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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初恋的散文

2022/12/14好文章

回忆初恋的散文(精选12篇)

飘落的雨帘

文/东山峰人

记忆,是人类思维中信息内容的储备与使用过程。它以星丛般的形态联结着我们的心灵、情感、工作和生活,把年代久远杂乱无章的抽象无序转变成形象有序,从而再把岁月磨合下那些逐渐暗淡和许多遗忘的事重新挖掘出来思考、回味,然后拨弄清晰。

每每在昏黄的灯光下行走,若是遇见有胡同与小巷子的交汇处,那零星的灯光下仿佛有种孤伤,只有马路上车声过后掠过留下的余音,愀然空灵。这种僻静的角落很是适合怀旧,也很容易勾起我几十年前在胡同里的那段‘雨帘中等待’的微醉的气息而不被人打断。

因为,爱一个人,就像灵魂种了一颗种子,在流年里生根发芽,念念不忘。

转眼四十七年过去了,当年那个有着文学梦想的青年,已经迈入甲子之年,跟大多数六十多岁的老年男人一样,两鬓斑白,皱纹爬满了眼角,身体也微微发福,随之改变的,还有自己的境遇和不能忘怀的初恋以及一袭岁月的风霜。

那个年代,懂,是这个世上最温暖的陪伴。一句懂你,便会温暖了一段岁月。而她,始终渗透着我的回忆。然后又让自己遍体鳞伤。

那是三月里的一天黄昏,春雨从空中轻轻的飘落,织成一道细细如丝的雨帘,她约了我在她家马路对面相见,我提前来到了胡同口,此时,雨点如同断丝带般飘洒下来,我躲进旁边的屋檐下。倏忽,隔着马路,天空已经变得朦胧,整个小巷都被笼罩在雨中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透。但我的眼睛仍不知疲倦地盯着、望着对面的小巷子,生怕从视线中把她丢失。

突然间,雨滴由小变大开始砸向胡同、砸向巷子和马路,直落在麻石的地面上,噼啪作响,然又丝丝缕缕缠绵不断,溅起了无数朵水花。一霎时,雨点又连成了线,‘哗’的一声,仿佛天塌了似的铺天盖地从天空中倾泻下来,转瞬,便在眼前形成了一幕雨帘。

糟了,真的糟了,顿时,心里一怔发愣,这么大的雨,她怎样出来?

此时,我焦急的在狭窄的空间里度步,心中默默地嘀咕着,这雨到底有没有尽头?没有办法,我只能站在原地继续等待,双手拥抱缩起身子,不时的朝对面小巷伸着头探望,屋檐下,微过处,几点雨滴落在衣襟,滚进颈背,冰凉凉,冷丝丝的。

初恋的约会,就像三月里的小雨,丝丝绵绵,烟煴弥漫,朦朦胧胧,让人期盼,让人心情起伏,又让人感觉有种温馨的伤感。

渐渐的,雨点小了,继而笼罩在头顶上的黑厚云层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悄悄地散去,猛然间,亮起了蔚蓝色的夜空,更奇异的是,居然还有一湾上弦月挂在头顶上。这就不禁使我想起人们常说的;月亮是大地的情人,总是趁着夜幕降临,轻盈的漫过柳梢,披着彩云,站在星丛,将美目投向大地,脉脉含情,巧笑倩兮!今晚的出现难道真是巧合?

不一会儿,小巷子的那头,出现一个身影,她悄悄地披着月光而来,踩过浅浅的水洼,额头上飘荡着刘海,我的思绪一阵阵开始漂浮,凭借着一刹那的灵感,在月光的移动下捕捉她与巷子的身影,心中立即喷涌出一首《雨中的小巷》。

我喜欢雨中的小巷,

烟雨中我会静静的等待,

飘落的雨丝滴在屋檐上,

朦胧的视觉里,

你撑着一把雨伞,

踩着浅浅的水洼,

带着淡淡的清香,

我的思绪开始漂浮,

词语蕴涵的景致,

萦绕在默默无语的背影中。

不知道是否前世我们有缘,那一刻,情很深,欲很浓,我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轻轻地吻着她滚烫的脸颊。少顷,她抬起头来,脉脉含情的问我;‘你淋了雨没有’,我说,‘有一点,但没有关系’。此刻的感觉是亲近的,亲近得有些依赖,依赖中带着无限的关怀。黑夜的胡同里,心,轻盈如絮,温柔地触碰所有的一切。寂静的夜里,汹涌地落下我俩幸福的泪花。

那晚,我俩都依附于城市飘落的雨帘中,她成了我眼波的温柔和心中的不朽,还成了我热爱生活的全部理由。由于,她的举动和善良保持了对初恋的尊重,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温馨了那个季节。

青春时期的痴情,造就了今天的我。往后的日子里,我又多次路过此地,而且也碰到过同样飘落雨帘的天气,但却总是少了点胡同与之相见的期待。

其实,无论男女都对初恋是难以忘怀的。因为那是人生的第一次,也是最真心的,没有强烈的欲望,也没有强烈的各种条件,总相信命运的宽厚和美好。

我喜欢她,就如她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无需防备,可以放心地做自己,释放自己的脆弱。而她也能读懂我的缺点,甚至能把一些心底的秘密告诉我。所以,我很信赖她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甚至了解她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她的这些优点在那个杂乱环境的心态里显得特别珍贵。

当岁月走过沧海桑田后才明白,初恋在平淡的日子里无喜无忧,虽有心手相携的温馨,但是,也得承担一个人的苦旅,甚至还要经受挫折坎坷的洗礼。因为,爱情激素的作用会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被稀释。

