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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2022/12/14好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精选12篇)

一辈子像个童话

我一直是个很爱做梦的女生,常常在现实中嘲笑自己的梦的可能性。

朋友们喜欢说我执着,其实我那是死不悔改。

既然改不了,我希望自己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我曾喜欢过的一个词是:一辈子……

如果一个人从一出生直至死亡,

都在喜欢着一件事或某个人,那太帅太伟大了!

我以为我可以做到一辈子,却忘了那只是在我的世界里,

现实中时间在磨平我们有过的记忆,慢慢你只把那当回忆想起,或遗忘在角落。

我也将不再提起,我不要像回忆一样被你遗落,然后可怜的乞求你用过去来施舍我们的现在。

我愿意为了亲人付出生命,爱情就是我的生命,而友谊却是我用生命想维系的一辈子。

如果能我还希望是一辈子,如果不能我会笑着安慰自己:我为了一辈子努力过!?

心脏在左,生活在右

文/小寂寞、凉薄

心脏在左

七月,多么动听的一个名字,夏天,多么耀眼的一个季节,于我,在此刻毕业了。

当我看着自己用了多年的书本被人粗鲁的收进一个不算干净的袋子里的时候,我的心狠狠的疼了一下。

当我看着昔日的朋友拉着鼓囊囊的行李消失在我的视线里的时候,我的心没来由的就空乏的疼了起来,特别揪心。

当我迈动着自己沉重的步伐走出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天空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很想去旅行。

这个季节的天空还是很干净,蔚蓝的天空里,除了三三两两的白云外,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装饰它了。

六月的天空是没有尽头的,但是我们在仰望它的时候,却把自己丢弃在了那里,任它的空洞把我们的念想一点点吸附掉。

六月的城市,是忙绿的,车水马龙的街道里,多了一群行色匆匆的年轻孩子。在这个互相追逐的城市里,他们的步伐也匆忙起来,匆匆的吃饭,匆匆的行走,匆匆的为生活奔波着。

是的,新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是的,就这样夏天了,是的,就这样挥手了,是的,就这样再也不见了,是的,就这样放空了。是的,阳台上的衣架空了,是的,北极星开始亮了,是的,就这样夏天了。

在这样最后一个夏天里,我们要找到一个人,很难。在这样最后一个夏天里,要说再见,很难,在这样最后一个夏天里,泪水都会被热气蒸发在了空气里,在这样最后一个夏天里,没有上课铃,在这样最后一个夏天里,没有写不完的作业,在这样最后一个夏天里,不用再七早八早的起来上早读课,在这样最后一个夏天里,不用再带着黑眼圈睡眼惺忪的站在运动场,看升旗手升旗,听领导讲纪律。在这样最后一个夏天里,再也不用急匆匆的行走,踩着点去课室上课了。

这个夏天过去之后,我不晓得我们还会剩下些什么,是友情、还是爱情、抑或是师生情?这些我都不得而着,所以,答案就放在若干年后揭晓吧,若是那时我们都还记得彼此的话。

生活在右

清晨,我拉开了窗子上的窗帘,阳光穿过窗杆投射在我床边的书柜上。微风轻轻的吹进了我的卧室,混合着阳光和青草的味道。我仰起头,望着窗外的那片绿竹,心里有着淡淡的安谧。

记不得有多久没有在这样安谧的看一篇片风景了,而现在在这样安静的氛围里,我却开始怀念起校园的生活来。

吃过早饭,我便搬着家里小巧的桌椅到凉荫下小坐片刻,在微风吹拂时,给自己跑上一蛊清茶,然后在淡淡的茶香味中翻开自己喜欢的书籍,细细品读。这样的时光很好,很安谧,无需庸人自扰,也无需自寻烦恼。

或许是习惯了校园的生活,在这样安谧的空间里,我竟觉着缺了些什么,于是又把自己手机里的歌曲放出声来。然而,就在我转头的瞬间,看见邻居家的栀子花看的艳白如雪,于是,我在也看不下书,不自觉的就站起身子,迈着步子向那棵栀子树走去。

都说栀子花开就意味别离,但我却还是深深的喜欢着它们,喜欢着它的白,喜欢它淡雅的香气,我喜欢它,只因为它一尘不染。世人都只说莲出淤泥人不染,但其实还有许多花,也能在“淤泥”中保持着那份干净,就像栀子花,淡淡的像一朵莲,即使学子们喜欢把它叫做毕业花,形容它是忧伤之花的代表,但是它的本身始终都是淡淡的。花开之时,它淡淡的绽放,在花落时节,她也是淡淡的把自己最灿烂的花瓣献给风,献给养育它的泥土。

