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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篮球的文章

2022/12/07好文章

关于篮球的文章(精选12篇)

孙椅己

文/李瑞州

黎阳城篮球场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体育场角落的水泥场地,场边是装着冰箱的三轮车小贩,售卖各种饮料。上班的人,中午傍晚散了工,经常聚集在这里打球,每每花五角,买一瓶康师傅,———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瓶要涨到一元,——— 剧烈运动之后,坐在场边喝边休息;倘肯多花一元,便可以买一瓶农夫山泉,或者娃哈哈,如果出到五元,那就能买一瓶红牛,但这些顾客,多是工薪族,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开车穿耐克鞋的,才会嘴里慢慢吐着烟圈,要瓶红牛,慢慢地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体育场附近的超市里当售货员,老板说,我样子太傻,怕影响超市形象,就让我骑三轮车在篮球场边卖饮料。开车穿耐克鞋的主,虽然有钱很任性,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不少。他们往往拿着红牛上看下看,看保质期过了没有,距离保质期还有俩月的不喝。在这严厉监督下,卖瓶过期的饮料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老板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中介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卖矿泉水捡饮料瓶的无聊职务。

我从此便整天站在篮球场边,专管我的事务。虽然天天看人家打球,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球场老球痞总是自带一副装逼脸孔,也没有好助攻,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孙椅己到篮球场,才愿意多看会儿,可以笑出声来,所以至今还记得。

孙椅己是唯一穿耐克鞋而喝康师傅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头发。穿的虽然是耐克,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刷。他对人说话,总是当年我怎么怎么,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孙,别人便从NBA上的“椅子男易帝”这半讽刺半表扬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孙椅己。

孙椅己一到篮球场,所有打球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孙椅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我说,“来瓶冰冻的康师傅,再拿瓶常温的农夫山泉。”便排出三个钢镚子。他们又故意地高声嚷道,“你最近打球又使阴招了!”孙椅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看到你对詹皇下黑腿,被人家揍了一顿。”孙椅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篮下合理冲撞不能叫下黑腿……合理冲撞!……职业球员的事,能算下黑腿么?”接着便是难懂的话,什么“三秒违例”,什么“四步上篮”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篮球场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孙椅己原来也受过专业篮球训练,但终于没有成为职业球员,又不愿意打业余联赛;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快要离开篮球圈了。幸而有个好身高,能拼抢篮板,便偶尔替小企业打比赛,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球品,便是经常使阴招,还好吃懒做,无故罢训。打不了几分钟,便因技术犯规被裁判吹出场外。如是几次,叫他打球的人也没有了。孙椅己没有法,便回到家乡的体育场打球。但他在这里,球品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使阴招;虽然间或打一下手,或阻挡犯规,但不等对方喊,自己定然主动承认,比赛才得以愉快地进行下去。

孙椅己喝过半瓶水,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孙椅己,你当真接受过专业篮球训练么?”孙椅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么连市里的比赛也打不上呢?”孙椅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全是篮球黑幕,教练与球员的微妙关系之类,这些所谓圈内的事情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篮球场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捡废饮料瓶,连还有小半瓶水的也捡走,也没人责备,因为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孙椅己身上。而且老板见了孙椅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孙椅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接受过专业篮球训练吗?”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接受过训练,……我便考你一考。进攻三秒的规定,是怎么回事儿?”我想,一个球品这么差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孙椅己等了许久,很恳切地说道,“不知道吧?……我跟你说说,记着!这些小故事可以跟其他小朋友分享。将来打球时,可以提高你的格局。”我暗想我和职业球员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的身高压根就不是打篮球的料;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地答他道,“谁要你教,不就是因为传奇中锋奥尼尔吗?”孙椅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摸摸自己的花白头发,点头说,“对呀对呀!……奥尼尔得过几次MVP,你知道吗?”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孙椅己刚用手拿着篮球,想在我面前表演个花式上篮,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周边孩子听到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孙椅己。他便给他们一人一瓶康师傅。孩子喝完水,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冰箱,还要吃冰糕。孙椅己着了慌,表演个单手抓球,弯腰下去说道,“想吃冰糕吗?除非你们把我当作篮球老师。”直起身又看一看篮筐,自己边投篮边说,“看这个球,空心入网。”篮球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可连篮圈都没沾,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孙椅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老板来体育场打球,忽然说,“孙椅己长久没有来了,还等着他抢篮板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打球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左膝十字韧带撕裂了。”老板说,“哦!”“他总仍旧是使阴招。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敢对科神犯规。科神的断子绝孙腿那么牛逼,能硬碰硬吗?”“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盖了孙椅己一个大帽,后来是膝盖故意顶住他,孙椅己落地时重重地扭到了膝盖。”“后来呢?”“后来去医院检查,才知道左膝十字韧带撕裂,马上做了手术。”“手术效果怎样呢?”“怎样?……谁晓得?估计难以完全康复喽。”老板也不再问了,几个人开始打起球来。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靠着煤球炉,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打球的,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来瓶热的康师傅。”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睁眼一看,那孙椅己便在看台边上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条破运动裤,左膝盖处厚厚的,应是戴着护膝,还有那个破耐克,身边放着一个掉皮的篮球,见了我,又说道,“拿瓶热的康师傅,天冷。”老板刚好过来,一面说,“孙椅己吗?还等着你抢前场篮板呢!”孙椅己很颓唐地仰面答道,“这……下回再玩罢。这一回是恢复训练,膝盖不能用劲儿。”老板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孙椅己,你打球又使阴招了,遭报应了吧!”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你打球不使阴招,怎么会被科神报复?”孙椅己低声说道,“都怪场地太滑,场地,太滑……”他的眼色,很像恳求老板,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球友,便和老板都笑了。我把放在温水里的康师傅,拿一瓶给他。他从破裤袋里摸出一元钱,放在我手里。不一会儿,他只简单投了几下,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孙椅己。到了年关,老板打球时说,还等孙椅己抢篮板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还等孙椅己抢篮板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 大约孙椅己的确退役了。

后记:拜读过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想以此为模板写篇关于篮球的文章,这个想法去年就有,今年才写出来,或者说复制出来。本文初衷是想讽刺那些身怀篮球天赋,却浪费才华的篮球天才。不过话又说回来,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昔日的全明星中锋拜纳姆就是很好的例子,昙花一现,成为过眼云烟。

清澈的弧线

文/赵宇吉

记忆中那一道道弧线,清澈透明,宛若流星,匆匆划过青涩岁月,在炙热纯真的天空里,留下五彩斑斓的痕迹。

也许你很难想象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六的男孩子,从前最为热衷的活动竟会是打篮球。也许那年夏天,篮球场上的阳光折射出了梦想的模样太过澎湃,也许电视机里《灌篮高手》画风真的很迷人。

打篮球这件事,曾经无比快乐,真实存在我的青春岁月里,挥之不去,招之即来。就如那首最怀念的老歌——《灌篮高手》片头曲,当熟悉的音乐旋律响起,青春往事也竞相浮现,就任那些纯真青涩的倒影在脑海中尽情摇晃!