往往,心中最爱的那个人,最后却离自己最远。由于各种原因,时间慢慢的吞噬着雨帘下的情感,在社会的流变里,通过一种审视过去感情的不可追回性,最终将让位给了粗粝的现实。当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对方,就再没有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情弦了,于是,分手就是一道不得不做的逆命题。

初恋都是源于相识或者离开,正如人们所说;荷尔蒙只负责一见钟情,柏拉图负责白头偕老。无论如何,恋爱的基本事实足以告诫我们,不能预设初恋的成果,以初恋为唯一标尺,去质疑乃至否定情感的恒定不变,将会使你痛苦万般。

后来反思自己,在最初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有种感性的情绪冲动的表达,事后一种内疚悔恨和遗憾构建了这个心结上。很多年后突然想起来,泪流满面的那个人,肯定还是她。

爱情与感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婚恋观,恋爱观都是人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以社会意识的形式存在,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与天性。爱情的复杂性与永恒性让它成为了生活中永不过时的讨论话题。

今天,我开车路过初恋的老地方,更巧的是又碰到一个飘落的雨帘天气。不同的是,周围全然没有了旧时的胡同与小巷子,由于旧城改造,一条笔直宽广的马路横亘在眼前,昔日那个月光下踩着浅浅水洼的姑娘又撩拨起内心情感的心弦,犹感到激情澎湃。

甲子之年后,回过头来,再看男女之间,就会觉得,是没有纯友谊的男女,有的只是爱情消退之后的余温。所以,有人说,真正爱过的人,是不可能做朋友的,一见面就会心软,一拥抱就会沦陷,哪怕多看一眼,就会忍不住想要重新拥有。在每一个人的爱情史诗里,想必都会有这样的悲壮时刻。

回首往事,沉淀的不只是记忆。那些如风的往事,那些如歌的岁月,都在冥冥的思索中飘然而去。

退休之后,在忙碌与无谓的喟叹中,日子从耳鬓衣袖间轻轻滑过。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城市每天都在喧嚣中行进着,延续着自己的生活与生命,曾经的初恋和她相遇,自然的濡染和相融,却渐行渐远。但我仍然相信着爱情,但也不让爱情成为生活本身,不依附,不盲从,不迷失,应该是对待爱情最优美的姿态。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城市那夜飘落的雨帘,成为彼此生命里的一缕光。她依然让我怅然若失,始终渗透着我的回忆。

2015.3于办公室

初恋豆凤

文/孔书贤

豆凤小巧玲珑,善解人意,从不显山露水。一次偶遇,改变了我和她的关系。

那天我随爹上山砍柴,返回时饥肠辘辘,到路边人家喝水。爹和大叔谈得投机,大叔见我直咽唾沫,朝里喊:凤儿,给你哥拿个馍来!

豆凤拿出一个大白馒头,惊讶地瞪大眼睛看我。我赶忙站起来:豆凤,这是你家?豆凤微微一笑说,哥,吃馍。豆凤见我狼吞虎咽,又拿出几个柿饼给我。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豆凤在我眼里也十分妩媚可爱。豆凤说,她爹嫌上学路远,家里活重,要她退学。我说,你学习不错,给你爹说说,坚持到毕业吧。豆凤说,哥,你好好学,长大能当老师、干部。我说,就我这样,饭都吃不饱,还当老师、干部?豆凤说,哥,我看你能成!满眼信赖、期待,令我感动不已。

春夏之交,我上山挖药,有意到豆凤家喝水。豆凤欢天喜地和我一起挖药。在山花烂漫的老爷岭,我和豆凤并肩挖柴胡、挖党参,刨沙生、刨首乌。豆凤把她挖的药大多放进我的背篓,还顺势为我擦汗。

日头西斜,我拿出两块杂面饼子,递一块给豆凤:歇会,吃点。豆凤忙说,吃我的,白面饼,我特意给哥烙的。豆凤笑眯眯地看我吃完一个,又硬给我一个,看着我吃。活像娘看我吃饭,自己舍不得吃一样。我鼻子一酸,流了泪。豆凤用手绢给我擦泪,紧挨我坐下,把头靠在我的肩头。一刹那,我觉得豆凤很像我哄着抱大的小妹妹,又有点像我娘!突然,豆凤转过身,凝视着我,喃喃地说,哥,以后我给你当媳妇!我连声说,好,好!

从那以后,豆凤对我格外关心,我也觉得,我对豆凤已承担起许多义务和责任。

毕业的当年底,我应征入伍。豆凤送我时,眼含热泪,恋恋不舍。她要我常写信给她,早早退伍回来。说她一辈子等着我,永不变心!

正是在豆凤、父母和亲友的深重期待下,我在部队表现突出。第一年写的文章便登了报,被调到团里搞新闻报道。

入伍第三年,豆凤要来部队探亲,我劝阻说,部队有规定,战士不许谈恋爱,否则要挨处分。豆凤没来部队,回信明显少了。她爸病逝后,豆凤来信说,哥,你志向远大,要干大事,我只是个村姑,配不上你。这是我最后一封信,上面有我流不尽的泪水,你好好干,保重好身体,忘了你这个苦命的山里妹子吧!从此不再回信,令我寝食不安,牵肠挂肚。