六月的栀子花,并不是最洁白的,也不是最香的,这个季节的栀子花香,它是淡淡的,在一阵阵清风的吹拂下,它才会把自己的香味奉献给世人。那样淡雅的香味,却让人如同痛饮甘露那般清爽。

我走到那棵栀子树旁,细细的打量着它灿烂的模样,闻着它有些甜甜的味道,不仅莞尔一笑,阳光洒在栀子树上,留下斑驳的光影,甚是好看。

犹记得那年上高中时,在夏天的清晨都会看到校门口的那几棵栀子树,那时只觉得它好看,花的味道香香的,甜甜的,却并不知道,它有这样一个好听的名字,更不知道它的盛开就是代表着别离。

犹记得是上高中那时,在栀子花开满地的夏季里,好多喜欢香味的女孩,都会去摘一两支栀子花夹杂书本中,以至于,书一翻开便能闻到淡淡的清香。每到这时,女孩子就会跟风,男孩子为了自己喜欢的女孩,都会偷偷的去摘下一束,然后光明正大的送给女孩,在一片起哄声中,得意的扬着下巴,笑的很开心。

我曾经也收过那么一两支来路不明的栀子花。那时我是管门的,所以每天都要比别人早去开门,然而,就在快期末考的某天,我在自己的桌子上看到一支洁白的栀子花,由于我的桌子是靠窗的,所以,我想,是什么人不小心遗忘在那里的,亦或是由于门没有开,摘花之人便把花寄放在我的桌子上。那支花我没有特意去动它,我想或许等人齐了之后,就会有人来取走它。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那支花在我桌子上放了一天都没有人来取,而我并不喜欢在书里夹书签这类东西,所以我便把那只花顺手送给了一直对那支花情有独钟的同桌。这样的情况维持到期末考完,每次同桌看到我桌子上的花的时候,都会用一副猫腻的眼光看着我,而我回报她的通常都是一记白眼,后来这件事在好友堆里传了开来,大家也只是互相调侃一阵,然后那栀子花带来的风声雨声也就渐淡了。而那个把花放在我桌面上的人,我也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是谁。然而当他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候,他的手心里已经有了值得他相守的女子,而那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我高二时期的同桌。这个男子是我曾经喜欢过的学长,我曾经和我的同桌说过我是喜欢他的,但是,我在高中三年里并没有对他作出什么暗示性的提示。所以当她问我会不会恨她的时候,我果断的摇了摇头,是的,不会,因为我没资格,因为她的幸福是用我所没有的勇敢换来的,所以,我没有资格去怪罪谁。

犹记得在偷摘学校的栀子花之风越来越盛行之时,校长在某个星期一的早会上大肆批评那些盗花之人。于是后来便极少人会在去摘花,也正是因为这样,那棵栀子树上的花才得以平安,没有再遭同学们的辣手摧花,也才得以顺其自然的花开花落。而我,显然是个慢半拍的人,就在校长说明不能摘花的时候,我自个却跑到树下去捡那些掉落在地上的栀子花,然后细细的把它们放在干净的丝巾里,一并把它们带回了教室,放在了自个抽屉里。然后认真的听着老师说“喜花之人摘花,爱花之人浇花”之类的哲理。

然后我的十八岁便伴随着栀子花的香味一起飘远,消散在那些青涩懵懂的纪年里。

每个女孩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纯白纪年,每个纪年里都会值得自己珍藏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会有一个仓促的结局,每个结局都会在你不言我不语中过去。

如果说,我们能在九把刀的《那些年》里看到自己青春的影子,那么,我想我一定不是那个被男主角错过的沈佳宜,而我也不愿做那个不够勇敢的沈佳宜。我更喜欢做沈佳宜身边那个默默无闻的部落格女孩,淡淡的生活也能活出自己的另一片天空,不是吗?

