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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唱歌的文章 / 唱歌的散文

2020/03/07好的文章

在黑夜里唱歌

文/汪一强

前几天,几个老同学聚会,晚上喝完酒就去歌厅唱歌。摇曳的灯光,喧嚣的音响,嘈杂的包间让我很不适应。我平时不喜欢唱歌,如果要唱的话,我喜欢一个人,在黑夜里唱歌。

小时候,经常要一个人走夜路,特别是每年的暑假,我从外婆家回家的时候,几乎每次都要摸黑到家。每次外婆都告诫我:“天黑了,别害怕,唱唱外婆教的歌。”其实,我哪能不害怕呢?十几里的路,还都是小路,一个小孩子。于是每次天刚黑,我就唱歌,我不知道在夜里,歌声会不会像外婆说的那样,可以避邪镇妖,可以让迷路的孩子找到家。我只知道,一唱起歌,就觉得天不太黑了,心里也不害怕了,唱着唱着,就过了大堤,就可以看见村子最南头的我家的灯光。那时我最喜欢唱的是《外婆的澎湖湾》。

上初三的时候,我到一所离家较远的学校复读,因为要帮妈妈多做些农活,每次回校都要天黑才去。妈妈开始不愿意,我就说“我走夜路走惯了,怕啥!”其实这话也是说给我自己听的。记得那时一个春末的夜晚,我又像平时一样哼唱起来,可是隐约中听到孩子的哭声,我吓了一跳,以为是鬼呢。可是仔细一听,确实是孩子的哭声。我循声找去,就看到一个抱着一捆草的孩子,原来他在薅草时在地间沟里睡着了,醒来天黑找不到家了。我送孩子回他的村庄,我们一路上唱着歌,那孩子也不害怕了。我记得那晚唱的是《妈妈的吻》。

后来我到了城里上高中,因为是农民的孩子,我很自卑。在学校,不敢和同学交往,不敢在课堂上发言,不敢和女生说话。尽管我觉得唱歌还行,但从来不敢在学校唱,在教室不敢,在寝室也不敢。可是那一天,我唱了。那是1989年的元旦,我们高三还在上晚自习,突然灯熄了,整个教室一片黑暗,一片寂静。“我们每人唱支歌吧,也算是庆祝元旦,挨个唱,不许不唱。”不知谁倡议的,可是歌声却挨个想起了,快到我的时候,嗓子发干,手发凉,心想,唱就唱吧,反正谁也看不见。一曲下来,掌声响起。我感谢黑夜没让同学们看见我的泪水,特别是那些女同学。那晚我唱的是《大约在冬季》。

曾经有一段时间,曾经在我生命中最黑暗的夜晚,我每天一个人,走在家乡的大梨园的小路上,在黑夜来临之后,就唱那一支歌。“想你在心里头,别让风把情吹走”,在刚刚获取灿烂般的阳光,在刚刚度过繁花四溢春天,谁能理解一下子坠入寒冷的冬夜的感受,那时孤独在唱。“当噩梦醒来后,又是个新的开头,向往事挥挥手”,在黑夜里唱属于白天的歌,在往事中唱属于未来的歌,在思念中唱属于忘记的歌。夜晚,是一个结束;夜晚也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哪怕你正挣扎在冬天的子夜时分,这歌声犹有温暖和光明。这支歌让身处黑暗的我明白:即使再难抹去的经历,也经不起时间的冲击。“但是别忘记时间在过去,别把一片柔情锁在春天里”,那支在黑暗中唱起的歌,最终把我从黑暗中拯救。我会永远的记住《春水流》。

从此我喜欢上了黑夜,喜欢上了在黑夜里唱歌。黑夜里的歌声,是属于自己的歌声;在黑夜里去唱,自己会到达更遥远的地方。在黑夜里唱歌,需要多少的忧伤,有需要多少的坚强。在黑夜里唱歌,我们会找到在白天里迷失的家;在黑夜里唱歌,我们会在黑夜里不再迷茫。

你的裙尾飘过我的心房

文/紫陌流筝

周末和一群朋友去唱歌,她踩着赤脚,在沙发上蹦来跳去,切歌点歌换个频道,黑色清扬的雪纺长裙飘过我的脸颊和发梢。

好像和这群朋友相熟很久了。三四年前便一起唱歌,如今还是一起唱歌。就算身体疲惫倦怠,静静躺着沙发上听他们胡乱嘶吼也是好的。

昨日里和高中的好友一起去自助烧烤,有好奇的游客过来问,你们还是学生吗。她说,只有学生时代才能这么欢乐啊。我们早已毕业踏入工作者的行列,与同事陌生人和睦相处变得略显无能,唯有与学生时代一同相伴的这些人,才又无端显出这疯狂无状喜悦的样式。

从初中到高中,大学、毕业、找工作,一路走来,我时常觉得自己变化很多,似乎在勇敢成长,克服着生活为我们带来的瓶颈;又似乎和什么样的人相处,就会潜移默化地就变成了那一群人的模样。从前我总以为,是某个亲近的人改变了我,因为那个人出现所以才整个世界都不同。我常常感谢,命运赐予我这样的人,让他在我彷徨无助的时候,助我成长。后来才慢慢发现,每个人的人生,就是应该在某些阶段,出现某些人,他陪伴着你,你也扶持着他,所有的青葱岁月,所有的离居群索都因为这些朋友的出现而变得不同,沉默的静寂的欢喜的,都是故事,也是必然。

