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贵客网 > 文学百科 > 好的文章 > 正文

关于同桌的文章 / 同桌的散文

2020/03/07好的文章

写情书的男孩子

文/谧果儿

读书的时候总希望同桌不是美女就是帅帅,这样子比较养眼。我长的很一般,可是我和帅哥有缘,从小到大都和帅帅同桌。读高中时我也毫无悬念的和班里最帅的男生一桌,有时候就忍不住得瑟,感觉很有面子似的。

我的同桌因为他姓贾,我就天天叫他宝玉。他也很把我的话当一回事,把每本书的侧面压斜,用笔写上贾宝玉三个字。他读书一般般,可是喜欢天天练书法,他买了很多情书,然后把情书的内容拿来练书法。

他每天练好都送给我,我没什么兴趣看,拿来就往书包一塞,然后他送我的情书越来越多。同学们都不知道我俩有这个习惯,也不知道他就是爱好拿情书内容来练字,以为他爱上我。也不知道谁去老师那儿揭发,我俩都被班主任叫去,班主任拿了他的情书问我俩怎么回事,我俩真是百口莫辩。然后班主任把情书一股脑没收,说以后不准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我俩相当愤愤不平,心里一股怨气,都不约而同的说我们继续。我说以后小心一点,他说好的。然后他天天给我写情书,我也开始读他的情书,每次看完之后我都拿到寝室密码箱锁了,我俩就这样单纯到白开水一样的友谊。我比他大几个月,他就开始叫我姐,我也不叫他宝玉,改口叫他小弟。

星期天我俩不回家就去逛街,手拉手到处玩,从来不买东西,就到处看,到处试衣服。然后让他看好看不好看,每次当我在试衣间出来时,他都眼前一亮,然后对我说:姐我发现你特别漂亮。我说:去去去,我还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没有人会发现你的美,除了我,不会有人知道你有都迷人,他一本正经诚恳的望着我说。至今我都不知道他话的真实度,但是起码我听了还是比较开心的。你天生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很甜那种、说不好、反正很舒服,他摸摸后脑勺找了这几句话给我。

我俩喜欢去大桥下面玩,那里有沙滩。我俩喜欢赤着脚在水边漂石子玩,还摸索出经验,越扁的石子漂出的水波越多,看见那石子在水面漂出一个又一个的水波。他兴奋的冲着水面大声喊:姐我永远爱你。我也对着水面大声喊:小弟我爱你。感觉那种喊能忘掉所有烦恼,把心里不满的情绪全部释放了。仅仅就是这样单纯的喊。

他一米八三的个子,体重143斤。我一米六五,98斤。每次我玩累了,他都背着我走,当他背我的时候,我闭着眼睛想睡觉,感觉很舒服就像小时候爸爸背我的感觉。我记得我在爸爸脖子上哈气,然后轻轻的咬爸爸的脖子。我忍不住也对他哈气,轻轻的咬了他一口。你下来,他突然停下来对我说。我什么也没想,就跳下来。他回过头把我拉进他的怀里,轻轻的吻了我。我感觉心旷神怡的,夕阳沙滩我俩突然恋爱了,而且毫无征兆的相爱了。

我俩回到学校之后,他还是每天给我写情书,我也每天看他写的情书。可是我俩都感觉怪模怪样的,连看对方一眼心脏也跳的厉害。以前我俩大大方方的说话,现在还没说话就感觉同学们好像在注视着我俩,那种感觉就好像做贼心虚一样。

这样不正常的生活让我感觉浑身不自在,我从来不写信,但是我想给他写一封信,我不想和他恋爱。我把信写好反复推敲斟酌修改之后给了他,他看了信之后,回了我一个纸条:姐我们回到过去的时光吧。

高中三年他整整给我写了三年的情书,陪着我逛遍大街小巷。至今没有同学相信我俩当年没有恋爱。女同学们还问我当初怎么会让他一心一意的给你写情书,我忍俊不禁大笑,他说我是个迷人漂亮很甜的女孩子,只有他能看到,我就暧昧含糊不清的解释。女同学都切的一声,那意思就算了吧,你给我省省。我就故意搔首弄姿的问:不美么不迷人么不甜么。去死吧,自恋的死三八,她们毫无敌意的骂我,我想起来就好笑。