我想静静

文/暮晨丶雨

曾几何时,我也算得上一个多愁善感的笔者,用手中的笔书写高考题的时候,也同时记录着我的小生活,小情感,小故事。那些沉甸甸的字迹,或遗失或尘封,夹杂着那些记忆,一起消失在空气中了。

走在大街上,穿过小学时代经常逛的书店,突发奇想,网络这么发展,会不会有一天我们上学再也不用笔了,无人问津的店面,门可罗雀。虽然说打字一分钟少说几十个以上吧~但是我还是喜欢拿起笔,写下潦草的字迹,总感觉比按键盘舒服。说起这个,曾经我也写得一手好字,但是被人说字太漂亮像女孩的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好像某个基因缺陷了。多年以后尽管知道那只是玩笑话,可是字迹依然只能是潦潦的。总结出来,这种带魔性的话,不能给小朋友说,也许你不经意间毁掉了一位艺术家。或许是造就,谁知道呢?

曾经觉得,我如果把自己的一切都写出来,能不能读懂自己多一点?然而就像相师永远无法看清自己一样,哪怕是最了解自己的自己,也永远无法完全读懂自己,何况是别人呢?

喜欢观察身边,喜欢推敲心理,喜欢琢磨事情,好奇宝宝,喜欢填字游戏…

喜欢写字~只是不常写。

有时候,能静下来写写心情真是件了不得的事呢!

我以为可以一直爱着你

文/yaoxiang

最近晚上又开始失眠,一晚上的梦魇,醒来以后,喉头如压着一快棉花,不痛不痒,不上不下。偶尔几次梦见了不曾提起的人,只是个简单的名字,半睡半醒时,竞有种莫名的安定。我跟闺蜜说,删了那个人所有的联系。不必做成这样,都是同学。她劝我。同学,同学,我在心底辗转咀嚼,这就是以后的唯一的关联。我想笑,却觉着阵阵的无可奈何充斥着。

当年,陌生的地方,全新的空气,我和她互相依靠。曾一度,我嗜酒,她作陪。七分醉,开始多话,整宿的说。她的他,不属于她的风景,我说那个人,活在别人故事的人。那段时间,天总是阴霾笼罩。幸好,如今她幸福着,有爱她的良人。没勇气告诉她,其实这些年,我一直原地打转。我更不知道如何说,那人在我心里依然如故。念念不忘,多虚幻的词,这些年的光景算什么?这些年的人事变迁算什么?

轻瘦的背影,深邃的眼,被我气到时,安静坐着,不吭声的顽固,稀里糊涂,慢慢地,良心发现,我竟然会有一种类似心疼的感觉,觉着是我的无理取闹。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所以稀里糊涂的陷进去了,当时的我在你面前特可笑吧!像孩子一样任性闹着你,当时的你是不是懒得跟我一般见识,所以放任我胡闹。没人告诉我那是喜欢,没人告诉我,你有喜欢的人。如果知道,我一定让那种情绪死在未知的萌芽里。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长久,不执着。初中高中大学,这条路是预定的路,什么都不必考虑,只是没想到,偏偏遇到了你。意料之外的人。退,退,这是我唯一的路。我潜意识里惟独的反应。

年龄积累,逐渐懂得一些事情,慢慢理智开来,开始戒咖啡,戒熬夜,戒酒,为什么喜欢你?我找了很久,却最终只能认命的下结论,要是追寻到缘由了,或许就不叫喜欢了。信息嘈杂的夹缝里,你的讯息,我从不刻意去打听,我想,世界这么大,就这样吧,相安无事的吧,不打扰,各自栖身天涯。可是不经意间那些只字片语,在我安宁的世界风起云涌。你知道吗?我多想断了你的一切,可是感性战胜了理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是不是,所以我心痛不已,却甘之如饴。

有一次回家的火车上,一个男孩用中指敲着栏杆,和同行的朋友,兴致勃勃的讨论着什么,我曾经的你也是喜欢拿中指敲桌面,就那样傻楞着,注视那跟跳动的手指,像是错置的场景,流转的时间,封埋的记忆破壳而出,我穿过时空,与你重逢。火车静谧的急驰在金黄的原野。艳阳高照。隔着窗,感觉得到暖暖的气息,我的狼狈无处遁行。

我不聪明,唯一意识-逃。却不知道该怎么逃。这些年出现了别的人,你却像大树,站在很远的地方,枝枝末末盘踞在我的心底,除了你,不能是别人,你出现了,其他的就是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认了。