十五六岁乡村少年的世界因为篮球变得异常丰富多彩,记得第一次看《灌篮高手》心跳加速的感觉,放浪不羁的樱木花道,帅气高冷的流川枫,坚毅忠厚的赤木刚宪,看着湘北篮球队所有人一路成长的喜怒哀乐,那一句“我们一定会打进全国大赛”,掷地有声,犹在耳边!那时候拥有梦想是一件如此简单又美好的事情。

那年初夏,火热的温度钻进躁动的心里,我和小伙伴从晒谷场上捡来一个憋了气的皮球,使劲用手拍下去,试图模仿电视机里带球过人的酷炫,没承想球弹到一半不争气地迅速下落,我和伙伴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好在没多久小伙伴买来了一只弹力十足的新皮球,我们在晒谷场上一对一,我攻他防,他防我攻,毫无章法地练习起来,面对毒日,汗流浃背的劳累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热情,直至筋疲力尽,晒谷场上两个身影抱着皮球傻笑。很快,乡村学校也有了篮球场,虽然简陋却成了业余活动时间大家蜂拥而至的欢喜之地。聚在一起打比赛,尽情享受篮球快乐的同时也彼此熟悉起来,慢慢一起了解“24秒带球违例”“篮板球”“打手犯规”“一加一”“三加二”等专业术语,在篮球场上,我们经常因为一两个球的输赢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经常为了裁判判谁犯规,斤斤计较,生怕会因为一颗球输了一场比赛。大人们哪里知晓,一场小小的,纯粹玩乐的比赛背后,可能是每日放学刻苦的力量训练;可能是无数次的篮边跳投;更多是为了做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自己。

很多年没打球,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回到阔别已久的篮球场,眼前是崭新光亮的篮球架,球框一尘不染,清晰标准的三分线让人为之一亮。最心神荡漾依旧是那“刷!刷!刷!”空心入网的声音。

我快速拾起旁人飞落的篮球跳投出去,期待它神奇进网,可现实还是打了脸。球落地的瞬间,猛然回想起曾经第一次拿起篮球跳投的感觉,记忆中那一道道清澈的弧线仿佛又划满了天空。

想起窗外绿草满墙

文/提拉米苏

窗外的阳光璀璨如糖果般美好,洁白的花树芳香流转。

我站在窗边时,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洁白的花树下,你还在安静的等待着我。

这样透明的夏日,我忽然很想你,不是很英俊的你,笑容温良的你,待我好到极至的你。

于是,从抽屉里翻出尘封已久的日记,那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同一个名字,但却都不是你。

十七岁,我喜欢一个男孩子,他英俊帅气,不管走到哪里,都如阳光一样闪耀。

我像一株虔诚的向日葵,沉默而热烈的仰望着他。他喜欢打篮球,我就天天一下课买瓶纯净水坐在篮球场边。

即使我知道,他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像月光一样皎洁,他们站在一起,是多么的般配。

可是,我想就这样得不到远远的看着也好啊。即使一个人的暗恋在夜里会嘶哑歌唱。

然而,那天,我刚坐在球场边,他就跑过来了,他放了个篮球在我面前说,同学,麻烦帮我看下篮球,我一会儿就回来。

那一刻,我心里多欢喜,我以为是他注意到了我,以为我这么久的等待,终于修炼成正果。

于是,开始安静而认真的等待他回来。从琉璃色的夕阳等到昏黄色的路灯亮起。

偌大的球场上,终于只剩我一个人,我抱着篮球坐在那里很难过的哭了。

我觉得这一刻我多么像一个落难的公主,寂寞而哀伤。

然,这时,你出现了,你是学生会后勤,你在检查校园。你说,同学,该锁校门了。

我以为王子走了,也许还会有骑士来拯救我吧。可是抬起头时却失望了,你的个子不高,甚至还会有点微胖,笑起来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

即使那天我多不情愿,你还是坚持送我回家了,你说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回去不安全。

于是,就这样认识了你。以后每次遇到,你都会很热情的跟我打招呼。茶水房人多,每天你都起的很早,提热水送到我楼下。我生日,你冒着被刷布告的危险,在女生楼下点起一圈我名字形状的蜡烛。

所有人都以为你是我男朋友。可是,我不想要,我心中的男孩,应该英俊潇洒,像他一样。

终于,在你又一次提着热腾腾的小笼包子站在楼下叫我名字时,我终于很气愤的冲下去对你说,可不可以不要打扰我,我真的很讨厌你,我讨厌你总是让别人误会你是我男朋友。

你本来挂满憨厚笑容的脸,突然僵住了,你把包子递给我,难为情的笑着说,快趁热吃吧,我走了。

我不是不知道,你只为了买我爱吃的小笼包子,大冬天总是要比别人早起一个小时到城北去买,然后捂在怀里给我带回来。

可是,那时的我,太骄傲太虚荣,不愿意低头,不喜欢这样的细水常流。我觉得你对我的好,都变成了我的负担。

从那次以后,即使路上碰到你,我也假装视而不见。你从刚开始的微笑到最后小心翼翼而落寞的闪开,我都看在眼里,心里却会有暗暗的欣喜,仿佛我终于摆脱掉了你。

就这样,一直到毕业,我们都没有再联系。最后终于没有告别的各奔东西。

日记翻到最后一页时,没有看到一个你的名字,但我却泪流满面。我以为,不把你写进日记,我就会忘记你,却不曾想到,我早已把你刻在了心里。

年少时的骄傲与盛气凌人,终于让我错失了你,错失了爱。如果,当初我懂得珍惜,这么多年以后,也不会如此唏嘘吧。

窗外的阳光璀璨如糖果般美好,洁白的花树芳香流转。

我站在窗边时,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洁白的花树下,你还在安静的等待着我。

这样透明的夏日,我忽然很想你,不是很英俊的你,笑容温良的你,待我好到极至的你。

于是,从抽屉里翻出尘封已久的日记,那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同一个名字,但却都不是你。

十七岁,我喜欢一个男孩子,他英俊帅气,不管走到哪里,都如阳光一样闪耀。

我像一株虔诚的向日葵,沉默而热烈的仰望着他。他喜欢打篮球,我就天天一下课买瓶纯净水坐在篮球场边。

即使我知道,他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像月光一样皎洁,他们站在一起,是多么的般配。

可是,我想就这样得不到远远的看着也好啊。即使一个人的暗恋在夜里会嘶哑歌唱。

然而,那天,我刚坐在球场边,他就跑过来了,他放了个篮球在我面前说,同学,麻烦帮我看下篮球,我一会儿就回来。

那一刻,我心里多欢喜,我以为是他注意到了我,以为我这么久的等待,终于修炼成正果。

于是,开始安静而认真的等待他回来。从琉璃色的夕阳等到昏黄色的路灯亮起。

偌大的球场上,终于只剩我一个人,我抱着篮球坐在那里很难过的哭了。

我觉得这一刻我多么像一个落难的公主,寂寞而哀伤。

然,这时,你出现了,你是学生会后勤,你在检查校园。你说,同学,该锁校门了。

我以为王子走了,也许还会有骑士来拯救我吧。可是抬起头时却失望了,你的个子不高,甚至还会有点微胖,笑起来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