当兵第四个年头上,我提了干。回家的第二天,匆匆忙忙赶往豆凤家,只见屋门紧锁,院里杂草丛生,一丝不祥的预感紧紧攫住了我的心。听邻居说,豆凤去年带着***远嫁南乡,不知落脚何处。我四处打听,没有豆凤的消息,不知道她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多年后,我已娶妻生子,豆凤已成为我心中一段挥之不去的美好记忆。不想一天在县城街头,遇见豆凤正麻利地给客人调凉皮,一到跟前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吃的人很多。给她打下手的是她丈夫,旁边椅子上睡觉的是她女儿,很像豆凤。豆凤给她丈夫说,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位同学,现在是团长,大领导!她丈夫客气地让我坐下,说,吃碗凉皮。我虽然极想吃,还是推托说,我刚吃过,不客气!豆凤让她丈夫招呼摊子,领我到不远处一棵树下,开玩笑说,你若娶了我,吃凉皮方便。怎么,嫂子不错吧?我说,不错,不错!她说,她丈夫人老实,知冷知热,过得很踏实。我苦笑着说,那就好好过吧。

临别时,我眼含热泪,豆凤笑着笑着,竟然忍不住哭了。

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醉春风

文/高小荔

这春啊,一到登场,就将场面大张旗鼓的铺展开来。也不怕东家道长,西家道短,反正我这蛇芯子一吐,十里春风,绵绵荡荡。

这春风啊,也是一股脑的吹啊吹啊,吹的桃花艳,杏花藏在了发间,吹绿了杨柳的小蛮腰,吹醒了万里人间,更不知羞耻地吻上了我的脸,连耋耄人生都成了苍绿。

可怨谁啊,谁要你们喜欢啊!哪怕冬天多么素净,你们就喜欢我这放荡的不羁。要不,那雪地里的一抹绿,怎能撩拨你的心房?

春天真是无所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有春天,还原了初恋的样子,让万物蠢蠢欲动。要艳就艳的无药可救,要素也要素的心服口服。

你说这爱也太彻底了吧!没有章法,可爱情从来就没有章法可寻啊!尤其初恋,谁还管他,夏有扬雪冬阳艳啊!

管不了了,管不了那么多了。虽不能像白素贞红绞一挥,便把西湖的大半个景致堵在了许仙的心门外,眼里只剩微雨燕双飞,你侬我侬了。那也要轰轰烈烈啊!没有无可救药的初恋,人生真的无味啊!让人以后怎么回味?

从来,从来就不喜欢瞻前顾后的爱情,这又不是行军打仗。那些初恋啊,手一挥就是整个岁月河山啊。

那浩如烟海的爱,席卷了你的所有,哪还有还手之力啊!

荡荡的风,吹吧,吹吧!

绵密的爱啊,蔓延,蔓延啊!

今夕何年,何年又有这样的今夕。请,趁着这春色满园,趁着这年华嫣然,情人们,约会吧,约会吧!

老冰棒带给我的初恋

文/何小琼 杨春晓

那时我们还小,我和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那时候的夏天虽没有现在酷热,但也是蝉鸣震天,刺眼的阳光透过门前的芒果树,明晃晃的让人心燥。而能让我和小伙伴们企盼的,就是那位推着冰棍车,步履缓慢的老大爷了,还伴着他充满韵味的,独特的叫卖声:“凉喉,清凉解得渴啊!”

每到这时,他就会拉着我的手,和欢呼的小伙伴一起争先恐后地跑向老大爷。那车是手工做的,有轮子的木箱,木箱里有泡沫,里面躺着花花绿绿,散发着诱人香甜气味的雪条。放好车,老人总是好脾气地说:“慢慢来,排好队。”我们总是捏着早准备好的一毛二毛钱,吞着口水,两眼放光,叽叽喳喳地叫着:“我要红豆的。”“我要白雪条。”随着一张张纸的剥落,伴着一声声吸着雪条“嗞嗞”的美妙的声音,炽热的空气立刻弥漫着清凉香甜的气息。他总是买两根,把我拉到一边,给我一根。冰棍真诱人,我轻轻舔了一口说:“要是能天天吃就好了。”他说,可以,只要他来卖,你都可以吃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只要老大爷来卖冰棍,他总会出钱买两根。而钱是从哪来,我直接的想法就是,卖家里宰杀鸡鸭的毛,还有就是

卖牙膏皮,因为小伙伴们都是这样攒钱。直到那一次,他父亲打了他,原来,他把母亲收集的鸡毛鸭毛拿出来,还有家里的牙膏也被他挤掉,换钱买冰棍了。我躲在家门后,偷偷看着他父亲骂他贪嘴,不懂一分钱金贵。我难过得想哭。这次之后,他还是买冰棍给我,只买我的,我不要他就生气。而我也不问,把冰棍吃了一半就给他,他不要,我也生气。那些夏天的冰棍的甜全屯在了我的心里。

准备上初中那年,我要随父母到城里。那时正是酷夏,也是蝉鸣震天。家里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我在客厅等着,我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他直挺挺地站在那棵老芒果树下,望着平日老大爷来的方向也那么等着。母亲摧促再三,我眼泪流了下来,真要走了!那天,在车的后窗,他挺拔的身影就那样印在我的脑海里。

我和他再没见过面。我写过几次信,可都没回音。再后来,我嫁了,日子过得安稳。一次,老公给我一盒奶油冰激凌,我

突然说想吃以前那种老冰棍,老公笑了,说现在找不到那种古董了。我当时一阵失落,那些名目繁多的冰激凌,也不及老冰棍在我心底的甜蜜诱人。那长条形白玉一样,淡淡的清白。到如今依然是我深藏在心底的记忆,一辈子也抹不去。

初恋未恋

文/歼石

灯深,念碎,人独醉,情词缤纷为了谁?朦胧月,销魂夜;天灰,雨坠,难入睡,凉风冷了谁愁眉? 此事非,谁滋味。此文为我一个特别好的朋友而作,那是他失恋的时候。青春的世界里,某种情愫懵懵懂懂的产生了……