初中的时候自卑异常。虚弱的体质略显笨重的身躯,每次考试八百米时候都会被年少无知口无遮拦的孩子嘲笑是胖子才跑不动的那种乖张的逆反的情绪喷薄异常。除了聪明的头脑过人的成绩,与人交流都是不敢,小心翼翼地维持与身边的人正常的联系。无可厚非这样子的生活是病态的,物有所极必有所反。那时候偏偏出现了一个爱喧闹爱吵架爱处处与老师家长作对却与同学打得火热的同桌,老师美名其曰说,让我辅导他的学习。年纪轻轻的我,竟也觉得,人爱做什么各凭本事,强制得来未必是出路而引得同桌欣赏从而打成一片。人世间唯有真心换得真心,友谊也是如此。这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理解真挚这个词。同桌是快乐的,他唱歌很好听,体育很好,玩得相好的朋友也很多。他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却又像数学里同旁内角一样契合与互补。

因着和这样阳光明媚的人儿相处,所有的被我关在黑暗里面潮湿的心情也渐渐暴露。唯有光明才得以成长。和同桌一起唱歌,和同桌一起参加运动及游戏,和同桌比赛做数学题,和同桌的好朋友变成好朋友。

和耀眼温暖的阳光一样,变成明媚的光亮。

这大抵就是我们生命里,所需要出现的,那个必须的人。他踮起脚尖走过你的心上,轻轻地、裙尾的芳香,时光的生机盎然却飘过你的心房,经久不散。

我本来就习惯安静,不爱走动,生活中大多的乐趣就是读书写字。却在大学里,偏偏又遇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做事认真玩起来也疯狂,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有计划也有执行。想玩、想疯从来不会只是想想而已。漏夜结党成群在校门外吃烧烤,K厅里面再难听的歌喉也吼得惊天动地,大山里面组团去郊游野炊。从此人生都在热闹中度过。

我常与朋友说,从前我真是不敢想象,有一天我会开朗成为如今这般。可是,温暖人心岂不是好太多太多。

第一次深入其中、明白生活可以如此别样。或许大家的大学生活都是这样的,带着青春的光彩,带着二十几岁出头人生正精彩的活力,尽情地挥洒时光,尽情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尽情地展现自己原有的姿态。

而不是抑郁的单调的一成不变的生活。

离开校园以后,这样的日子渐渐不再有。但是只要还是当年的模样,还是那一群人来疯的小伙伴,疲累的生活轻松地就能挥扫而空。

因为我们都曾在最美的年华里,轻步走过彼此的心房,见证了彼此最丑最真诚的模样。

那一年,那双眼

文/夜若萱

仅仅一面之缘,仅仅那一眼,那一双略带悲伤的眼,她从此沉沦。

她是一个性格孤僻的女孩,喜欢用文字来表达心情,很少与人用语言交流,她喜欢文字,喜欢略带忧伤的文字。她,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也不懂爱情,她觉得,爱情,距离自己太过遥远。

毕业季,校园里笼罩着忧伤的气息,连风中也带有淡淡的忧伤。高中三年,第一次参加寝室的集体活动。8个女孩子走在街上,探讨着未来,她,静静地走在一旁。吃过饭后,大家提议去唱歌,她本想拒绝,但是想到这是最后一次了,也就跟着大家一起去了,她们一行人进了一个大包房,同来的还有室友的男朋友以及他的好朋友。她是寝室里唯一一个没有男朋友的女孩,高中的时候,也有人给她写过纸条,她都淡淡的一笑置之,不会说狠话,自然也不会伤人,她有很多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异性朋友,她不会暧昧,也不懂,从来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和他们相处,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的性格,不会和她暧昧,所以,只是朋友。

进了包房,她选择了一个僻静的角落,静静地坐在那里,听着室友们撕心裂肺的唱着《死了都要爱》,唱着《朋友》,听着《再见》。内心深处也有一丝丝悲伤,要毕业了,要分开了,不知何年何月再见。室友们都起哄让那个单身的男孩去唱歌,她抬起头看着舞台中间的男孩,他手中握着话筒,缓缓地抬起头,冲着大家淡淡一笑,转过身面对着屏幕轻轻地唱了起来,唱的是《朋友别哭》。收到他的目光,她忽视掉他的笑容,心底涌起一股悲伤,那眼神,那双眼睛,他的眼底满满的全是悲伤。是什么样的经历,让这个年纪的他能如此悲伤,她感觉,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她看着舞台中间的他,听着他唱歌,“朋友别哭,你一直在我心灵最深处,朋友别哭,我陪你就不孤独,”原本很悲伤地歌,他唱出了萧瑟,凄凉的感觉。她,深深地震撼了。但是,也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他,不言不语。整个晚上,他在唱歌,那富有磁性的声音连同那悲伤地双眼,深深的刻在了她的心底。

从始至终,她和她没有说一句话,她静静地坐着,他默默的唱着。太阳渐渐升起的时候,他们离开了歌厅,各自回家。仅仅一眼,他那悲伤地双眼,他的眼神,深深住进了她的心底。

后来,她结了婚,有了一个疼她爱她的丈夫,只是,有时候,听到《朋友别哭》,她会想起那双悲伤的眼,她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她不知道,那一眼,她已爱上了他,那一眼,她已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