你爱那个人,我不敢去问,也不想去问,说我胆小也好,懦弱也罢。我喜欢你,甚至于更深,都不会出现,对感情我有一股洁癖,特别是你。我拿的是唯一仅有的赤子之心倾慕着你。只要你一个暗示,只要你一个招手,明知道是假的,我都会不顾一切走向你。对你,我没有抵抗力,你一直在我安全防线内。我不想那么卑微站在你面前,你也不能那么残忍踩着我的心。

这几年,我无时无刻不想忘记,在一次一次挣扎中,你,清晰异常。不是非你不可,后来,有人像你那样,任由我胡闹,人不对,时间不对,变了味。除了那段记忆,我和你没有任何交集,朋友说,感情是在一起后,越来越深,我笑着,不知怎么辩驳。他们一直不知道,你在的时候,心特安。连做梦都很安心。弟弟生我气,会静坐,独自承受,当年你像极了他。亲人的感觉。

一直跌跌撞撞,走的磕磕绊绊,然后就迷惑了,不知道什么是假,什么是真。有时候,我在想,人们心里最柔软的是什么?风雨之后,沧海桑田,千帆过尽,你始终在,灯火阑珊,你始终明媚,温暖着我,像彩虹一样。

我曾想,我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遇上你。自私的希望,你也不幸福。可我看到你难过的说说时,我又心情复杂。恨,是因为深爱着,恨,很苦,我很懒,选了捷径,不恨不爱。

固执不像我的性子,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丝光亮,看不到未来。

我曾以为只要我一直站在原地,就可以与你最近。

没勇气对抗流年,我对命运投降。

遇见--你的欢喜

文/忆--似水流年

逛了一个上午终于把礼物凑齐了,于是便在外面吃了个饭才回来。

在房间里,易雪把他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分别用一个小纸袋装好,并在上面写上了名字。这样他们才不会弄混。拿起要送给沐阳的那份礼物,易雪忍不住又打开看了一眼。这个礼物跟送给欧阳他们的有点不同,是一张易雪自己写的字,长一米多的一张宣纸上写着‘舞出精彩人生’六个大字。易雪没有在上面署名,她只是另外写了一封信给他。这是她第一次认真的提笔给他写信,大概也是最后一次了。突然,她想起了什么。她跑到床边拿起自己的小背包,然后翻出钱包,又从钱包里找出那条红色的手绳。这条手绳是易雪之前把手链丢了之后,一气之下自己自学亲手编的。但是努力编好之后反而舍不得戴了,于是一直像护身符一样放在了钱包里。

易雪把手绳放在桌子上,开始拿起那张宣纸把它卷成细细的小纸卷,然后用那根手绳把它绑了起来。她希望它会给他带去好运气。绑好后和信一起放进了纸袋。

把行李箱弄下楼可真不容易,虽然只有三楼,但没有电梯只能从楼梯上一点一点往下挪也是不容易。来到一楼时,终于松了口气。她甩了甩快抽筋的右手,接着往前走。走过前台时本来想先把他们的礼物交给陈叔,让他帮忙转交,但她突然想去舞蹈室看一眼。于是她又转身往回走,然后左拐进了舞蹈室。

易雪把书包放在行李箱上,开始慢慢走向正对大门的大镜子。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所有的回忆也在这里。她喜欢舞蹈,也喜欢爱跳舞的他。想着想着,易雪情不自禁蹦了两下,她想起了一年前沐阳生日的时候,发给粉丝福利的那个舞蹈视频。想起视频里跳舞的他,她也忍不住跳起了里面的几个动作。这支舞蹈对现在的她来说还有点难,只是看了无数遍的她,早已把他的每一个动作深深刻在了脑海里,只是自己不能连贯起来而已。

“你很喜欢这支舞吗?”沉浸在回忆与离别的感伤里的易雪没注意到,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了一个人。易雪还没回头,甚至还没抬头看镜子里的他,就已经知道这熟悉的低沉嗓音是属于谁的,太过于惊讶的她一时间忘了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呆呆的站在原地。

“你很喜欢这支舞吗?”他又问了一遍。易雪转过头,睁大眼睛看着他,点了点头。他慢慢走过来,在离易雪大概一米远的地方停下:“你很惊讶是吗?惊讶我为什么会回来?” 易雪眨了眨眼睛又点点头,此刻她似乎丧失了语言功能。 沐阳背着他的书包,带着他最喜欢的那顶帽子,帽檐压的很低,几乎快看不到他的眼睛。手上拿着刚刚摘下的口罩。他开口道:“我开溜了,想到还有必须做的事情没做,玩得也不尽兴。对了,你为什么喜欢这支舞蹈?”他把话题带回到了舞蹈上。易雪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说道:“这是饭上你之后,看到的第一个你发的舞蹈视频。很帅气!那个视频里的你,大概谁都能一眼就看出你对舞蹈的热爱与专注。跳着跳着就笑起来的你,让我光是看就感受到了跳舞的快乐!”

