混血猫就成了我的家庭一员了。

刚开始到我家时,混血猫的毛色和气色都很糟糕,不爱活动,见了客人还怕生。在我的精心照料下,混血猫日渐长大、毛色变得细长,色泽金黄,越来越招人喜欢。来我家玩的朋友和孩子们都喜欢逗混血猫玩乐子,时间一久,混血猫养成了好与人嬉戏玩耍的秉性。也许因为大家的过于宠爱,混血猫学会了撒娇、使横、捣蛋的伎俩。

家有有趣混血猫,让我收获了喜悦和人气。

有趣的小猫

我家有一只小花猫,它的头像老虎一样,身上穿着一件毛大衣。这毛光滑得像擦过油一样,样子挺神气,我们叫它佳佳。

佳佳的脸蛋上长着一张可爱的小嘴,小嘴旁边长了几根胡须,一翘一翘的,真有趣。

有一次,爸爸在刮胡须。我就问爸爸:“爸爸,你为什么要刮胡须?”爸爸说:“胡须长了。”噢,我明白了!于是,我想小猫的胡须那么长了,比爸爸的胡须长得多了,那也应该刮了吧。可是,像爸爸一样给小猫刮胡须,那肯定不行。对了,用剪刀剪。我就拿了一把剪刀,再把小猫捉住,打算给小猫剪胡须了。爸爸连忙阻住我说:“不能给它剪!因为胡须是小猫身上的一把尺子。”“尺子?我可没有听说过。”爸爸说:“老鼠躲进洞里,小猫要去捉它。这个洞能否钻进去它可不知道,就要用胡须去量。如果它的胡须不碰到洞壁就能够进去。”噢,原来小猫的胡须作用还挺大呢!

佳佳的四肢灵活,行动敏捷。每一只脚上有五个像钢钩一样的爪子。爪子非常坚硬、锋利,抓起老鼠来可真行!佳佳还有一双蓝蓝的大眼睛,像两颗蓝宝石。在夜晚,佳佳就靠这眼睛看清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它还有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向上翘起。嗨,甭提它的样子有多威武了!

我爱佳佳,常常逗它玩。有一次,我把一粒围棋在地上一滚。它高兴得蹦过去追着玩了起来。它用爪子把围棋一推,围棋也滚了起来。这时,佳佳得意地朝我“喵喵”地叫,好象在兴奋地对我说:“你看,我能够像你一样滚围棋了!”然后,它看到棋子滚远了就猛地往前扑了过去,糟糕,围棋被它压倒了,它又“喵”地叫了一声,好象在说:“差!”围棋滚到了椅子底下。我正想搬开椅子拿棋子。这时,我看见小猫“喵喵”地叫着往下面钻,好象在说:“小主人,不用忙,有我呢!”不一会儿,它就把棋子移了出来。

夜静了,人睡了,屋子里一片寂静,可是,屋子中央还有一个人没有睡觉,那就是我家的佳佳。它的双眼闪着两道蓝光,环视着屋子的四周。噢,它正在为我们放哨!忽然,“扑通”一声,板凳倒了风被惊醒了,急忙拉开电灯。哟,原来是佳佳捉住了一只大老鼠,它又立了一大功劳!它看到我在看它,没有叫,只是紧紧地咬住那只老鼠。那只大老鼠还在拼命地挣扎,嘴里还在“吱吱吱”地发出临死前的哀鸣。

佳佳真是一只既可爱又能干的小花猫!