我俩的事情我俩都说不清,外界怎么能懂,我俩亲昵暧昧就是不爱,所以才一直这样美好着。我俩在那道界限打破之后,都清醒到重新把墙垒回去。我俩始终只是趴在墙头说悄悄话,因为我俩都知道除了亲人一样的感情,那种火花一样的爱情不会持久,只是瞬间的冲动。

后来我俩失去了联系,毕业之后再也没有见过面。可是至今我还保存着他给我的情书,我从不向我的老公解释什么,他也从不轻易翻我的东西。我现在偶然翻出来看看那些情书,想想当年有一个给我写情书的男孩子,让校园生活更加丰富真是件美丽的事情。

我也从不向同学打听他的消息,估计他也从不打听我的事情。我俩都知道以前的事情,不能向现在的人或者以前认识的人解释,真的是无人能懂。这世间始终有一句叫瓜田李下,那句清者自清有时候就会显得苍白无力,所以我俩从不解释,因为毫无意义。至少我俩曾经拥有过美好的纯真年代,谁也无法替代,也不能抹杀那一段记忆,因为曾经那样美丽的快乐过。单纯到极致的写了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其实那应该叫钢笔字练习帖。

感谢那时光里你一直陪着我,今天我还是叫情书吧,因为里面见证了当年的友情,致远去的青春和写情书的男孩子。

润物细无声

文/小裁缝

和大多数的女孩一样,我也憧憬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憧憬过每日过着那精致般的生活。随着时间流逝,我已到了不再奢望轰轰烈烈的爱情的年纪,生活的压力,也没让自己过上幻想的生活。

到了年龄,想的多了,做的少了。看看窗外,依旧那是那片天,但曾经的云彩已化成水,滋润着地上千千万万的生命。我喜欢那种感觉,若有若无,却能一点点的渗进骨子里,拔不出,去不掉,挥不去,黏糊糊。

对于感情,我却是如此的无力。想起曾经,那时的自己,多么的无畏啊。

高中,拥有无数少男少女花样的岁月,我也不曾例外。

和所有肥皂剧的桥段差不多,我喜欢上我的同桌。他是个高高的、壮壮的、黑黑的、有着浓浓的眉毛还犯着二的男生,喜欢打篮球(我最讨厌看别人打篮球,所以不管是不是他打的篮球,我都不会去看)。因为个子太高,而我喜欢隐藏自己,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我们成了同桌。日久生情,算是原因之一。成为同桌的日子里,我总是仔细的不由自主的帮他整理书籍,清理课桌里的垃圾。他从一开始不习惯,到顺其自然。在这情窦初开的季节,他周围的朋友都称呼我为“那谁谁的小媳妇”。春季的情人节,我省下的钱,买了巧克力,在上课的时候,一起分享。

这种日子并没过多久,第二学期开学的时候,我挑了最好的课桌,等他成为我的同桌时,他却什么也不说,跟别人成为了同桌。

高中毕业,我没选择继续进修。我对他表白了,他却吓得逃开。

到现在,我依旧没有逃开那时的阴影。

我才知道,我并不适合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许润物细无声的感觉才能帮我走出来。

我的同桌

文/何芷言

我的同桌是刘知恒,今年9岁。他长着鹅蛋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看就知道他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哈哈。

在我眼里,刘知恒是一个比较文静的男生。有一次,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到操场上玩游戏去了,你猜猜,我的同桌在干嘛?聊天?下棋?都不对,他在认真地写作业!我在一旁看着,心里想:“他好文静,我一定要向他学习。”于是,我也开始写起了作业。

刘知恒也挺会关心人的,有一次,我的手被桌子夹出了一个紫血包,刘知恒赶紧说:“我带你去医务室吧。”到了医务室,李老师说:“不碍事,只要消一下毒就好了。”在回教室的路上,刘知恒问:“痛不痛了?”我说:“已经不痛了,谢谢你!”刘知恒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觉得刘知恒还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有一次,他忘记带橡皮了,于是,我用尺子把橡皮一切两半,一半给他用,他还特意站起来,向我鞠了一躬,然后特别感激地说:“谢谢你!”

这就是我的同桌——刘知恒,他也是我的好朋友,你想和他成为好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