"是吗,原来是这样啊!那你呢,为什么喜欢舞蹈?“沐阳接着问道。易雪抬头看了一眼沐阳,回答道:“老实说,我从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一切都好像很自然,喜欢就喜欢了,好像没有理由”这些话脱口而出的时候,易雪觉得心里好像被撞击了一下,好像以前说过类似的话,也好像一直思考的问题有了答案。她接着说道:“我刚开始只是看别人跳舞,觉得跳舞的人特别潇洒帅气。自己虽然没机会学,但私底下常常跟着音乐乱蹦。一跳舞好像就能忘记所有烦恼,自己完全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了。看着你,我更加坚定了对舞蹈的喜欢,因为我更明白了,舞蹈不仅能让自己开心也能带给别人快乐!”

听完她的回答,沐阳笑了:“我有时候觉得你好像真的很了解我,你喜欢我吗?”话音刚落,沐阳似乎也被自己问出的问题吓到了,只是他突然很想这样问。 易雪脚一软,差点坐了下去,还好扶住放在身前的行李箱。她不是不明白他问的这个问题,他所指的‘喜欢’,只是自己现在无论怎么回答,都显得苍白无力。她不是不想告诉他她的心情,只是现在的自己没有资格,现在的他也不能给自己答案,无论答案是什么对于现在爱豆与粉丝身份的他们都不合适。星星果然只能仰望吧。

易雪深吸一口气:“如果不喜欢,不了解怎么称得上是好粉丝呢?对不对,你可是承认了我有粉丝的良好修养的哦!”沐阳愣了一会儿,低声一笑:“是啊,你是个好粉丝。好粉丝我有个东西要给你,哈,其实也可以说是还给你吧。”沐阳说着从书包里拿出一个袋子,递给易雪:“这个你之后再打开看吧。”说完正要离开。易雪像想起了什么似得,急忙喊了声:“等一下,我也有礼物给你……们”她把欧阳他们的礼物一一塞到沐阳的手上,并告诉他纸带上有名字,别弄混。最后她拿出了给他的礼物:“这是你的。买他们的礼物就把我的钱花的差不多了,你的礼物是自己做的,略显简单但更有诚意,你可别嫌弃啊!” 沐阳接过礼物摇摇头说:“不会。”

易雪接着说道:“本来要让陈叔转交给你们的,你回来了正好,就不用麻烦了,你也待会儿再看吧。我走了,再……保重!”到了嘴边的‘再见’还是只能说保重了啊。沐阳点点头,跟他说了句“保重!”

还没走到门口,眼泪就掉下来了。她没有去擦眼泪,只是大步的往前走,心里感到庆幸:还好,没让他看见自己流泪。

给老公的情书 (一)

文/汐 尒 啉

明天依然开心。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的笑、喜欢你生气、喜欢听你说话、喜欢依偎你的感觉、喜欢你无奈的样子…呵呵,我就是喜欢,哪都喜欢。我乐意喜欢,我高兴喜欢。

亲爱的,不是我微笑就意味着我很开心。不,不是的。我也很想你,想抱抱你…每天早上醒来想的都是你,这几天老是会梦到你,很模糊,我努力想着自己的梦,希望记忆更深刻些…亲爱的,不要嫌我麻烦好不好?我也很无奈。亲爱的以前我有时候是故意惹你生气,么么、你会原谅我的对不对?亲爱的我真的没有生你的气过。即使生气也只是几分钟而已,之后我还是好好的。亲爱的,我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子,多么的随便。不是的。亲爱的,我现在好困、好困…可是我睡不着怎么办?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以前对谁对他的想念都不是这么强烈,不论什么时候都在想,想知道你是不是现在和我一样发呆的想我呢?我知道思念很痛苦。