-- 题记

秋雨敲窗,深邃的夜幕下就只剩下一片空虚。他静静地伏在桌上,眼睛已经闪亮着光芒。他陷入了遐想。她的姿影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微微光芒中,时空停滞了。她,“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出似弱柳风”,长发的飘逸半遮半掩她那纯洁的笑靥,却难以遮饰那清亮的眸子。她向他投来一种微妙的眼神,这种眼神让他心泛起了涟漪,接下来他好像变得由她主宰了,他痴迷在她的眼神里

她的笑靥是神圣的,很甜,微红的脸颊边浅浅的勾勒出两个小酒窝。他看了,心不知所措的,好一阵子后,才懂得一种兴奋,前所未有的。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试探着慢慢地贴近她的脸颊,然后轻微地勾了一下她的小酒窝。他仔细地看着她的反应,发现她笑了。

当手贴近她的那一刹那,他的手和她的脸粘连在了一起,她的脸是极冰的,极凉的那样,有种想触摸到一块美玉的那种温润与惬意;然而又是极烫的,也不烫的很过度,他感到暖和。他的手从她脸颊划动开来,他开始有一种陌名的兴奋,同时也似乎夹杂着紧张,他感觉到她的的脸颊的光滑,有点柔嫩的,又像是涂了层润滑剂。

她的脸上没有附庸一点尘滓,更不会粗糙。他有了一种微妙的感觉,他为和她这次短暂而长久的零距离的试探性接触感到陶然。他呆滞了不止片刻……

她仍是浅浅的对着他笑,而且笑得更灿烂了。他大胆了些。他凑她越来越近了,他的手已碰到了她的手,突然有种触电的感觉……不经意的摩擦却是蓄意的,轻微的却是猛烈的。他又索性挽起他的手来,然后贴在他脸上。他抬起头,发现她正凝视着他,眼神愈加迷人,他迅速低了头。他禁不住笑,她也笑。

一阵子后,他们发现自己已置身在一条寂寥的街上,刚好在一盏路灯下,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有很多雨向他们那边打去,他的头发很快就湿透了。他低头看时衣襟也湿了,全身都湿了。他踌躇了会儿,他注意到她脸上,也湿漉漉的,不大像全是雨水,跟泪花似的。她在哭。

雨有旋律地下着,极细切、凉丝丝的,一切都很适宜。他觉得眼前有一种诗的意境。雨那么浪漫,他们也很浪漫。呵,那是缱绻的雨,是多情的雨,是雨的滥觞。

雨中,他和她浸没了……

这场迷离的雨,让他和她做出了人生的一次草率的决定,他们决定把他们火热的心交给对方,把他们的幸福撒在了两个人的手上,他们决定一起去寻求他们心中的幸福。他们在雨里深情地注视着对方,深情地相拥,只有彼此。

也是这场迷离的雨,让他和她做出了人生一次郑重的决定,她推开了他,她对他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们都泪流满面。他们彼此依然都不会忘记对方,不会忘记这一场迷离的雨。但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年龄都不成熟,他们还只是个学生,他们现在还不能够……繁星点点,细雨绵延,回想他们的一切,留下了什么,渲染离别,寒风泠泠、刺骨的残蔷,那些记忆深刻有怎能淡忘,不需要什么智商,内心不允许淡忘,梦境一般的美妙,点缀着他们断续残翼的梦,但是他们很懂事,他们知道现在他们最重要的是做好一个学生,他们不哭。雨淅淅沥沥的,他们独自走了,没有回头,他们在思索着。终于他们明白了什么是青春。

青春少的老巷里,有我忘记的初恋

文/风之语A小艾

夜总是很黑,丝丝倦倦地无眠,雨声依然,滴在屋檐下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嗒嗒的响声。

时而连贯如唠叨,像更年期的女人,数落起自己没出息的男人,看的见的怨恨就像十世八世的仇人,捶打的衣服,针眼里都渗着恨老的水渍,甚而让人听着乏味,便越加烦躁而欲远离之,而生活还得日升月起,于是,夜虫催眠时,依旧是一副卑微的笑,讨着女人僵硬的身子如水温柔起,所有锋芒收卷,做一个守旧的女人。

倒是其中夹杂着滴滴嗒嗒的断流音,像放情女子的高跟鞋敲击在江南的青石板小巷,空气也变的温情而湿润,我想象的旗袍颜色,是一朵花儿点缀的色彩,在她的身体上尽情地开放,绚烂无比,以至招来女人们妒忌与狠毒的眼神,在八月的季节明争暗斗。

倒是那些汉子们,不管自己的婆娘如何地抵毁,那偷贼似的目光总是不住地扭过头去,忘了烟卷还深陷在自己的手中咝咝地冒着烟,就若飘过去的意念,不管不顾。

没成家的少年,便更加地放肆了,嘻皮笑脸地斗趣,他们从打工的城市带来有科技含量的傻瓜相机,为她不住地拍照,一个劲地奉媚……说城里人所说的笑话,讲那些无厘头的故事,惹的她芳容大悦,铃音落在地上,又反弹在空气中,飘在炊烟凫凫的村子上空……

生活总是这样了无头绪,就像一个无家的孩子,飘飘荡荡,落到哪里,便是愿到那里开着花,结着果,看到成熟的样子。

闭着眼睛,听这半夜而至的雨,像听一首歌,让心情平静,我想天亮后去河边看看,雨季的鱼儿何处安身,或去陈年老巷,寻那日高跟鞋遗落的声音,以及鲜花开在她身上的样子。

许是秋风从深处传来空荡的信息,再也闻不到花开的香艳,我依然站在尽头,回忆她在相框里的笑颜,凡尘易老,知已未变,我想红颜也老了,低眉处的岁月,嵌在目光跌落处,心割的疼,发丝剪短了,齐眉的刘海掩饰额头欲流出的鱼尾,河边急急燥燥的鱼儿,是否便找到了归宿了?