即使那天我多不情愿,你还是坚持送我回家了,你说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回去不安全。

于是,就这样认识了你。以后每次遇到,你都会很热情的跟我打招呼。茶水房人多,每天你都起的很早,提热水送到我楼下。我生日,你冒着被刷布告的危险,在女生楼下点起一圈我名字形状的蜡烛。

所有人都以为你是我男朋友。可是,我不想要,我心中的男孩,应该英俊潇洒,像他一样。

终于,在你又一次提着热腾腾的小笼包子站在楼下叫我名字时,我终于很气愤的冲下去对你说,可不可以不要打扰我,我真的很讨厌你,我讨厌你总是让别人误会你是我男朋友。

你本来挂满憨厚笑容的脸,突然僵住了,你把包子递给我,难为情的笑着说,快趁热吃吧,我走了。

我不是不知道,你只为了买我爱吃的小笼包子,大冬天总是要比别人早起一个小时到城北去买,然后捂在怀里给我带回来。

可是,那时的我,太骄傲太虚荣,不愿意低头,不喜欢这样的细水常流。我觉得你对我的好,都变成了我的负担。

从那次以后,即使路上碰到你,我也假装视而不见。你从刚开始的微笑到最后小心翼翼而落寞的闪开,我都看在眼里,心里却会有暗暗的欣喜,仿佛我终于摆脱掉了你。

就这样,一直到毕业,我们都没有再联系。最后终于没有告别的各奔东西。

日记翻到最后一页时,没有看到一个你的名字,但我却泪流满面。我以为,不把你写进日记,我就会忘记你,却不曾想到,我早已把你刻在了心里。

年少时的骄傲与盛气凌人,终于让我错失了你,错失了爱。如果,当初我懂得珍惜,这么多年以后,也不会如此唏嘘吧。

幸福驿站

文/半边泉

活着,就是幸福。没有理由,无需理由,只因活着。活着,就是一切。

当我为她跑腿,为他奔忙,我深感荣幸,我也能帮助他们。助人是莫大的快乐,应允后的诚挚感,过程中的使命感,完事后的愉悦感,皆是无以名状的幸福,而更让人欢心的是,助人成功了。助人,是种幸福。

当我们开始了课程设计,一遍遍的技计算,校核,一次次的画,又一次次的涂,每一日的站立,每一时辰的弓腰弯背,忘了用餐,忘了下午的篮球运动,一心只念快些完成,快些结束这辛酸的一切。七天,本是十天,七天完成,认认真真,辛辛苦苦。工作,很辛苦,但我很幸福。

当秋高气爽,天气晴朗,我把屋里屋外打扫的干干净净,也不是为了迎接贵宾,只是扫扫,扫扫心里就踏实多了。

我爱做梦,每觉必梦,有时是你,有时是他,有时是好久好久不曾想过的发小或者故交,又或是老早的同学,偶尔也会新添几名陌生人,梦着,梦着,便熟了。梦是一种思念,是心灵的真诚感应。我常常梦到家乡,龙湖,泰宁,更多是碗将,黄厝,或者神下,茶坑,凹头和香岭。那是我的家,我的半个魂便落在那,也无需捡回,只留作在外漂泊的半魂感应。梦见了,很好,很思念,我便写成诗,有时也会送给你,有时只写给自己,日后慢慢读。梦,很好,很喜欢。

我爱诗歌,爱传统文化。我时常写诗或者歌,并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它已成为我生活的部分。诗歌,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生活方式。

至今,我还常常写信,一月估摸也有八九封吧,心血来潮时,会接二连三地写。信,是种文化,也不必为了什么目的,只是生活的又一方式。信,信念;信,诚信;信,信仰。写信,是享受的过程,寄信是愉悦的,收到信,那是惊喜的。信,传递祝福,构建祝福。我写信,那么多,那么多,并不奢望呼而必应,只希望能送去我的快乐和祝福。

我爱运动,最小时,乒乓,全校叱咤,大一点,开始篮球并羽毛。篮球,自小学三年级从河边捡回一个漏气的篮球开始,我几乎天天在那黄土地上敲扎着破烂而摇摇欲坠的木篮球架,天一下雨便愁,地怎么还不干呢?如今,一天或者两天,或三天,有时天气高兴了,我也天天运动。甭说,篮球绝对是享受的过程。认识球友,意炼团结,更可以考验一个人的修养。打球时,不必过于勇猛,那伤了别人,更伤了自己,更不必为了一个球而争吵不休,甚至打动干戈,打球,本是运动,运动本是娱乐,不要总是争强好胜,下,便下,上,就勇敢的上。篮球,多一份热爱,多一份运动。

我爱怀念,也爱瞎想。怀念咱们一起美好的过去;遐想,我有一个妻子,一个小小的家庭,家安在家乡。然而,在现实,我并不渴望如此,或者说奢望这样。我相信缘,随缘的自然。到哪,我会欣赏哪,走到哪,我会享受哪。我爱美,是因为其本是美。一个影子,几个斑点,几条流水线,都会勾起我的想象,很美,也很享受。

自然的一切,我都喜欢。曾经,我罪恶无数,成千上万的青蛙,老鼠和鱼都因我而死;现在,知道了仁慈,懂得了生命,是生灵就该爱护,尽量不去打扰,尽量不去伤害,注意脚下的蚂蚁,跳起来想去抓几片叶子,手会自然地收回,有时杂草我都不舍得拔去,像夏天,蚊子也渐渐地少去打,飞蛾或者蝴蝶,都任其自由,有些别人认为可怕的虫或者蜘蛛,我都尽量不去骚扰。到了晚上,有的鸟会飞进屋里,在客厅里歇脚,第二天便留下几堆或白或灰的小鸟屎,这样,我并不抱怨,反而深感兴慰,甚感大自然的亲近。

拥有生命,才能继续生存;存活着,才能享受生活。每个生命都不容易,活着更是如此。好好热爱,好好珍惜。

随缘,自然;珍爱生命,相信未来!

我是幸福的驿站,我们彼此在此邂逅,在此幸福……

那年那月“回力”鞋

文/郁建民

郁建民

前一阵,因为晨练,突然想起了回力牌球鞋。温暖的回忆把我带回了那个曾穿过回力牌球鞋的年代。

我从小喜欢运动,那时正值十五六岁,如小牛犊子般精力充沛,打篮球就成了我最好的课外活动。须知打篮球,唯有穿上轻便耐磨的运动鞋,方能挥洒自如,进退有度。由于场地简陋,运动强度大,一般的球鞋穿过几次就报废了。那个年代国家正处在计划经济的时期,物资匮乏,商品稀缺,吃穿用若有钱还不行,还得要粮票、油票、布票等凭票供应。加上家里兄弟姊妹多,经济条件有限,很难达到有一双回力排球鞋的要求。