有趣的小猫

暑假里的一天早上,我发现窗前有一窝小猫在一只大猫怀里吃奶,猫爸爸在一旁监护着,生怕别人偷走了它的宝贝儿们。

我给他们分别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猫妈妈叫香蕉,她是黄黑白色的,猫爸爸叫奶油,他是黑白色的,小猫有三只,老大叫冰淇淋,是白色的,老二叫核桃,是黄黑白色的,老三叫布丁,是黑白色的。香蕉和奶油很爱小猫们,冰淇淋爱睡觉,核桃和布丁是一对“冤家”,他们经常打架。但小猫们在暑假里生活的很有规律。

每天早晨,天刚刚亮,香蕉和奶油便出去找食了。小猫们目送他们离开,看着他们离开了自己的视线,便开始玩了。冰激凌爱干净,喜欢洗脸,它正坐着,先用舌头舔一只前爪,然后用这只前爪擦擦脸,这个动作重复做了几遍,就洗完脸了。布丁还趴着想睡觉,核桃就抖抖身子、趴下,突然从他身上跳了过去,布丁吓了一跳,然后准备报复他,核桃见情况不对,也勇敢的跳了过去,两只小猫撞在一起,冰淇淋在草丛里看热闹,我在窗户前看热闹。

到了中午,我给他们喂了一点鱼刺,核桃一开始跑过了,他看看我,我指了指草丛,核桃就明白了,他跑到草丛,闻闻这,闻闻那,终于找到了。我准备喂另一块的时候,还没有出手,冰淇淋看着我,尾巴在摇,核桃以为是虫子,就扑了过去,尾巴摇到左边,爪子就到左边,尾巴摇到右边,爪子就到右边。我一松手,冰淇淋就跑到这边来吃,核桃也跑过来。核桃吃东西最有意思,它总是先咬住东西跑一个僻静的地方,自己吃,咬下一口多嚼几遍,一仰头就咽下去了,有时候东西大,它就拿前爪按住,歪着头用牙咬下来慢慢吃。布丁爬树的样子真滑稽:它先爬上木板的侧面,就像走钢丝一样晃来晃去走到树的旁边,猛的一下跳上了第一个树杈儿,它试了一下不能跳到第二个树杈上,爪子刚搭在树干上又放下来,这样做了三次,感觉爬不上去,准备倒着下来,结果前爪刚搭在第一个树杈上,后腿就腾空了,折腾了一番,掉到了木板上,它不知道自己的肉垫有帮助,所以不敢跳下来,过了两三分钟才下来,真有趣。

下午三点钟,我弹钢琴的时候,小猫就侧耳倾听,慢慢地沉醉在音乐中,安静地睡着了,他们毛茸茸的、肉乎乎的,蜷成一个小肉球,可爱极了。到了晚上,香蕉和奶油回来了,小猫们就到香蕉那里吃奶,香蕉侧卧着,让小猫们吃奶,有一次,核桃在香蕉怀里睡觉,又想站起来,香蕉就拿前爪把核桃按下,猫妈妈管小猫还挺严的呢。

这就是我家窗前的一窝小猫,好玩吧!它们是多么和睦的一家人啊!

混血豺王读后感400字

篇一:混血豺王读后感

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混血豺王》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它描写了母豺达维娅与猎狗洛戛的混血儿白眉儿跌宕起伏的一生。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虽然在临死前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由于种种原因白眉儿还是成为了地位低下的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白眉儿的混血身份被识破了,它只好返回豺群,在豺群与狼群的斗争中,白眉儿打败了狼酋,为豺群立下了汗马功劳,当上了豺王。这时,阿蛮星成为了豺群的猎物,白眉儿为了报恩偷偷放跑了阿蛮星,可惜好心没好报,阿蛮星出卖了它,使白眉儿走向了死神的怀抱。

看完了小说,我真想对白眉儿说:“猎狗和豺是永远不能做朋友的,当初你就应该选择不当豺王或者把阿蛮星咬死,不应该留恋过去,结果白白送了性命。可惜,天下没有后悔药。”

篇二:混血豺王读后感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这就是白眉儿,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篇三:混血豺王读后感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篇四:混血豺王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眉儿,这个名字很奇特,可以说它是一个混血儿,有着猎狗与豺两种动物的血,却处处使人震撼,也许这就是它的特点吧!白眉儿总是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