石板泛着青色的回光,那久远的传说也已失传多年,仅留缝隙中挣扎的种子,一年一年蕴着青青的叶子,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听不见那鞋底拖拉的声音了,也好久未闻女子扭着自家男人大骂的情景,倒是在寒风来临前,顽皮的孩童便是一把火点着它引以为傲的岁月,春岁月老了,却还在梦中,待着来年,还是一粒种子,守着寂寞,守着风常光临的古巷,复年,复月……

很容易地便忘记了,那些青春涩年少的初恋。

初恋的那些年

文/祖国滴小婲朵

我喜欢上一个美女,她是我隔壁班的,千方打听后终于知道她叫董欣,又费劲百般周折和她成为了普通的朋友关系,随即开始了我艰难的泡妞大业。

周六我和张飞去喝酒,两人喝了三箱老雪,喝的是七倒歪斜,绿色故事网,相互搀扶而归,没想到到班级门口时不小心撞到我的女神大人,最可怕的是手中的饮料将她的衣服弄脏了。

“喂,你没长眼睛啊,撞到我哥们了知道吗?”

听了张飞的话董欣原本生气的眼中又多了一丝愤怒,我连忙赔礼道歉。

“对不起,我兄弟喝多了,你这衣服我陪你好了”

“哼,有钱就了不起了吗”

董欣还是把火降到我的头上了,确实这事是我不小心,而且我的哥们还火上浇油,搁谁谁都会发火,此时我必须道歉,因为我还要追到她。

“这事是我不对,我承认错误,可是你也得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吧,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可好?”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算了,那就罚你请我吃十天饭好了”

“什么,你要我哥们请你吃饭,还要请你十天,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小飞,行了,就按她说的办”

追女孩子通常都是要请吃饭的,可是女孩子很难答应的,这次女生主动提出,我然是求之不得呢,可不能让小飞搅和黄了。

商议好了,我就将醉的不成样子的小飞放到座位上,想着泡妞大计。

女生本来就是矛盾体,说话通常要反着听,……这次的不小心也是我故意而为,就是为了接近她,不然没有交集,没法下手!

都说追女生,请她吃饭算是成功一半,可是我这第一天吃的很郁闷,因为我在女生面前紧张,一句话说不出来,真是笨的要死,这样如何搞定她!

回到班级几个死党围着我问东问西,主要还是很佩服我,羡慕我能和校花一块吃饭,甚至有人怀疑我们在一起了,我真是无语中带着郁闷!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事实上哥还差的很远,泡妞漫漫兮而修远,吾将上下而摸索!

第二天我接着请女神吃饭,女神见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很不满。

“章啸天,你还是个爷们儿吗?吃个饭怎么扭扭捏捏”

此刻怎么感觉她是爷们我是女人呢,又或者说她是猫我是老鼠!

“我,我,……”

这时校园四大恶少之一的韩子赫来了,明显就是冲着董欣来的,而且韩子赫行人根本就无视我。

“欣啊,吃饭呢,我可以坐下一块吃吧,那个小子你可以走了”

那个小子明显就是指我啊,此刻我要是走了,在女神眼睛就是无能鼠辈,所以……

“那来的苍蝇啊,快点走开,没看大爷我正在泡妹子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不是觉得自己话有多嚣张,而是`泡妹子`这几个字怎好当女神面前说呢!

韩子赫当即同他的手下给我围了起来,正好手痒痒,不过三分钟,我就将他们打倒了,小样儿的哥从小就学武术,更是打了十多年的架,对付他们几个和玩似的!不过嘴还是流血了,当时本来我可以躲开的,只是我发现女神在我后面,我躲开女神就会受伤,当时女神是看的清清楚楚!

“你流血了,没事吧”

“没事,这都不是事,爷们嘛”

终于证明自己是爷们儿了,不过却付出了流血的代价!

“你刚才说什么泡妞”

“哦,刚才只是和他们扯了,你别当真”

“哦,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打死也不能承认,不然就不好追了,追女孩子要是表白早了,她不拿你当回事,还会心存戒心!

“你真自恋,我喜欢你,我现在正追别的女孩呢,这情书就在这”

这是我给董欣准备的,打算在恰当的时候给她,谁让咱嘴笨呢,说不出来不代表写不出来,欣拿着就读了起来……

“你这写的不行”

“怎么不行了”

“太酸了,反正我看着是反胃”

“那好,我明天再给你看一封,你要是能满意,我就送给她”

“那,我就帮你参谋参谋”

小样儿上钩了把,我就天天写给你,啥时候给你感动了,咱就成功了,而且这样还不用担心你不看,哈哈……

我晚上回家,用了两个小时又写出一篇《为你写诗》大约两千字,之后便陷入梦乡……

接下来这几天,一天一封情书,共九篇,欣怡终于承认我写的有点水平了,还说事成了想认识下那女生,我满口答应。

十天已过,我们的关系大大提高,我在她面前也放得开了,拿下她的信心又大了一步,照这样下去追到手回事迟早的事。

然而一星期后,我看她和一男生抱在一起,尼玛心碎了一地,半个学期都浑浑噩噩,从此见到她有种特别的感觉,明明很想见她,为何见面要躲着走,明明很想和她说话,为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就是爱到心口难开吗?