后来母亲提出要我当上了三好学生才答应我

的要求,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辛勤努力下,后来终于得到了一双回力鞋的奖励。这鞋外观简单大方,呈低腰规格,红底白帮,两道红皮儿点缀鞋帮左右,做工精细考究,质地结实耐磨,穿着舒服轻盈,特别适合跑步打篮球。好不容易有了一双回力鞋,所以特别爱惜,每次洗干净后都要抹上一次白鞋粉,再覆盖上一层皱纹纸在鞋上,才放到太阳下晒,这样鞋面上才不会留下黄色的水迹。有时候没有鞋粉了,便用白粉笔代替涂一遍。

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穿上一双回力牌球鞋,配上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和两旁有两条白道的蓝色运动裤,感觉自己很轻盈,很自豪。跑道上享受飞翔的感觉,球场上听投篮精准后的喝彩声,平时穿上它也觉得特别有弹性,走起路来箭步如飞。那种快乐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我的发小阿四,篮球打得最棒,身体强壮,肤色黝黑,在球场上犹如脱缰的野马风驰电掣,生活里却懒得要命,球鞋穿一个多月都不洗一次。宿舍里的同伴被他球鞋散发出的臭味熏得实在无法忍受,集体提出抗议,强烈要求他洗鞋,无奈他只好把鞋泡到盆里。孰料,这一泡就是一个星期,水都发绿了,有个性格温和的好朋友就主动帮他洗掉了。晾干后,原以为球鞋一定不再结实,阿四穿着打了几场篮球,鞋帮鞋底纹丝不动,完好无损。他兴奋地说,实践检验了回力牌球鞋质量就是好!

记忆最深的就是我曾为自己拥有过回力牌球鞋而感骄傲,因为它承载了我少年时期亲情的一个梦,并伴我度过一段欢乐的时光。

你们是光,而我们便是追光者

文/bommie

今天如常起床洗漱,早晨给我的第一份惊喜就是天晴了,而且阳光明媚!心情一级棒!而我收到的第二份惊喜呢,心情也算是一级棒吧,只不过却是有点相反的——没水了,需要等待,等待的时间非常煎熬。最后我们让一位帅小哥哥帮忙,去一楼打了一桶水先用着,才稍微解决了。

学生们今天没有进行早读,直接去篮球场上了一节篮球课。男孩的兴致特别高,可女孩子则反之。可能是觉得篮球是男孩子玩的,所以没什么兴趣,但依旧很认真学习。因为我好久没有碰篮球了,他们下课后我就自己跟几个小伙伴在篮球场“放纵”起来了,以致于有一位小老师打电话给我,我也没有留意到。因为五年级的室内游戏课,氛围有点尴尬,需要有人调节一下,我知得知后立马冲上去,帮忙调节。今天出现了一些小状况:有一些同学不愿意一起参加游戏,宁愿回去班上读书背书。或许是因为我们给他们准备的游戏不是特别多,他们基本上都玩过了吧。所以,我认为我们接下来不需要那么多游戏的时间。

今天的饺子课,基本上实行老师与学生一对二模式,做出来的成品还是可以的,虽然奇形怪状的。可与不会包饺子的我相比,真的觉得他们做的很好。我们把饺子煮了分给小朋友们吃,看着他们吃得异常开心的样子,我都感觉到嘴馋。当有一位小女生给我递了一个饺子时,我很不要脸地吃了,觉得味道不错!嘿嘿,心特别酥!

今天的小状况还是有一些的,虽然我们解决得不是很完美,但是我相信那个办法就目前来看,却是最正确的办法。而且,我觉得现在出现小状况并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一个锻炼我们的机会。我们可以做的越来越好的!相信自己,相信小伙伴,相信团队!

球感

文/江海湖水

球感

此处的“感”,指对球的感觉,更指由篮球而引发的感悟,广而为运动的感悟。此处笑言一二——--

篮球是游戏。道起来,正直之士定然侧目。环顾四野,人是最有牢骚最会吵闹最会生产矛盾的不良动物。据严格考证,欲彻底根除,屠杀为唯一之策。可至今,大大小小的天灾人祸已不少了,显然此招一时半回难以凑效。于是乎,为了世道尽量安宁,地球不致于不堪高频率超负荷的颤抖而爆裂塌陷、延晚灭顶之灾的生辰,一些有学的兼有超度责任感同情心的社会动物学家,绞尽脑汁,放眼宇宙,探索古今,众里万度,觅得一种迄今为止算较有效的解决方式——体育。由此可推,体育是人类这动物群体用来表达个性团结另体振作整体精力、拯救自身的无奈之举。篮球也不例外,是人类众多自我玩耍自我折腾游戏中的一项。小小空馕草包之身多少承担着一丝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大功能。切勿小视!故而,力倡“暖饱思篮球”是很对的,于国于民于家都是善事,至少比“暖饱思--”来得好。这已被历史充分证明了颠覆不破的真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诚然,随着人类对自身脑袋动手术似的开发,体育承受的功能重压有了分流。例如,时下兴盛之极的“彩票”。走势、冷热、奇偶、概率、三十几、二十多、汽车、房子,蜜子------也消耗了大量精力,使人殿入梦幻混沌平和之中。只是近来报端 屡现由此引发的精神方面的症结甚为严重。看来凡事都要学会对待才行。

综上所述,篮球只是种游戏,相比之下,最廉价而基本上只有正作用的游戏。狂热归狂热,乔丹大爷走了,也不见有人不活(这点不如某些歌视影星的“够威够力”),除了可去NBA赚大钱之外,在场上,别在意,别面红耳赤的,我的哥们,悠着点,那样才能享受到快乐,毕竟快乐才是游戏的质地。

篮球是快乐。首先必须声正一个概念,这里的快乐可通俗为快活。开口先聊能时常动身在场上的人的快活。健康的体魄,愉悦的心情,轻快的笑眼,精妙的姿式------不同的思路,不同的个性,在此碰撞,有火花四溅,却毫不焚身。热道的是NBA,囔开的是快感。一场球下来,是酣畅尽致的快活世界。再加之后的煮酒论英雄,扼腕间盘点江山之成败。那是梦幻般的快活图景,那是伟大的时刻。

其二,该谈到失意者的快活。人生不如意十八九。大有不快情绪的人,都压着一股业火,焚了自儿,焚了旁人,终不为一回事。高昂的游戏难以持续玩转。那么到球场。只需脱成轻便的行头,动起来即可。瞬间就会没了徜徉,集中意力,张开双臂,奔流热汗去放纵愁绪,让它融碎丢掉在空际中。快活会一浪接一浪而来。

最可贵的是旁观者的快活。旁观者清眼眉目,议评球道,无须顾及“观棋不闻真君子”,可加以首肯,可加以不屑,品茶入饭,自由自在。于球场的如狼似虎,这号人是最快活的,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是纯粹的,是脱离低级趣味的,快活着篮球的快活,不会玩球却聪明的不显自私般贪婪的汲取着快活。大伙儿,应该走向前把最革命最崇高的敬礼送给他们。

