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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师的文章 / 大师的散文

2020/03/08好的文章

得失之间

文/海底金鱼

有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很想在一切方面都比他身边的人强,他尤其想成为一名大学问家。可是,许多年过去了,他的其他方面都不错,学业却没有长进。他很苦恼,就去向一个大师求教。

大师说:“我们去登山吧,到山顶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那路上有许多晶莹的小石头,煞是迷人。每见到他喜欢的石头,大师就让他装进袋子里背着,很快,他就吃不消了。“大师,再背,别说到山顶了,恐怕连动也不能动了。”年轻人痛苦地望着大师。“是呀,那该怎么办呢?”大师微微一笑,“该放下!不放下,背着石头怎么能登山呢?”大师道。

年轻人一愣,忽然心中一亮,向大师道了谢就走了。之后,他一心做学问,进步飞快。

其实,有所得必要有所失,只有学会放弃,学会放下,才有可能登上人生的顶峰。

我们很多时候羡慕在天空中自由自在飞翔的鸟儿。人,其实也该像这鸟儿一样,欢呼于枝头,跳跃于林间,与清风嬉戏,与明月结伴,饮山泉,觅草虫,无拘无束,无羁无绊。这才是鸟儿的生活,也是人类应有的生活。

然而,这世上还有一些鸟儿,因为忍受不了饥饿、干渴、孤独乃至“爱情”的诱惑,从而成为笼中鸟,永远地失去了自由,成为人类的玩物。

与人类相比,鸟儿面对的诱惑要简单得多。而人类,却要面对来自红尘之中的种种诱惑。在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很容易迷失自我,跌入欲望的深渊,把自己装入一个个打造精致的“功名利禄”的金丝笼里。

这是人类的悲哀。然而更为悲哀的是,正如鸟儿被囚禁于笼中,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仍欢呼雀跃,放声高歌,甚至于呢喃学语,博人欢心;人类在功名利禄的包围中也是自鸣得意,唯我独尊。这是多么不幸啊。

人生在世,有许多东西是需要不断放弃的。在仕途中,放弃对权力的追逐,随遇而安,得到的是宁静与淡泊;在淘金中,放弃对金钱无止境的掠夺,得到的是安心和快乐;在春风得意、身边美女如云时,放弃对美色的占有,得到的是家庭的温馨和美满。

苦苦地挽留夕阳的人是傻人;久久地感伤春光的人是蠢人。什么也不放弃的人,往往会失去更珍贵的东西。

懂得放弃才有快乐,背着包袱走路总是很辛苦。能够放弃是一种超越,也许有时我们只看到放弃时的痛苦,而忘记了那些如果我们不放弃就会得到的更大的痛苦。

放弃是一种境界,大弃大得,小弃小得。

大师的初恋

文/冯磊

但丁的故居,位于佛罗伦萨的一条小巷里。居所陈设简单,颇引人注目的,是墙上的一幅画。画面的内容,是但丁与情人比阿特丽丝相见的情景:大诗人侧面而立,面部棱角分明;比阿特丽丝衣着华贵,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后面跟着几个侍女。

在阿尔诺河的老桥上,九岁的但丁初遇比阿特丽丝,对其一见倾心。十七岁那年,再次与其在老桥上相见。可惜的是,她二十四岁那年遵照父亲的意思嫁给了一位伯爵,翌年就去世了。

但丁始终无法忘记自己的初恋情人,在《神曲》里,把她放在天堂的最高位置,且由她引导自己游历了天堂。

有人说,没有这段初恋,或许就没有《神曲》的诞生。

歌德的情况与但丁类似。诗人二十出头的时候,曾去赛森海姆镇拜访一位牧师,并与牧师的女儿弗莉德里克一见钟情。彼时的歌德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是跳华尔兹舞的高手;他的情人金色秀发、碧蓝眼眸,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天真无邪的气质。她的一举一动,包括身上穿的一袭朴素长裙,都让歌德迷醉。像所有情人一样,他们深陷情网不能自拔。他们海誓山盟,说不尽那些甜蜜的话语。

几十年后,当歌德口述自传的时候,谈到自己早年的罗曼史,他心潮澎湃、禁不住声音颤抖起来。

弗莉德里克最终没能嫁给歌德。原因在于,她的家庭与歌德的出身并不般配。

离开赛森海姆镇后不久,在女孩的亲戚家,前来拜访的年轻诗人再次见到了自己的情人。那时候,弗莉德里克依然身穿朴素长裙,而她的亲戚们都身着华丽的法国时装。这个来自小镇的女孩子,从穿着打扮上来看,与贵族家的女佣并无二致。她看不惯城里亲戚们的做派,那些亲戚们对她的寒酸也颇有微词。