亲爱的、咱爱你

明天、后天、以后…我们都要好好的…

土豆、土豆…地瓜爱你

生活的味道

文/宋修银

刚一记事,我就对酒有了朦朦胧胧的认识。

为了养鸡,父亲从酒厂买回来酒糟。我特别喜欢闻酒糟的那股浓郁的酒味中掺杂着的那种酸酸的味道。

10岁那年,我们三个小伙伴跑到其中一人家里,趁大人不在,问敢不敢喝酒。怕被讥笑胆小,大家谁也没有退缩。于是,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瓶白酒,慌里慌张地倒在酒盅里,每人轮流着喝了一小口。没想到那么辣。喝完后,像干了坏事一样赶紧逃离现场。自打喝了这酒以后,我们三个小伙伴的关系更铁了。

回想起这第一次喝酒,居然不知道喝的是啥酒。想必人生中的许多第一次都是这样吧。

第二次喝酒就是在大学了。

当时既没钱,也不懂酒,大家偶尔凑钱搞个饭局,买些低档酒胡乱喝。少年不识酒滋味。那时年轻气盛,喝酒其实就是拼酒,从酒中从没品出丝毫的美妙,就这样一直稀里糊涂地拼到大学毕业的那顿酒,我才从酒中品出了一些离别之感。

工作后,酒更加活跃在我的生活中,但依然是拼酒,傻乎乎地总想在酒桌上逞能。直到30多岁,不知是酒到渠成,还是岁月的冲洗,自己不再拼酒,开始爱酒,并时常蜗居在家里偷偷地品酒。

与聚众拼酒不同的是,爱酒,则是常常独酌,偶尔对饮,慢慢喝,至微醺。即使畅饮,也是恰到好处。拼酒的那些年,我不仅把酒当成了用以征服别人的工具,更是把酒本身当成了征服的对象。酒,对我来说,是不想喝又不能不喝的,自从爱酒之后,便绝不沉溺和纵情。

但我这爱酒,还有个特点,就是博爱,什么酒都喜欢。别人听说我每天好喝两口,总免不了要问喜欢喝什么酒。我常常语塞,答不上来,别人还以为我这人说话不实在。

是啊,我到底喜欢喝什么酒呢?

当然了,最为宠爱的还是白酒,确切地说,是中国茅台酒。

中国的白酒,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富有诗意和灵性。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一杯酱香的茅台,够了。

烟,属火。茶,属水。水火之间,不温不火,就是酒。

家里。晚饭。我又斟上了一两茅台。

6岁儿子问我:“爸爸,你喝的这酒是什么味的?”

我拿筷子在酒中蘸了一下,伸给了儿了。儿子犹豫着,还是勇敢地舔了一下,然后难受得皱起了眉头,身体不由自主地摇晃了两下,“真难喝。”

我笑了,“这酒啊,其实是生活的味道。”

旧时光

文/南星

最近一直在发奋读书,觉得这一辈子仿佛从没像现在这么用功过。一直都懒懒散散,喜欢轻松舒服地过日子。如今一时努力也不过是为了将来能够更舒服一点,说到底还是享受主义在作怪。都说这是人生的必经之路,我也终于慢慢了解其中深意。不拼一把,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能有多大。如果努力过了,结果再如何都不应该后悔。

今天礼拜五,决定给自己放一个短假。看完了《借东西的小人阿莉埃蒂》,宫崎骏的动画。经典的东西都是上了年纪的,但故事中的道理永远不会老,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在网上看到张爱玲说过的话: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她还说: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用短短两句把单恋形容得如此凄美的,也只有张爱玲。她人太好,好女子都是寂寞的。

女人常常顾影自怜,因为爱情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罪魁祸首还是占有欲。你喜欢他,便希望他也喜欢你,不然则哭天喊地,把自己包装成全世界最最不幸的人。喜欢的人如果不喜欢你,那么便好好地把这份喜欢藏在心里,寂寞时拿出来回味一番。爱情是这样美妙的情感,何必要求太多,为难他人也为难自己。

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暗恋一个人,虽然现在自己也有了男朋友,但还是无法把他从心里根除。偶尔有罪恶感,但又觉得坦然。他是我的邻居,也是班长,长相说不上好看,但给人干净正直的感觉。我从来说不上来喜欢他的理由,但就是喜欢他,也习惯了喜欢他。

记得有一次亲子郊游,我们两家关系很好,所以就一起游玩。有个娱乐设施很有趣:一面大湖上有一根很长的绳索,人被绑在绳索上,然后像荡秋千似的在湖上荡来荡去。我喜欢刺激,便要求去玩,他爸爸要他陪我一同去,他看上去并不乐意,但要表示男子气概,便也不推脱了。