叹慨呀!人们快活千万种,倘独缺此一实憾事也。其可达脑门清灵,排泻自如,全体通畅,精力突兀,于任何剂药所不及也。

篮球是智慧。“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被运用运动人身上是荒谬的,无知的。篮球场上摒弃愚钝与卑鄙。攻、防、卡、贴、断、投、跳-----都是恰到其处。球场上的“拼杀”给人无限启迪,团队至上,个人出众,讲求和谐才是一种崇至的真理。用心亲近,用生命去感受与理解,别样的事大都如此。要学会为自己拥有的鼓掌,也能为别人付出而高兴。球事即人事,人事即球事,篮球规则也适合人生的裁决。球场是充满智慧、灵气与勇气的地方。累积了它们,你会更有能量,你会更明白该去做什么,何时去做,怎样去做什么。尊敬你不喜欢的人,篮球有可能把一个生命带到如此宽容的境界。人生难保完美,要有能力内生一种定力,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保持那种难得的“律己”。

篮球是幸福。感念岁月的匆促,曾有的欲上青天揽月的壮志激情淡稀了(这是男人的通病)。多少回力图寻回,却徒劳心力,平庸的现实生存令人窒息,发现能活着就不错了。然而事业、金钱、权力、女人、家庭依然如天上诱人的繁星。做人一难,做男人二难,做现代男人三难,于是,放下架子,学会调整呼吸。

可怜的男人们,生活是平淡的,别掉入怪胎的深渊,学会选择,至少在想满天繁星时,能做些别的,太累了,不好。咱男人本来命就短呀!打场球,抽点烟,喝盅酒,桑个浴,这发力得天经地义,女人不懂。

可人的女人们,您们已经主宰了半边天了,不要再把另一半全部吞噬,留给男人们一丝光点。恩威才是有为统治,母仪天下、统治世界得讲究策略,统治男人更须技巧。纤弱地您,如果从心里是爱你的爱人的,那就让他玩球去吧!您会惊人的发现,他是如此的有男人味,一扫偻背龙态,没有了日常的烦恼与困惑,没有了眉角皱纹。有的是开心的笑靥,有的是难得的帅气,流随着目光,是那么的愉惬,那么的引人,那么的伟岸。于是,您便因他的快乐而幸福。

男人是本书。读懂了篮球,你就读懂了打篮球的男人,你就读懂了生活。幸福多好,幸福多简单。幸福不是金钱的附加,幸福是后花圆里不期而遇的一颗流星。

不久,我们都将老矣,我们也许依旧清贫。但告诉我们的儿子,要打篮球;告诉我们的女儿,要学会运动,哪怕不打篮球,因为那里容易获得幸福快乐。无论你身在何处,立在何方,平凡而亲爱的父亲都将这种不老的幸福与快乐延续给你们。

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好好打球。“三好”的人们是值得赞叹!

那个时候,这个时候,有的东西是永恒的。

这个时候,那个时候,有的东西依然永恒。

只要是和谐的即可。

北纬43°2、时光

文/雪兔兔易欣

有天晚上,芦苇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夏离要结婚了。对方是他大学同学。两家父母是世交。夏离毕业后做了公务员,在北京,他一直梦想的地方。

我想我应该祝福他的。就像他曾经也祝福我一样。我们认识十年,恋爱七年。曾以为幸福就在身边,却发现年轻抵不过现实,幸福就这样从手边溜走了。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呢?他却陪我度过了一段唯一的时光。

至今我还记得初见夏离,是一个五月末的黄昏。那年我才十二岁。

那天下午,周彦带我去体育场玩。一行五六个人。有人逗我,“小荷,周彦骑车载你,你害怕不?”“才不呢。他骑得最稳了。”周彦大我两岁。我们邻居。

那时候体育场还没有后来的热闹后又冷清。那年,只有我们这样年龄的小孩,无论下午和周末,都泡在里头。

周彦一行人去打篮球的时候,我就坐在看台上自己跟自己玩。夏离就是这时坐到我身边的。

我见他坐下,遂向他笑笑。然后自顾自继续玩起来。

夏离那时就很好看了。棱角分明,眉眼细长,笑的样子很好看。他那天一身的蓝色运动装,背后是“R7”。他一定是下午就来了,脸晒得红红的,不过他皮肤白皙,直觉得更好看了。夏离打篮球不像别的男生,他很少出汗。

“你跟周彦一起的?”夏离问我。

“恩。”我答道。

“你叫什么?”

“江小荷。你呢?”

“夏离。”

橘红色的夕阳满满地洒在看台上。我和夏离,中间隔了两个人的位置坐着。初夏微风阵阵,吹得人暖暖的。树影斑驳,煞是好看。

那天周彦向他告别、载着我离开的时候,夏离还在打篮球。

初中我和夏离同班。我们真正熟悉,却是初二那年夏天。夏离,就像他的名字,我所有关于他美好的回忆总是在从春天一直延续到秋天,其中夏天的故事总是最令人难忘。我们的争吵分歧,全都是在冬天。冬天也不是没有温馨的时刻,可是总有躲不过去的冷战。那么怕冬天的我,却在和夏离分手后,一个人来了这座陌生的城市。直到后来遇到沈毅,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敏感多么没有安全感。

初中同班后,夏离一眼认出我来。

“江小荷?咱们见过的。”

我终于从记忆中搜寻出这个好看的笑容来,答道,“嗯。”

初二夏天,夏离和我同桌。他是因为上课太调皮了,所以被班主任调了座位。我看着他抱着书包嬉皮笑脸地坐在我身边后,下课铃就响了。我默默收拾了东西,不等跟他打招呼,就走出教室。

那时,夏离在别人面前都很能闹,在我面前却挺安静。

夏离长得更好看了,眉眼间长开了,因为打篮球,身材更协调了。有回下课,我无意间瞥见他右手上的短短一截针织的护腕。白色的,上面红色的“耐克”标记。

“这是什么?”我问道。

“护腕。”

“做什么用?”

“打篮球时保护手腕的。”

“也给我戴戴吧。”红白的颜色配着很好看,我不禁也想试试。

“可以。”夏离说着从手上褪下来,递给我。我接过来,慢慢戴在右手上,翻转着胳膊,给他看。

夏离后来说,我那时的样子很可爱,满眼都是光。后来我读《红楼梦》,读到“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一回,不禁感慨当时光景。他有通灵玉,宝钗有金项圈,湘云有金麒麟。唯独身为绛珠仙子的林妹妹只有眼泪还他。原来古今男女之情,大抵都是类似的。

接下来一节英语课。那年老师们都喜欢叫学生上黑板前做题。被叫到的时候,我正要起身离开座位,突然想到夏离的护腕还在我手上,我赶紧慌忙地想要褪下来,可是越着急那东西就越紧了似的。看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夏离笑笑,“别摘了。戴着上去吧。”

我觉得有些别扭。上了讲台,左手拿书,右手写字。护腕就暴露在英语老师和全班同学眼前。只是我一专心做题,就忘了这个,反倒浑然不觉了。

回到座位,我心里才平静下来,慢慢褪下了护腕,尴尬地笑笑,递给了夏离。课间的时候,就听得班里有人窃窃私语,她刚才戴的那个护腕,是夏离的?她刚才一坐下就摘下来还给夏离了。

夏离的帅气我是从班里女生的眼神和私下聊天里才突然发觉的。在那之前,我只觉得他是我先前就认识的一个人。在那之后,我觉得他是个比我还细心的人。后来不久,我只觉得我心里的秘密都被他知道,他做一切我想要做的事来帮我,却不让我尴尬。我直惊讶居然有人能这样聪明这样好。后来遇到沈毅,我才知道,原来没有所谓天生的温柔细心、善解人意,耐心与宽容也并非天赋,只需你遇到那个人。我明白得太晚了!