这件事情让年轻的歌德意识到,即使自己的情人再美丽,也不过是个乡下姑娘而已。他没有办法让自己的父亲接受这样一个女孩子。

歌德于是下定决心和女孩子分手。不久,在斯特拉斯堡,他拿到了自己的博士学位证书。然后,骑着马去看望情人。诗人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来赛森海姆了,他的内心极度痛苦……歌德坐在马背上,向着弗莉德里克伸出手来,他蓦然发现,面前的女孩子双眼已经湿透……歌德后来说,“我的内心也格外沉重”,但是,他没有勇气告诉女孩儿这次告别即是永诀。

此后的歌德是痛苦的,他不能原谅自己的背叛。这个年轻的男子,随即逼迫自己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其他事情上去,以此减轻内心的痛苦。

需要说明的是,弗莉德里克就是长诗《浮士德》中的玛格丽特的原型。在这首长诗里,歌德写道:“我心乱如麻,我心头沉重……”正是这种悔恨交加的折磨,最终成就了辉煌的经典且得以流芳百世。只是,这伟大作品的诞生,是以一个女孩子的心碎为背景的。

和但丁不同,歌德并非一个宁折不弯的人,他绝对是一个中规中矩的臣子。《名人传》里提到过一件事情,很能说明问题:贝多芬与歌德散步,路遇奥地利太子和皇后。见到权贵的歌德挣脱了贝多芬的胳膊,他站到路边,手里捏着自己的帽子,深深地弯下腰去,向那群“幸运的精子”致敬。

为此,贝多芬狠狠地将其克了一顿。

大师妙笔论品茶

文/高中梅

“待到春风二三月,石炉敲火试新茶。”春茶色泽翠绿,叶质柔软,滋味鲜爽,香气馥郁,而且富含较高的营养成分,所以深受众人青睐。大师妙笔论品茶,则能品出一种心境,一种文化的味道。

鲁迅先生爱喝茶,有次买了二两好茶叶,开首泡了一壶,怕它冷得快,用棉袄包起来,不料郑重其事来喝的时候,味道竟和他一向喝着的粗茶差不多,颜色也很重浊。鲁迅在《喝茶》中写道:“我知道这是自己错误了,喝好茶,是要用盖碗的,于是用盖碗。”果然,泡了之后,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确是好茶叶。鲁迅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但鲁迅最后还是回归他的本色,说:“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究竟是谁活得下去。”

林语堂先生是个茶中高手,熟知茶性,深知茶道。他常说“只要有一只茶壶,中国人到哪儿都是快乐的。”他喝茶有“三泡”之说,“第一泡譬如一个十二三岁的幼女,第二泡为年龄恰当的十六岁女郎,而第三泡则是少妇了。”他在《谈茶与友谊》中写到,茶有一种本性,能带我们到人生的沉思境界里去。在婴孩啼哭的时候喝茶,或与高谈阔论的男女喝茶,是和在雨天或阴天摘采茶叶一样的糟糕。林先生还说,茶叶在晴天的清晨采摘,那时的山上晨气清稀,露香犹在,所以茶的享受还是与露的芬芳发生联系的。此刻,茶成了纯洁的象征。

老舍先生一生的嗜好就是喝茶。他生前有个习惯,就是边饮茶边写作,一日三换茶,泡得浓浓的。据老舍夫人胡絜青回忆,老舍无论是在重庆北碚或北京,他写作时饮茶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过。创作与饮茶成为老舍先生密不可分的一种生活方式。他在《多鼠斋杂谈》中写道:“我是地道中国人,咖啡、可可、啤酒、皆非所喜,而独喜茶。”“有一杯好茶,我便能万物静观皆自得。”老舍以清茶为伴,文思泉涌,难怪能创作出《茶馆》那样不朽的名篇。直到今天,北京的“老舍茶馆”,中外闻名。文人墨客到了北京,不去老舍茶馆坐坐、喝上一碗茶,简直就跟没来过北京似的。

杨绛先生曾居英国多年,虽然她不推崇牛奶加红茶,但在《我们仨》中她又承认,一早起来一壶牛奶红茶,已经成为习惯了。她在《喝茶》中说,曾听人讲,西洋人喝茶,把茶叶加水煮沸,滤去茶汁,单吃茶叶,吃了咂舌道:“好是好,可惜苦些。”洋人的喝法,浓茶搀上牛奶和糖,香洌不减,而解除了茶的苦涩,成为液体的食料,不但解渴,还能疗饥。不知古人茶中加上姜盐,究竟什么风味。杨先生说,照《红楼梦》中妙玉的论喝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那末喝茶不为解渴,只在辨味,细味那苦涩中一点回甘。也许这点苦涩,正是茶中诗味。

在这些大师笔下,一杯清茶品尽了人生沉浮。而他们的嬉笑怒骂,也尽在一杯清茶之中。他们这种气味相投的缘分,也为品茶增添了不少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