高二分文理科,我擅长的是理科,文科设置三个班,听说她报文科,如果我报文科就会有三分之一的几率和她在一个班,那样每天看她一眼就满足了。

一见钟情的初恋

文/芷彦月

梦里有过谁,有过怎样的相逢,有过怎样的憧憬。

以前我总是幻想在一个很浪漫的城市街头,偌大的人群中,就那么惊鸿一瞥遇见相爱的你,茫茫人海和你相遇,彼此对视,眼神里流露出了最真挚的感情,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吧,有特么一段时间我很相信一见钟情,总是那么美妙,让人流连忘返,好吧,我的初恋就是我的一见钟情,上一篇文章里提到那个最喜欢被拽衣角的那个骑单车的大男孩,高中上课的气氛让人紧张而又焦虑,总会端起茶杯站在走廊里,爬在三楼的护栏边定眼望去,有时候小伙伴会问我看什么,我顿了顿想了想,对呀,我在看什么,也许只是在课间的校园里看人来人往。

忽然的那一天,下课了,依然的,我端着茶杯站在走廊里遥望人群,上午两节的课已经昏昏沉沉了,总想在人群中看到些有趣的事,自己跟着乐呵乐呵,这也许就是自己解压的一种方式,哇,那个爆炸头在干什么,好奇又惊喜的我好想下去看看,一个爆炸头的男生穿着黑色大毛衣,他们一大伙人在楼下聚集,是要打架吗?一堆人就看到了他,那个让自己一阵心动的大男孩,如果要我给他贴个标签的话,当时我绝对会说他是个很文艺却又狂野的人,平时总是双手掏这口袋,走路颠颠的,但打起架来却很疯狂。上课了,我依依不舍的回到了教室,满脑子都是他,他是谁?听不清老师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就这么上完了一上午的课,就一溜烟的跑到了外面,开始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看到了,就是他,唉,他身边的不就是我们班的那谁吗,哈哈,好吧,这下我心笑如风,哈哈哈哈哈哈,后来他是谁,什么什么的都明白了,只是心里的小秘密很快的被别人知道了,开始开玩笑的说他是个痞子,不要我继续泥足深陷,但那会的痴情,谁说的话有用呢。哈哈

此时此刻,你是不是也在怀念或者回忆你的那个初恋,那个一见钟情呢,好好回忆下你会很开心的笑出声来,因为时间已经磨灭了所有的不快乐,剩下的都是甜甜的,美好的想念。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可儿坚定了与亦侨相守的心。忙碌的学习之余,享受着来自亦侨的关爱与呵护。可儿胃凉,亦侨坚持每天去爷爷家为可儿熬中药,然后送到可儿的宿舍,看着可儿喝下;可儿晚上感冒发烧,亦侨会用自行车载着可儿去市中心门诊打针取药;亦侨与同学棋盘博弈,也要拉可儿陪着,他说有可儿陪着就一定会赢;一起散步聊天,成了那个时代,可儿与亦侨最开心的事。

有一次因为聊天,可儿被蚊虫叮咬的,周身长满了大小不一的红色疹子,亦桥心疼可儿,可儿却说当时怎么就没感觉到呢。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可儿快毕业了,亦侨变得忧郁起来:“毕业了各奔东西,我如何才能守住我的可儿。”亦侨矛盾着,惆怅着,徘徊在毕业前夕的岁月中。

亦侨的爸爸来市里出差,亦侨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让爸爸见一下可儿。但当亦侨把想法告诉可儿时,却遭到了可儿的强烈反对:“我爸妈还没同意呢,我怎么能先去见你的家人呢?”亦侨有点失望,但也理解可儿的心。可儿是没有见亦侨的爸爸。但亦侨的爸爸却见到了可儿,因为儿子的魂不守舍。虽然只是远远地看了一下可儿。但亦侨爸爸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儿子,不错的,我相信你的眼光,把她家的地址给我,我要去和她的父母谈谈。”

突然有一天,亦侨的爸爸来到了可儿生活的小镇,打听到了可儿家的老宅,但是家人搬走了,后又经过邻居帮忙,找到了可儿母亲上班的医院,然后才找到可儿家。亦侨的爸爸看到可儿的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不仅知书达理,而且热情好客。家庭氛围呢,更是其乐融融。亦侨的爸爸在心里坚定了与他们结为亲家的想法。亦侨的爸爸说:“冒昧地打扰你们了,你们的女儿可儿,不仅我的儿子看上了她,我这做父母的,也觉得确实不错。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我希望找个机会,让亦侨过来亲自拜访一下你们,也好把他们的事情早点定下来,你们看如何?”可儿的父母对亦侨父亲的突然造访虽然有点愕然,但这毕竟关系着可儿的终生大事,心想还是慎重点好。所以对亦侨的父亲说:“等可儿回来,征求了可儿的意见后再说吧!”