在一个山林里,住着一条猎狗与它的主人阿蛮星,猎狗白眉儿温柔乖巧,深得主人喜爱,可当他被老黑狗诬陷后,主人把他逼得走投无路,他又被赶回了豺群,开始了他新的生活。经过了各种磨难后,白眉儿成为了有名的、被拥戴的豺王,这是何等高级的荣誉,白眉儿当然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可即便享受了,也是痛苦的,谁都知道豺与猎狗是不同共戴的天敌,终于,在一次人与豺相斗的时候,白眉儿失去了身份,成为了猎人的盘中餐。

白眉儿这个与别人相斗,而放弃自己救出幼豺的混血豺王,是人们心中的象征,人们打败敌人的勇气,是未来的英雄,是因为它勇敢、机智、有胆量,当然也是真正合适的豺王。可正因为人类,他丧失了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丧失了爱,丧失了生命与未来,难道这不感到痛心吗?人类几乎不可以和白眉儿相提并论,因为他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思想、行动,也只不过是它心中的手下败将,至于人类打败白眉儿的事实,它当然不是想死,只是活着没有意义罢了!

篇五:混血豺王读后感

白眉儿是一只豺,事情都从他身上发生。白眉儿因犯错被赶出豺群,它就在当一条的猎狗,却得到了阿蛮星家老黑狗的嫉妒,最终因为老黑狗的阴谋使白眉儿和阿蛮星产生误会,当了丧家犬,好不容易回归豺群,过了几天,狼害发生了,就在豺群被狼群逼得无路可走时,只能离开雪山,白眉儿却不顾一切地冲向狼王,顿时,局面扭转过来,几匹豺围住一匹狼,很快,狼别赶跑了,白眉儿也因此登王位,当豺群被困在山洞里时,兔嘴甘愿把自己当成食物给豹群吃。

我最敬佩母豺兔嘴,在白眉儿接受豺王的接纳仪式时,豺王嗅出白眉儿身上有狗的味道,眼看白眉儿要被赶出去,兔嘴猛地跳出来,站在白眉儿身上,被豺王咬断一条腿,流出的血在白眉儿身上分散了,盖住了白眉儿狗的气味。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感动,还有在豺群遭到狼群的袭击时,兔嘴为了保护白眉儿,牺牲了自己一双宝贵的眼睛。

我最讨厌的是豹王:他非常胆小,还不如白眉儿。他看见白眉儿英勇的对抗狼王,才指挥豹群围住狼群。而且他也很可恶,明明击退狼群的主要功劳是在白眉儿,白眉儿当上豹王是应该的,他却求他的老伙伴让他继续维持它的豹王职位,幸好老伙伴没听他的,要不然白眉儿就糟了,它失去了豹王职位,就想方设法的陷害白眉儿,但没有成功。

这就是我看这本书的读后感。

篇六:混血豺王读后感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

篇七: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篇八:混血豺王读后感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

篇一: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篇二: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一只名叫洛戛的狼狗和一只名叫维达娜的豺生下一只混血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被豺王夏索尔驱出豺群长大以后,当了两年的猎狗,当他再回到豺群时候,豺王夏索尔认出了它,并“闻出”了他两年猎狗生涯,这时,母豺兔嘴跳出来,不惜自己变成跛脚豺,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眉儿的身上,但她并不是白眉儿的母亲,用自己的豺血为白眉儿涂红了身体。从这件事情中,我看到了动物的感情和一种动物界中非凡的母爱。

白眉儿更是百般的回报兔嘴,在它登上王位以后,在一次饥荒中,竟然宁愿自己变成豺群的食物,也要让瞎眼、跛脚、豁嘴的兔嘴活下来…… 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前任豺王夏索尔看在眼里,他怀疑白眉儿是混血种。

最后,白眉儿为了种族的利益,自己暴露了狗的本性,整个豺群离他而去。

从这本书中,动物界的感情、动物界团结的精神、动物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篇三: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中国动物写作大王沈石溪的杰作。

主人公是一只豺,它叫白眉儿,是由一只优秀猎狗洛戛和一只母豺达维娅生下来的混血豺。有一次,白眉儿为了救主人阿蛮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牛肠子掏了出来。