黑心的卖票员收了两个人的钱,却因为小孩子个子小而把我们绑在一起。绳索开始缓慢地在湖面上摇荡,他看上去有些紧张,但我非常非常地开心。至今我都记得那种快乐的感觉,喜悦如此简单纯粹,发自内心,只因和他一起。

天气很好,湖面波光粼粼,折射出耀眼的光芒。风中有桂花的清香,湖的那一边游乐场孩子欢笑的声音远远传来,却仿佛与我们无关。绳索荡得越来越高,四周的景物快速地前进倒退,耳边有呼呼风声,激动得胸腔微微发痛,眼里似有泪光……

前几天看到他的照片。照片里他眼神呆滞,身形臃肿,皮肤因为缺乏室外运动而显得有些病态的苍白。时间像是消毒药水,粗暴地清洗掉了所有的灵气和活力。回忆和现实被区分开来,没有想象中的悲痛欲绝,反倒因为压在心中多年的包袱终于被卸下,竟感觉如释重负。如果有缘再次相遇,我相信自己可以平静地像一个老友一样问候他:“嗨,好吗?”没有丝毫波动和心潮起伏地,埋藏一段从不曾开始的感情。

孩童时的快乐太单纯幼稚,我们都已长大,走向各自人生的彼端。旧时光已被遗留在身后,即使偶尔怀念,也不过会心一笑,回味片刻之后,还是要继续脚步坚定地往前走。

似曾相识是归情

文/Aki-SuSu的世界

都市繁华,怎敌一处闲庄?复杂尘世,怎胜一颗原始纯心?岭师,而你于我,便是那处韬光养晦的闲庄,是保持童真的那片净土。你不相信?好吧!那就请你认真聆听从我心底涌上的至真至纯的告白……

我喜欢你,喜欢你美却不张扬的容颜。情人之间有时会相互诉说着爱意,好比女生会一脸娇羞地问男生:“你喜欢我哪一点?”倘若你也这般地问我,那我回答的时候脸上应该洋溢着向往、自豪和留恋。

我喜欢你古榕广场散发的历史感,那是你最初的容貌。那几棵大榕树参天耸立,地上的根有的如手腕般大,有的如小指般的细,互相纠缠,疯狂地向四周延伸或钻进土层深处。或许,地底在几十年前就已织下了一张网,网罗着自然的养分。那经过自然母亲哺育的树干皮肤也焕发着土地般黝黑的光泽,粗壮有力,笔立挺直。阳光从错综复杂的茂密枝叶穿过,透过空气里的像闪着亮光跳跃的小精灵般的纤尘,映在长着些许青苔的古老青砖上。不远处立着一道古香古色的木门,几声的鸟叫声使周围显得格外清幽。置身于此,心里便自然地安静了下来,并有这么一种错觉,仿佛穿越到了几千年前,身穿一袭白色长裙,微笑着望着头上的那抹绿,而不远处,有那么一个人,用那温柔宠溺的眼神依旧追随着你。

看吧,你的古榕广场就有这样的一种魔力,能使浮躁的心平寂下来,并产生一种莫名的喜悦和幸福感。你的历史感让我迷恋。

我喜欢你钟楼的欧式风格。噢!钟楼只是我们岭南学子对它的爱称,它真正的名字为百年师范纪念塔,枣红色的塔身,乳白色的底座,顶端四方分别嵌着一个时钟;底下则有一扇红色雕花的小门,四周则是白色线条雕花的欧式风格柱子。塔下书写着你的简介。

春季时,若遇上一场细细的春雨,钟楼与它底下那几棵开得正旺的美人花正好构成了一幅烟雨春景图——它们的周围被一层薄纱环绕着,空气中带着水的凉气和花的香气,沁人心脾……雨过后,那粉红中夹杂着白色的花儿与水珠相辉映,显得更为娇艳、苍翠欲滴,而地上,也会散落着掉落的花瓣。那景象真有一种诗意。

而且那里,聆听过各种的梦——事业梦、友情梦和爱情梦……圣诞节、元旦等节日,女生们喜欢结伴于此倒计时,许下自己的梦。有时,已经工作了的师兄师姐会携自己心爱的人儿回到这里来拍下他们最幸福时光,开始他们共同的新生活。每看到这美好一幕,少女的情怀——对未来幸福的憧憬又不禁显露了出来。那可能成为我们大学生活的一抹甜甜的回忆。