午夜的末班车

文/完美

午夜的末班车,只剩下司机和我,两个人的疲惫装满车厢。因为空旷,车厢显得冗长,相比于白天的拥挤,这样的空荡有些落寞,像电影里刻意录制的浪漫镜头。头依着冰凉的车窗,还是不能抵住困倦的来袭,半合拢的眼睛只朦胧的看见街灯闪烁不定的橘色灯光。

夜醒了,人睡了,午夜的城市是另一番模样,静谧、深沉,恍如有时光停驻的感觉。

我相信万物都有它少为人知的另一面,空荡的末班车、沉睡的城市,还有疲惫不堪的人们。很感兴趣能看到事物的另一番模样,但绝不刻意探究,喜欢不期而遇,有时欣喜有时哀伤。前几日,偶然路过某企业一处废弃的篮球场,那是我儿时常去的地方。正在拆迁,场内砖头瓦砾一片狼藉,阶梯坍塌,但是锈迹斑驳的篮球架就在那里默默地伫立,也许只为了告诉人们它见证了一个大型国企最辉煌的时期。望着那孤立的篮球架,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二十年前叫做“灯光球场”的地方,流转的灯光、跳跃的灌篮手,听到了观众雀跃的欢呼声。那时,每个周末的晚上都有赛事,篮球手都是企业的职工,观众都是职工和家属,为此比赛更有看头。周末的傍晚,球场内灯火通明,座无虚席,连围墙上都骑满了人,孩子们在人群中钻来钻去,那是一个令人怀念的狂热时代。如今,物是人非,灯已灭、人已散,篮球场也会在不久的将来消失得不留一丝痕迹。而企业昔日的辉煌和现在的落寞,也被一个小小的篮球场演绎得淋漓尽致。我在怀念中感受着昔日的欣喜和现在的哀伤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随着篮球场的消失,一切都将成为我久远的记忆,放置在心灵的某个角落,封存结网。

同这个篮球场地一同拆迁的还有几栋老式房屋,好像这座新型城市一块羞于见人的疮疤,它破败得不堪入目。可就是在这样的房屋里,时常传来铿锵有力的架子鼓打击声,我一直将它形容为:贫民区里的贵族气。想象着一个穷困却不潦倒的男子,在用鼓声呐喊无人能懂的内心,那是发自心底的另一种声音,冲出破败的表象,表达高贵的气质。听着这似曾相识的鼓声,我又想起了高中时的四个男同学,这是音乐爱好者组成的团队,放学后也是在一间破败的老式房屋里,做着青春的梦想,键盘手文静得像个姑娘;贝斯手留着长发,被老师骂了又骂;鼓手总是穿着一条破了很多洞的牛仔裤;歌手戴着金丝边眼睛,像极了林志炫。他们陶醉在音乐里的时候,每个人眼里熠熠生辉,谁又能想到在课堂上,个个呆若木鸡的懒散模样。现在的我,不时猜想,他们会在芸芸众生间的某个角落,怎样展现着自己精彩的不同侧面。

曾经困惑于分不清事物哪是真实的一面,哪又是虚幻的一面,现在越来越明白,事物是立体的,它有不同的侧面,哪一面都是真实的,需要用眼睛去发现,用心灵去欣赏。像多棱镜,每变化一个角度就会呈现不同的美丽画面。突然有一天惊奇于一个重大发现:一条路径,去时是一番风景,回时又现另一番风景,只缘于回时看到了去时身后不曾看到的另一面。为此顿悟,善于多个角度看待人和事物,认识会更饱满更鲜活一些,而不至于盲人摸象般偏执。

下了末班车,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众人皆睡我独醒的超然情绪紧紧包围过来,路灯把影子忽而拉长在身后、忽而投映在身前,我看见自己的影子在这个午夜是如此的简单又激昂。

这次戳手,很疼

我对篮球的热爱起源于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好像是喜欢看《灌篮高手》之后,也是凡是运动就全盘接受吧,我喜欢青春尽情挥霍的快乐,喜欢一滴滴汗顺着刘海渗入土壤,喜欢歇斯底里后的筋疲力尽,最好是躺在草丛上,然后想入非非……

有这么一段时间了,这一段好长,好长没有放纵的打篮球了,再也找不到当年打篮球的快乐,就是感觉缺少了什么,是的,我的人生中渐渐的走失了一些东西,虽然不太具体,零零碎碎的,但很重要。有它们的时候,记得刚开始接触篮球,应该是初三,每周的体育课就被我盼啊盼啊,总之不想在教室,那时就会绕着场子疯跑,给腾哥打打下手,给老蔡跑龙套的。有一回上体育课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为了稳定的赢下一班,晚上躺在宿舍里,制订了A计划和B计划,不知兄弟们还记得否?前几天在腾哥家刚提起呢,嘴角还能扬起一丝微笑。

当你认真的做一件事的时候,就会不顾一切,所以,我牺牲了好多手指,今天数了数,算上一根手指戳两次的,就数不清还有哪个是完好无损的,呵呵,想想科比,不也是这样吗,就只好淡定了……

手指戳的多了,就戳出经验了,现在又戳出心得,唯一这次最痛苦,首先在心理上很排斥,我是一丝一毫都不想伤害自己的身体了,再也不想,可能是因为没人疼吧,也没有了拼命三郎的劲头,只是赤裸裸的一次意外,很讨厌。听说关节错位了放任不管就会烙下病根,到了发病的时候是件很纠结的事,所以每次戳了就尽快正好,正所谓“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是吧?跑偏了……

但有一次例外,只有那一次没有治,在高中的时候,是为了疼痛更发人深省i,为了铭记,铭记我把不治的理由告诉的那个人,于是,这次戳手,很疼,……

我可以说我还抱有着对篮球无尽的爱,即使失落,我依旧会按照自己的路走下去……

毕业那些人。那些事

2012年。我们毕业了。

毕业前很是奢望在毕业那天终于可以说出那句很豪爽的话:我终于毕业了。

结果毕业那天,很仓促很乱很热就过去了。不过收到了几束花和大大的公仔还真是很感谢的。

感谢从认识我之后就一直爱着我的人。

毕业那些事,不得不说的是宿舍,疯狂英语,篮球。

我知道我并不是那么容易深交的人,与我同宿舍的老大老二老三和老小or李嘉可能深有体会。原来我并不是那个看上去那么好相处的人。就趁着毕业之际,很想跟你们说一声抱歉。

真的,老大在我扭到脚整整一个星期放假留下来每天煮东西给我吃,我最记得的就是番茄炒蛋呵呵,每天出去买菜之前都会问我今天想吃什么。老大每次都会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像是随意却并不随意地问我干嘛了还清晰记得那次大吵的感觉,老大,对不起。老二老三和啊小,对不起。