这本书的大致意思是:白眉儿出生没多久,一场暴风雪来临了,白眉儿有气无力的在雪地里走着,但是,它坚持不了多久,在倒下的刹那间,兔嘴把它救了。最后,白眉儿和兔嘴失散了,它只好投靠猎户宅组长阿蛮星。接着又被老黑狗报复,只好回到了豺群。

我们一定不能和老黑狗一样的人打交道,更不能做像老黑狗一样的人,要和像白眉儿一样的人打交道,也要做一个像白眉儿一样的人。

篇四:混血豺王读后感

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混血豺王》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它描写了母豺达维娅与猎狗洛戛的混血儿白眉儿跌宕起伏的一生。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虽然在临死前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由于种种原因白眉儿还是成为了地位低下的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白眉儿的混血身份被识破了,它只好返回豺群,在豺群与狼群的斗争中,白眉儿打败了狼酋,为豺群立下了汗马功劳,当上了豺王。这时,阿蛮星成为了豺群的猎物,白眉儿为了报恩偷偷放跑了阿蛮星,可惜好心没好报,阿蛮星出卖了它,使白眉儿走向了死神的怀抱。

看完了小说,我真想对白眉儿说:“猎狗和豺是永远不能做朋友的,当初你就应该选择不当豺王或者把阿蛮星咬死,不应该留恋过去,结果白白送了性命。可惜,天下没有后悔药。”

篇五:混血豺王读后感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篇六:混血豺王读后感

这段时间,我又爱上了沈叔叔(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我读了《混血豺王》,我觉得这本书写的意义非凡。

我觉得白眉儿(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人生就像是一个餐桌上面摆满了餐具和悲剧,太可怜了,它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一只狗爸爸和豺妈妈)就因为这样是白眉儿豺狗不如,白白眉儿小的时候被豺群们得知了半狗半豺的血统(豺和狗是天敌,不惜失去同伴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白眉儿被一位好心人收养了,(那位好心的人没看出白眉儿是豺)那位好人正是山底下一个村的村长,刚来村子,白眉儿都被猎狗们嘲笑是一只野狗,特别是黑虎(猎狗的首领,也是村长家的狗)有一次还被误认为偷鸡贼,后来白眉儿自己抓住了偷鸡贼,建立威信,把黑虎拉下了台,白眉儿成为了猎狗首领,以后白眉儿又在一次行动中暴漏了自己是豺,,又回到豹群……

很好看的,大家一定要看哦!看完会悟出许多道理的

篇七:混血豺王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不幸失去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的苦豺生活。白眉儿几经磨难,又回到豺群。在豺群中它忍辱负重,在危难中挽救了豺群,从而当上了豺王。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 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在我的眼里,我认为,它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篇八:混血豺王读后感

读完《混血豺王》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里面的主角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是因为豺王夏索尔把它踢出了豺群,所以它迫不得已地去当一只猎狗。主人阿曼星非常看好他。但是有一天,阿曼星买回了一只牯子牛,谁知那只牯子牛脾气暴躁,竟然向阿曼星反抗!

阿曼星没有办法进屋里拿枪或弹弓,所以,白眉儿为了保护主人,和牯子牛大战了很久。但是白眉儿还是深受重伤。就在牯子牛的尖角离阿曼星只剩下1毫米的时候,白眉儿使出了恶豺残忍的杀人方式——将牯子牛的肠子掏了出来。结果,阿曼星就怀疑它是一只恶豺。每当阿曼星因为在外面寻找猎物想上厕所的时候,白眉儿可能会在阿曼星的附近徘徊,那么阿曼星就会赶走白眉儿,阿曼星担心白眉儿可能会像上次打败牯子牛一样,把阿曼星的肠子掏出来。

到最后,白眉儿被一位猎人的枪给打死了。正所谓“撒谎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同学们,我们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我们一定不要跟他们交往,否则只会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