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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文的文章 / 作文的散文

2020/03/07好的文章

我心中的那一抹幽蓝

文/飘雪心莲

我喜欢天空的颜色,那么澄净的一片蓝,是梦之蓝。而留在我幼小心灵的那一抹蓝色,却是一支蓝色钢笔,那钢笔的蓝色就像蔚蓝的天空一样美而深邃!我永远不能忘怀。

那是在小学三年极,一个秋日的下午,作文课上,老师拿着一本作文书给我们念作文,我听得入了迷。那时没有课外读物,就是有,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也没有钱买啊。作文书只有老师那有啊,我好羡慕,心想,我要有这么一本作文书就好了。下课的时候,老师叫到我的名字,说,放学了,让我到办公室去一下。放学后,我去了办公室,不知道什么事,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老师,老师说,这本作文书你拿去看看,看完了还给我。那一刻我受宠若惊,心花怒放,我梦寐以求的作文书啊,真是心想事成!

向老师道了谢,我高兴地回了家,没想到更大的惊喜在等着我。父亲给我买了一支“英雄”牌钢笔,这在当时可是名牌啊,银白色的笔帽,淡蓝色的笔身,十分精美,我永远忘不了那抹蓝,纯净得纤尘不染,蓝幽幽的光辉让人醉心。我喜欢得不得了,要知道,那时我的家境不好,我没有好衣服,好鞋子穿。但是,我却拥有一支漂亮的蓝色钢笔,而班上的同学谁都没有,我要用这支钢笔好好地写字,写作业,我仿佛懂得了父亲的良苦用心,我把这支钢笔视为珍宝,随时带在身边。下课了,我会把钢笔放进口袋里,生怕被人偷走。

秋日的阳光很灿烂,大人们把玉米收回来,放在校园里,我们学生也参加了劳动,把玉米棒子和玉米皮分离。校园里全是一堆堆的玉米和玉米皮。放学后回到家,写作业的时候却发现我心爱的钢笔不见了。我十分的懊恼,焦急,却不敢对父亲说,煎熬了一夜。早上去上学的时候,我忐忑不安地对父亲说,我的钢笔丢了。我不敢抬头,等待着父亲的批评,要知道那是父亲省吃简用专为我买的啊,父亲沉吟了片刻说,去上学吧。我长吁了一口气,飞快地跑到了学校。

上课的时候,我心不在焉,心里想,我的钢笔怎么没的?丢到哪里去了?放学后,同学们都走了,倘大的校园里只剩我一个,我在那一堆堆玉米皮中寻找,轻轻地拔开清白的玉米皮,我发现我的钢笔就躺在里面,那清幽幽地蓝色熠熠生辉!我小心地拾起,擦拭干静,放到书包里,我如释重负!这时候我才明白,我是在剥玉米皮时,我的钢笔从口袋是掉出来弄丢了。钢笔失而复得,我的心情就如天边的晚霞轻盈曼妙美丽!我踏着夕阳的余晖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几天后,我去还老师的作文书,老师让我写一篇作文,题目自定。写什么内容都行。我知道这是老师单独给我留的作业,我一定要完成好。可是写什么呢?忽然想到父亲给我买的钢笔,我就把丢钢笔这事写成了作文。写的时候,有一字“包玉米”的“包”不会写,查了字典也没有合适的字,我就用拼音注上了。作文课上,老师念了我的作文,我清楚地听到老师改念成了“剥玉米”一个“剥”字让我把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在心里说,老师真是博学多才啊。

窗外,天蓝蓝,而我手中的钢笔更是蓝得清幽,我想,一定好好学习,像老师一样拥有更多的知识。这支蓝色钢笔伴随了我好多年,后来又有了很多新的钢笔,但这支钢笔我却一直珍藏着。

这支钢笔是蓝色的,我喜欢蓝色,它是天空的颜色,是海的颜色,是我心中的蓝色,它不是金笔,却金光闪闪,在我心中永远闪烁着璀璨的光辉!

感恩母校

文/石楠

我的母校安徽省太湖中学为迎接建校110周年,拟编辑出版《太中娇子》画册,弘杨太中校友骄人的成就,激励更多的太中学子奋发向上,建功立业,也为进一步加强母校和校友的联系。编者要我为画册写序,我欣然应允。这并非我的文字有多好,也非自认是为序的当然人选,而是母校于我恩重于山,有话想说。