老二是个以后肯定是个贤妻良母哈哈,其实最温柔的两个就算老二一个啦。每次我和老二玩开玩笑,她总是只会用无语的眼神或是假装邪恶的眼神看着我,也不会打我之类的哈哈哈哈。在找到工作的时候老二很肯定地跟我说,你先好好做着,在我最需要别人指点的时候,只有老二是这么地认真跟我说,她相信我的能力,好好先做着这份工作。谢谢你老二。

老三呐,其实是一个很细腻的人,话说老三的先生真是好福气啊哈!小三三好温柔体贴的,总是很想姐姐,其实老大老二老三都是我姐姐啦,在这四年里都很照顾我,辛苦你们了三三很有自己的思想,不过我知道她最想应该是以后相夫教子,有一个兴奋的家庭就够了是不是阿三?!哈哈哈哈

老小呢,是因为一个宿舍好找电话,打一个L然后全部就弹出来所以叫小叫老小的呵呵。别看啊小小,其实她也是很有思想的,最记得就是咱俩单独相处的洗澡时间内(5:30-7:15),小会和我说好多发生过需要借鉴的东西赐教赐教了

李嘉嘛比较少相处就是狠多时候宿舍没人打电话叫李嘉同志帮我装一桶热水,呵呵呵呵,谢谢谢谢了。

宿舍外的人就不说啦,其实还有好多人需要一一道来。特别是泽敏,在我大二很迷茫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陪着我每天去图书馆,各自过去,然后10点11点我就在2楼等她下来一起走回宿舍,好长的一段时间了。谢谢你。我知道多少个抱歉都弥补不了什么,就让过去过去吧。

话说,疯狂英语确实改变了我很多。

我总是说,我的朋友圈,一个是班级,一个是篮球,一个就是英语。学英语不为了什么,就是每天努力可以证明自己的价值而已。

篮球嘛。

喜欢篮球的原因:喜欢打篮球的队友。喜欢打篮球的大笑声。喜欢打篮球的那种毅力和感觉。喜欢那些喜欢篮球的人。呵呵

队长很好。队长很努力地在把我们球队树立起来。每一场胜利的比赛她都比我们付出多得多呵呵。

花花,是我第一个在别人面前也哭得稀里哗啦的人,她在旁边就这么站着看着,完全不动。等我哭完了之后才跟我说,梦想如此的伟大,小小的挫折又算什么呢。那是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也是最后一次,哭得那么一塌糊涂。

凌莉也好好,无论我用什么方法抱她打她死活推她来抢她的球,她总是不会生气,很好很好地每次打电话给她我不上课了帮我去顶一下点名她总是永远不会推掉我。呵呵呵呵

曾彩同志每一次都在我不得不请人帮忙收快递的时候,她都会在…好好。还有借了她好多次的伞还有在她没睡醒的时候两个人过去她那里无所事事地坐了好久…呵呵呵呵

晓林,少佳,啊欣,都是我很喜欢的队友啊

说到喜欢的,我崇拜4号的asion师姐啦还有啊纯师姐还有啊凤师姐还有还有…哈哈

毕业最深的感觉,不是我终于毕业了。

也不是我害怕进入这个社会。

也不是我想回到从前。

而是。

原来我已经长这么大了。

原来我真的要开始承担起属于我的责任了。

原来,人的心,无论你到了多少岁,仍然可以很年轻。因为记忆是连续的,谁也阻止不了。

有一天和ML讲,经历了那么多,虽然被人整过也被人玩过,但是很奇怪的是我并不愤世嫉俗。我并没有像某些人那样被人整过后就要整回别人。

想的只是,学聪明一点,那么就没有人再可以欺负你了。变强大一点,那么就可以好好保护身边的人了。

我幻想过,毕业的那天我们一起眼泪会哗啦哗啦地流。

原来,毕业只不过是一个仓促的过程。毕业只不过是人生的一个阶段。

每一年都会有新的愿望,每一段时期都会有自己期待的东西。

朋友们,正如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的那样,希望,是一件好东西。

大步向前走。

Let the past stay past. 铭记,然后向前。

记住梦想。记住爱。

蝴蝶花

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纠缠的云纠缠的泪纠缠的晨晨昏昏,流逝的风流逝的梦流逝的年年岁岁

带着点流浪的喜悦我就这样一去不回,没有谁暗示年少的我那想家的苦涩滋味

每一片金黄的落霞我都想去紧紧依偎,每一颗透明的露珠洗去我沉淀的伤悲

在那悠远的春色里我遇到了盛开的她,洋溢着眩目的光华像一个美丽童话

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允许了句用不着你管,心里却热乎乎的,挺感动的。你想,在一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地飞

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

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歌,等待着终于有一天它们在世间传说

--沈庆*青春

我叫陆少川,山东人,朋友们都叫我LENA.LENA在英语里是狐狸的意思。为什么得了这样一个绰号,我曾问了老青八十一次。毕业的时候老青才说,是因为你这个人老是伪装自己,香屁臭屁都不放出来。高中我是混过来的,逃课,上网,上课睡觉是我生活的主业。大学是在上海这个中国最繁华最光怪陆离的城市里上的,学的是工商管理。来报到的时候辅导员小刘来了句你该去学中文,那样你会有更好的发展。我听了很感动,感动倒不是因为他叫我去学中文,而是他把发展这个很有前途的词用到我身上。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好堕落,但用小K的话说这个世界很值得我们苟且的活着,我还不想死。按说毕业后,我会蹲到一个事业单位等死或去某个外企做个白领,可我却阴差阳错成了个作家。作家是别人叫的,我更喜欢用玩文学形容自己。这种结果用句特伤感特文化的词说是“造化弄人”.如今,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我房子的墙壁是蓝色的,这是小K最喜欢的颜色。白天,大部分时间在里面睡觉,晚上赶稿子,然后用不同的笔名发往全国各地赚点稿费。我喜欢黑夜。深夜里沏一杯爱尔兰咖啡,点燃一支雪茄,烟雾缭绕里听王菲这个寂寞的女子轻吟低唱,是十分惬意的事情。忘了说了,我还在一家电台做DJ,而保留节目就是要放一遍《蝴蝶花》, 那是小K最爱听的……

跟小K称兄道弟,多少因为我那时的郁闷。我是个拿的起放不下的男生。从初一暗恋一个叫红的女生,到了大一还记得她戴的发卡的颜色,可她却已有了男朋友,叫我不要老在一扇窗前看风景。我知道我完蛋啦,我彻底的完了蛋啦!想着想着心情就特别特别的伤感。每每看到落叶在面前晃悠晃悠的飘忽,我就不可遏止地难过,我总是安慰自己说他们不是被大树抛弃的孩子。他们曾经挂在枝头热闹过,欢笑过,舞动过,是那么那么的快乐,其后只是很飘逸地离开,离开这个喧嚣的俗世。望着他们孤单的身影我会想,我想整整十九年了,我到底干了些什么,我究竟又得到了什么。然后经过一番思索后我会悲哀地发现,除了将要消逝的青春年华,我是那么那么的一无所有……