毕业分手的日子终于到了。可儿高高兴兴地打包行李准备回家,此时的亦侨却千般不忍,万般不舍。赖在可儿的宿舍,一会要帮可儿梳梳头发,一会要帮可儿整理一下已经整理好的行李。在亦侨的心里,非常渴望可儿能邀请他去家里。直到班车要走的那一刻,可儿也没反应过来,亦侨只有勇敢地说出心里话:“我想去一趟你家,见一见你的父母。”可儿点点头。有一天,亦侨来了,亦侨勤快又有礼貌,也颇会讨可儿父母的欢心。一向非常疼爱可儿的父母,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算是接受了亦侨。

就在可儿和亦侨沉浸在快乐的幸福时光时,亦侨的母亲不幸得了膀胱癌。亦侨是孝子,要回到母亲身边去照顾母亲,因为他是长子,因为母亲为了他们姐妹三人,先是从单位下岗,而后自己经营小本生意,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虽然父母忙碌奔波,没能让他享受到像可儿家一样的温馨家庭氛围,但是亦侨理解母亲。亦侨要走了,却舍不得可儿,就跟可儿的父母商量:“能不能让可儿一起去,探望母亲的同时,也好让家人了解和接受可儿。”

可儿第一次出远门,随亦侨来到了另一座城市,亦侨的家。虽然亦侨的母亲刚刚做完手术,但是看到可儿还是非常高兴。抓着亦侨、可儿的手,告诉亦侨要好好照顾可儿。可儿说,上学时与亦侨相处,眼中的亦侨是完美的。而今走进亦侨的生活,可儿看到了亦侨的另一面。吃晚饭时亦侨突然对着大妹吼:“不许你给可儿夹菜,你的筷子不卫生。”大妹的手停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有点僵,有点不自然,更多的是尴尬。”而亦桥呢,顾自低头吃饭,不管不顾大妹的尴尬,可儿不知所措,红了脸的两难境地。

事后亦桥一再向可儿解释自己饭桌上的冒失行为。但可儿的心里仿佛有了一丝化不开的阴霾。亦桥虽然孝顺,能为父母做的都会去做,但是亦桥对待家人,特别是两个妹妹的冷漠态度,让入夜的可儿无法入眠。可儿从小生活在温馨,其乐融融的家,与眼前亦桥的生活形成了巨大反差,可儿有点怯步了。

因为亦桥病重的母亲,可儿想也许是亦桥压力大吧!想法安慰亦桥,尽量多抽时间照顾亦桥的母亲,但是亦桥除了温柔地对可儿,冷漠中很少顾及家人的需求和感受,让可儿无语。

有一次亦桥外出,可儿托她买一种女孩用的油,不知道怎么原因,亦桥就买错了。可儿说不对,可儿希望亦桥去换,天知道平时温柔又体贴的亦桥怎么了?坚持不换,还往墙角一丢,压根不理可儿。多日来累聚在心底的不悦,不解,让可儿决定了放弃。

第二天早上,当亦桥起来时,可儿已经走了。

可儿说,说不上是冲动,也谈不上是对感情的一种负责,只是想封存起那些美好的过往,给彼此一段冷静的空间,想一想有爱就一定有未来吗?

逝水流年,曾经年少的唯美心殇,可儿说,随着时间的陈酿却历久弥新。

写字的你,还好吗

文/陈志宏

秋日午后,偶翻旧时书。

海明威《战地钟声》的空白衬页上,又见到她娟秀清新的笔迹。她提笔抿嘴写字的模样,历历在目。往事如浮云退后的山峰,清晰如画。

走过懵懂岁月,能将很多问号拉成感叹号,唯有这一个,永远是个谜——初恋是怎么开始的?

世上那么多女孩,就那么遇上,恋上,就像认识多年,毫无陌生感。欢喜之心如月光洒地,覆满心房。那时,喜欢也羞于明说,便逮住机会夸她字写得漂亮,学习成绩好。于是,买来几本世界名着普及本,让她留墨宝。她趴在书桌上,就着昏暗的灯光,抄录雪莱诗句:“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再央求她多写一些,不得,温柔谢绝。

一本书,因了她的字,越看越温柔,成了至爱珍品。这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吧。《战地钟声》由此成了我通读过的第一本世界文学名着。

当时流行歌曲《东方之珠》,校园内外,处处有人传唱。后找机会请她帮我抄录此歌。死气白赖,她才勉强答应。当我拿到她手抄的歌曲,视若珍宝。心里那个乐啊,无以言表。

收妥她的手迹,一直万分兴奋,万分激动,在一个春夜里,手写了一封情书,表达羞涩的爱意。一早站在水房等候,抖抖索索塞到她手上,飞也似的逃离。一天上课都无心。当晚,收到她的回信,不知该高兴还是无奈,傻愣了很久。她没有答应交往,也没有拒绝,只说以后要我多管束她,让她收收心不要玩疯了,咱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没琢磨透她的意思。

陆续有书信往来,珍存了好几年,直到那一次后,统统付之一炬。

那时,我们都参加工作了,中间有几年没怎么联系——当时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联系不便。后几经辗转,要到了一个电话号码,据说能找到她。兴冲冲打过去,被一阿姨接到了,心想肯定是***妈吧,热情地喊阿姨。阿姨却很不友好地质问我是谁,是她什么人?我说我是她同学。她拖长尾音的反问,让我终生难忘:“同学?”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我大胆地说:“我是她同学,也是她的男朋友!”就这一句,往日种种美好,统统归零,情义退去,怨怼上场。

——阿姨不是***妈,而是她未婚夫的妈妈,她未来的婆婆!

她抢过婆婆的听筒,我听见了有史以来最恶毒的骂声!无声地忍了,是因我伤害她在先。从此后再无她的消息。两人如微尘被无情的风刮到南一处北一边,永无交臂的可能,更无交织的机会。

初恋化成绝恋。世上纯美如斯的初恋,多数是以诀别收场。

一晃20年过去了,秋阳下,她的字迹鲜润如初,仿佛刚刚从她手上接过来似的。这是最初的交往物证,无关风月,顶多只能算风月前曲。看这些精灵般的字,心里凛然一惊,物是人却非,再也回不到从前。多少次午夜梦回,对着无尽的黑夜,在心里默默问候:“你好吗?”不知身处何方的她,若看了这些文字,能否会心一笑,在心间默答:“我很好!”