我的老家在太湖县李杜村笔架山下一个小山村,距县城四十多华里。我出生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年月,我祖辈世代农民,没有一个识字的。由于贫穷,又因为是女孩,少小时无缘上学,十三岁才有机会在村里的扫盲夜校识得些字,十五周岁时在乡村老师的帮助下,得以插班义仓小学五年级,有幸在十七周岁那年考进了太湖中学初中一年级。这是同龄人上大学的年岁。我非常珍爱这个上学机会,靠国家给的丙等助学金,发奋读书。我永远不忘在求学的那些艰难日子里,恩师们给予我的支持和帮助。教几何代数的朱丝纶先生常给我出些高难度的习题,磨砺我数学能力;教我们汉语语法的龙笑云先生,也常给我出些课本以外的古汉语语法分析作业,谓之给我这个基础薄弱的“大”学生开小灶。我的班主任邢家模先生为给我争取助学金,说了“助学金就是要给那些想读书、奋发读书又上不起学的学生,比如我们班上的石纯男(我的曾用名)”而险被打成右派。我们的女生指导员陈宁生先生,对我们女生管教非常严厉,晚上九点熄灯铃一响,她就出现在女生宿舍门口,她轻咳一声,叽喳喳的宿舍立即鸦雀无声,而对我深夜还在厕所路灯下偷偷看书却网开一面。有一回,被她碰上了,我吓得浑身打颤,想着这下可糟了。她却没有骂我,而是将我带到她房里,让我坐到她备课的小桌前,冲了碗红糖水要我喝,对我说,看你冻成这样,以后要开夜车就来我这里。说完打开她的衣箱,找出一件她四十年代上大学时穿的半短袖花布夹衣,不经意地对我说,我看你穿还合适。就帮我穿上。就是这件旧夹衣,伴我度过了初中三年的寒冬。衣袖未及地方,至今留着冻疮的疤记。在饥饿之年,粮食比什么都金贵,我回家途经母校探望师长们,我的班主任邢家模先生爱生如子,诚心诚意要留我吃饭,我见他从床底下的纸盒里小心翼翼拿出一只很小的玻璃瓶说,没有什么给你吃的,还有几滴麻油,就都浇在了从食堂打回来给我吃的牛皮菜上。当时我的眼泪就要滚下来了。

母校总是和一个人的青春、梦想、眷恋紧紧连在一起的。我最难忘怀的是那次作文比赛。那是1956年的下半年,我刚从初一升到初二的时候,学校举办全校学生参加的作文比赛。班主任汪鹤龄先生在班上告诉我们,说这次作文比赛题材自选,体裁自定,字数不限,不分年级,不分高中还是初中,按同一标准评定优劣,优秀作品将以专刊形式刊登在学校的壁报上。我写了一篇约三千字的小说《娟姑》。取材于生活,那是我很小时候听说的事,我石姓一姑娘,我母亲称她毛姑,她与一个“广佬”相爱,家里却要把她嫁给幼时父母为她订的娃娃亲,她就跟那人逃了,被父母从半路抓了回来,打得遍体鳞伤,悬梁自尽了。我带着幼稚的哀伤和愤怒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很不成熟,却得到了老师们的称赞和好评,他们把它刊在壁报首期的头条。虽然没有奖金,没有公布名次,可这是我真正的处女作,它极大地鼓舞了我,给了我自信,让我萌生了当作家的梦想。影响了我长长的一生。我后来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作品在读者中产生了一些影响,与这次作文比赛有着血脉相联的关系。如果没有这次作文比赛,没有这样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后来我能不能成长为一个作家,那就很难说了。它让我有了自信,让我知道了自己有些文学悟性,有了梦想和追求的目标。我永远感激母校,永远感激这次作文比赛,

尽管我们的校友陆陆续续地走出了太中的校门,像无数的金豆子,在祖国和世界的不同地方发芽生根,茁壮生长,不管我们离开母校多少年,母校仍然牵挂着我们,关注我们取得哪怕一点点进步和成就。就我而言,每有着作出版,新书首发签售,母校都派员参加,校长还亲自带队到安庆新华书店买我的书,学校图书馆藏有我的全部着作。母校于我们,就像一棵葱笼繁茂浓荫如盖的百年大树,我们就是曾在这棵树上栖息长大的鸟儿,我们饱吸了母体的乳汁,学会了飞,一批批地飞离她的羽翼。不管我们飞落何处哪方,母校的绿荫都会延伸而去,每一个学子都能感到母校那份关爱的温暖。我们和母校永远血脉相连!我们的荣就是母校的荣,不管身居何位何职,都要记住我们曾出自光荣的母校!

感恩母校!

我的方向

文/北京城里的流浪狗

小时候作文里常写一句话,一个人没有理想,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换而言之,理想便是前进的方向,便是一个人看向的地方。

但是每个人的目标又都是不同的,这要因人而异。就像你不能要求一个农民的儿子的理想是国家主席,至少在现在这个社会不可能。拿破仑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我觉得,过于相当将军反而会让一个士兵做不好份内的事。目标的存在,对人的作用只引导,而非推动。

遍翻我的记忆,我似乎就没有过什么说得出口的理想。我曾今在作文里说过自己想当科学家、警察、医生……但是都只是说说,或许仅仅是为了应景罢了,应付老师的眼镜。我一向是个比较没有主见的人,特害怕孤独,害怕被独立于群体之外。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就是,如果一群人一起在路上走着,我想吃个什么,然后大家都说不去罢,并毫不表现出要去的意向,那么我就会放弃自己最初的想法,随着众人走开,不为别的,只为了不和别人不一样。

但是成功的又往往是那些不站在人群中的人。身在庸人堆里,却羡慕别人的成功,怨恨自己的出身和资本,这是很不对的一种情绪。既然选择了做蛤蟆,就不该羡慕雄鹰。

我常在喧闹或寂静的时候一个人陷入沉思,想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觉得自己在做的或者将做的事情多么的没意义,但又从不停手。就像在路上走着,一边怨恨天儿热路不平,一边还是只能快步地走下去。因为你知道它们无法改变,出路只能靠自己。

在实习单位的日子略略苦涩起来了,不是因为生活不好,是了解了自己的处境和价值之后的忧伤。当知道了自己在一个地方其实是可有可无的,那么还有什么继续呆下去的动力呢?

我不是千里马,但又想跑出人家那个速度,又不想提前起步,这是何其可笑可悲可怜的一种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