一个大老爷们为这点屁事掉眼泪,我自己都觉得恶心。我常常一个人站在楼顶上看夕阳,一个人背着吉他冷漠地行走在飘满落叶的小道,一个人在蓝湖畔边喝啤酒边弹吉他。在开学不久班里的篝火晚会上我自弹自唱了《蝴蝶花》,没有人知道我是弹给谁的。那是首特能勾女孩子眼泪的校园民谣,再加上我没有工夫理发头发可以和老狼媲美,自然迷倒了班上七成半的女生。寝室里的兄弟为这差点和我翻脸,说我抢了他们的饭碗。后来,我只好装作不解风情的说,我眼中只有红这朵花,容不得别的草。这句话不知被谁传了出去,于是班里的女孩对我恨之入骨,有一个竟跑来跟我说,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你小子也太狂了。不久,寝室的兄弟都成双入对了。他们说这是我的功劳,请我喝了一场。我这才悟出是这帮见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出卖了我,当时我特郁闷。

郁闷的我就去图书馆打发时间。那是星期六的下午,没有课。我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见小K一个人在操场打篮球。说实话小K篮球打得特棒,三分球过人假动作样样精通,用她的话说再长高20公分可以进国家队了。我看了她一眼,不屑地走过去。不想一个篮球扔到我头上,我正要发作,看到小K正歪着脸笑,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陆少川,陪我打打篮球好不好。”“不好。”其实我是不会打。

“咋了,兄弟让水给煮了,咋这么衰啊!”

这句话激怒了我,心想大爷我还怕你个小妮子不成。我接过了篮球,可投出去后就再没有沾到球。早听说小K打球厉害,没想到打起来更厉害。我累得大喘粗气跟一傻小子似的摸不着北,小K却连连命中,那时候我终于相信狮子被蚊子戏耍是真的了。我歇菜似的坐到台阶上,小K从包里拿出两罐第五季,一瓶自己咕咚咕咚地喝了,一瓶递给我。小K说,你不要老是一个人背个吉他乱逛好不好,不要老是缩到图书馆里好不好,你不累我看着都累了,也打打篮球。以后跟我混怎么样?我嘴里回个人声名狼藉又郁闷的时候,有个人安慰一下总是好的。就这样,我和小K成了死党。

成了死党的小K上课总是和我坐在一起。我上课喜欢趴在桌子,这时候小K就会冷不丁地抡起拳头打到我的背上,假装发狠地吼道,陆少川,你没长骨头啊!是男人就挺直腰。我总是夸张的咧着嘴讨饶,然后不情愿的伸直身子。为了避免再遭突然袭击,每上一节课我都转移阵地,可每当我庆幸自己高明的时候,小K的一张小脸会突然闪到我的面前。那段时间我老觉得自己是只被猫追逐的老鼠,老鼠跑到哪,猫就跟到哪。后来我就认命了,缩到班里的最后一排,小K自然也跟了去。那以后上课我的腰都挺得好直。

每次下课,小K都会掏出金庸的武侠书看。我就很纳闷,像我这样的大老爷们打发时间看也就罢了,这样一个左耳朵扎着三个耳钉,头发染成褐色的小妮子咋会也喜欢金老头写的江湖恩怨刀光剑影。可事实胜于雄辩。她这样也就罢了,自己看书还要我去租。有时候恼得我想用刀劈她,但当看到她看书时候的幸福劲,我又下不了手了。小K曾说她喜欢杨过的邪气,郭靖的傻气,魏小宝的淘气,我说你看就看吧别讲那么多大道理好不好,而这时候小K的拳头又会抡过来了。当然我也不是白给她租书。因为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饭盒一般都是她刷。我们一般是剪子包袱锤决定谁去刷饭盒,而几乎每次都是小K输。小K爱吃鱼,所以每次打饭的时候她几乎都打鱼,外加一份排骨,而排骨她一般不吃。我真的很想说你不吃打它干嘛?!你对得起死去的排骨和广大温饱线以下的劳动人民吗?你愧对祖国的花朵的称号!但没有说出口,因为排骨差不多都让我吃了。小K不吃排骨的理由是吃了会变胖。在以后的两三年里,我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吃排骨是不是真的会长胖。

每天晚上,我和小K会去离女生宿舍最远的三教上自习。算起来,来回的时间比呆在那里的时间还长。不过小K学习的效率还是蛮高的,我要是敢给她说一句话,马上就会挨扁。从三教回来的路上要经过蓝湖,而蓝湖是我们学校情侣约会的大本营。所以每次从那里走过,看到一对对情侣亲亲我我,旁若无人的对火,我就很不是滋味,想我陆少川虽然没有金城武帅,但至少也算个才子吧,咋就没有女朋友呢?心理失衡的同时我会紧紧握住小K的手示威,而小K这时会出奇的温柔,跟抡起拳头打我时的泼妇样判若两人。而走过蓝湖我会不好意思的松开小K紧握着的小手,小K也就知趣的松开。这时候,我会讲一个只有我自己干笑的笑话缓和气氛,弄得自己跟傻B似的。

小K很喜欢吃麻辣串之类的东西。我们一般在自习后会来到学校前门买很多麻辣串,羊肉串,然后喝着饮料大嚼特嚼。每次我都吃的很了大半,因为几乎每次都是我付的钱。而每次摆麻辣摊的阿姨说又给女朋友买东西吃,你们好甜蜜的时候,小K就会露出她的小虎牙,脸笑得跟花似的。我心里嘀咕,我才不找这样的女朋友呢,母夜叉一样。

周末,我和小K会去逛街。每次我都不好意思和她走在一起。因为小K逛街的时候像吃了摇头丸一样亢奋,黑色的墨镜,露肩吊带裙,光这身行头就活脱脱一城市失足女青年,更可怕的是她笑起来能惊动半条街。每当这时候,我会对旁边受惊的父老乡亲解释说,这是我妹妹,刚在精神病院过了电,您别介意,她还没有攻击无辜人群的倾向。

小K每次上街都会买一大堆的东西,买就买罢还叫我给她抱着,自己却踢着正步走在前面,俨然一黑社会大姐大。我有时候会想老子上辈子是欠谁的钱了,这辈子让个黄毛丫头折磨我。

小K家是上海的,很有钱,据说在我们班里是首富大。大一的时候我曾亲眼看到一辆宝马车把她接走,而我是个穷光蛋,每个月靠家里寄来的300块钱过活着。说实话,跟小K在一起,我的心里是有点自卑的。寝室里的林子说我在认识小K不久喝醉酒曾表示,我要是有大把大把的钞票,我会追小K,我却不记得我说过。就这样,后山的蝴蝶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我和小K从大一走到了到二,从大二第一学期开学走到了第二学期结束。我们像粘在了一块,这让小K的那帮富家姐妹很是不解,也让不知是看上小K的美貌还是看上小K老爸钱的家伙十分恼火,而更让他们跌破眼镜的是我和小K一直保持着哥们的关系。我有时候还是会一个人站在操场上看落日,一个人走在沙沙作响的枯叶上莫名地惆怅,一个人弹着《蝴蝶花》。而小K有时候也会找体育系的几个干哥哥一块打篮球,跟她的那帮富家姐妹彻夜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