这是我想听到的回答。

小狗和初恋情人

文/湘诗阁

本来想写一篇关于友谊的散文,但不知为什么,眼前浮现出一只小狗,紧接着,初恋情人的脸也浮现在我的眼前。

小狗是上大学时遇到一只流浪狗,初恋情人也是上大学时暗恋的一位兄长;小狗早就被我丢进了记忆的灰尘里,初恋情人的模样也被我存进了发黄的故纸堆。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们同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先说说小狗。

那是我上大学一年级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早晨,天有些冷,我与同宿舍的女孩一道去教室上课。在拐进入教学大楼时,我们在马路对面的一扇黑色的铁栅栏里,看见一只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大概只有一两岁,毛脏兮兮的,有点发黄发黑。它蜷缩在离栅栏不远处的一堆枯黄的草丛里,小小的脸上,一对黑豆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栅栏外来往的路人。

我很怕动物,包括小狗。但在室友的邀请下,我还是跟着走了过去,并立即被它那双黑眼睛给吸引住了。我们蹲在铁栅栏的这边,它趴在铁栅栏的那边。它盯着我们看,我们也盯着它看。我们跟它说话、朝它笑、逗它叫,它都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下课后,我们发现它仍然趴那儿……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它都趴在那儿。即使早晨的露水很重,地上湿漉漉的,它蜷缩的地点、蜷缩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那双眼睛,黑黑的、亮晶晶的,随着你的动作上下转动。

小狗从哪里来,***妈呢?这么冷的天会不会被冻坏?它饿不饿?我们问自己,也问它。但没有答案。

有一天早晨,我们特意从食堂买了一个包子,隔着栅栏丢在它脚下。它吓着了,从趴着地地方“腾”地站起来,但随即又趴下去,不看包子一眼,只静静地看着我们,如同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孩。

每天去看看小狗成了我跟室友的习惯,每天讨论小狗也成了我们聊天的话题。但有一天小狗突然不见了,并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从最初的伤感,到怀念,到慢慢淡忘……

再说说初恋情人。

也是我上大学一年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傍晚,师姐临时通知我,一位已毕业的师兄过来了,跟我们是老乡,建议放学后大家一起聚聚。聚会上,我遇到了他,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充满阳光的男孩。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双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看你的时候笑意盈盈。

两个月后,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师姐又把我约出来聚会,再次见到他,并相互留了电话。之后,他就开始往我宿舍打电话。我从最初的拘束、紧张,到把他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很少谈自己,但我却很喜欢谈自己。每回通话,我在这边叽叽喳喳地说话,他在那边一声不吭静静地听。只是在快结束时,他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吩咐我先挂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接他的电话,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在他面前撒娇。他也开始出现在我的日记里,出现在我的诗歌里,出现在我的幻想里。我幻想有一天他会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宿舍门口,给我一个惊喜。

他给了我一个惊喜。那是来年一个初夏的晚上,空气中充满了树叶、泥土的清香,我结束晚自习跟室友回宿舍。在过马路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我一抬头,就看到马路对面那双亮晶晶的、会说话的眼睛,不知道怎地,我的心砰砰乱跳,脸突然红了。他没有拿鲜花,只是背着一个黑黑的公文包,笑意盈盈地站在宿舍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过了马路后,我才发现他旁边还站着师姐和师姐的男朋友,我似乎变成一个做错事的小女孩,赶紧掩饰自己惊喜、羞涩的情绪,镇定地跟他打招呼……从师姐那儿得知,他在梧桐树下站了4个多小时,只为见我一面。

自从那个晚上后,我就从一个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思绪、有了心事的女孩,每天孤独地待在宿舍里等他的电话,悄悄地躲在被窝里写诗歌,傻傻地盯着窗外那颗梧桐树盼望着惊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电话越来越少,聊天的时间也越来越短。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拿出他留给我的电话号码,鼓足勇气给他挂了一个电话。当听到那边传来的陌生的“喂”时,我吓得把电话机扔了出去——我很害怕,怕他同事知道我的存在,怕他责怪我打搅他的工作,怕他猜出我的心事。

我开始做有关他的梦。梦里总是在给他打电话,要么找不到电话机,要么打不通电话,要么电话打通了却没有人接,急得我满屋转。一个晚上,还做了个在当时看来荒诞无稽的梦。梦中,他好像是安全局的特警人员,为了工作需要乔装打扮混入黑社会。他不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只是前来跟我告别,要我不要找他了,然后他就滑进了一根长长的管道,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才知道那是潜意识在告诉我,不要痴恋他了,他不是我今生相守的人。

当然,那时的他还是偶尔会给我打电话,我也一如既往地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聊自己,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话里说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充满了期待。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的心突然一沉,很镇定地说了声恭喜,然后就挂上了电话。

我解放了,有说不出的轻松,但在接下去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失落、低沉、悲哀、自怜、忧愁如影相随般缠着我,让我不能自拔,直到一年后我生命中真正的他出现……

敲完上述文字,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小狗和初恋情人会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时浮现在我眼前。因为,他们曾经在我生命长河的同一个时间段出现过,且以同样的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吸引了我,并最终消失。

也许在世人看来,怀念小狗跟想念初恋情人的感情不可以相提并论,放在一起回忆更让人可笑。但从客观的角度看,他们都是我曾经情感体验的一部分,只是在当时,我对小狗的感情倾注得少一点,我对初恋情人的感情倾注得多一些。仅此而已。

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我不知道小狗是否还活着,我也不知道初恋情人现在身处何方。在我现在的世界里,他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