我最爱的还是你雨后黄昏的容颜,那时的你是最美的。夏天傍晚,倾盆大雨瓢泼过后,热气也散去了不少,空气中也弥漫着泥土的清新。细雨仍未散去,整个校园被一缕缕烟纱环绕着,绕过树干,拂过草地,飘上楼顶。当它们路过橘黄的路灯时,那昏黄的灯光显得越发温暖。环顾四周,楼宇透出的亮光也变得有点模糊了,在这夜幕降临的背景下,像黑板上被抹开了的粉笔颜色。从高处往下看,整个校园带着朦胧美,而此时给人的感觉则是安然闲适,能洗去一天忙碌的疲惫。

一场烟雨,几分醉意,些许烟纱,满园芳华……

岭师,我更为你的内涵而倾心。这里的人儿脚踏实地,积极向上,单纯善良,没有太多勾心斗角的世俗,而是比其他学府多了几分务实的专业学习和学术研究。有人说:“大学里,没几个人对你是真心的,明争暗斗是常事。”但在这里,至少我自己还没感到这般的世俗与黑暗。“崇德、博雅、弘志、信勇”的校训以及所提倡的“人在哪里,教育就在那里”教育理念使得从这里出去的大多学子受到了社会的好评,是你使当初懵懂的他们得到了成长。如此一片净土,能让我对这复杂社会依旧信任,依旧认为人们是善良的,我能不爱慕吗?

有人说,当第一眼看见就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时,那便是一见钟情。是的,岭师,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因为,似曾相识是归情……

写给“520”

文/六六

我坚信,商家最后会把一年365天过成730个节日。一天要过俩,上午是初恋节,下午是分手节。没有这样的节奏,满世界堆积如山的库存销不了账。

我第一次知道“520”这个节日是因为一名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在那天私信我这个数字。我当时正在课堂上上课,拿着计算器算成本,以为他通了天眼,隔山跨海地发来答案。

从那个“520”起,这个日子成了嘻嘻哈哈表白日,我趁这天给我暗恋的、明恋的对象,最帅的老师和“心水”的男演员,都发了点红玫瑰。

提前两天,网上“妖精”们开始各种“作”。

有姑娘在网上亮出十种过“520”的愿望:

1.15分钟拥抱

2.得到喜欢的人的QQ号码3.一个感动到哭的惊喜4.喜欢的人陪我一天5.一部iPhone5s6.一个深情的告白7.一顿大餐

8.一束玫瑰花9.一双高跟鞋

10.我最爱的人能接受我,爱我下面我们一群闺蜜各式回复。总结下来,选3、6、10的最多,4、8、2其次,几乎无人有物质需求。

我是为数不多的选1的人。这是由个性决定的:金牛座赚钱很高兴,花钱不舍得,第一条最容易办到且最实惠。闺蜜说我对生活要求太低。

我答:“我年纪越大越明白一个道理:女人在对男人提要求上,物质比精神好,量化比模糊好,言传比意会好,办得到比办不到好。”

我给人介绍对象,最喜欢简单粗暴的女人跟我说:“我要个男人,年龄在25~30岁之间,年收入在十万以上,身高一米七五,学历本科。”这有点像电脑搜索,关键词一列,合适的产品自然来。

我最怕姑娘跟我说:“没要求,喜欢就好。”

大姐!我知道哪个男人你喜欢啊?!我又不会算命!你到网上买东西,怎么也得写清楚白色还是黑色,穿的还是吃的吧?

有网友说她心结难消,因为先生曾经外遇过,所以自己从此陷入无法自愈的伤痕中。我说:“你最

要命的是你因自己而悲伤,你的伤心与男人无关。你对男人的要求拔高到了一个不现实的状态:英俊,有才华,有钱且忠贞。”

她答:“我不在意他有没有钱,我不物质。”

我说:“求你了,你还是物质吧!”

你真不物质,路边摊卖炒田螺的武大郎会把你当一世珍宝,奉你如娘娘,你肯跟他吗?

不肯。

还是啊!忠贞不是你唯一的要求。忠贞是你在其他基础之上的更高要求。可有很多女性只取其中之一的基础就够了。比方说,有钱就够;比方说,帅就够;比方说,有才华足矣。你在跟全世界作战啊姐妹!

你要想过去这个坎儿,要想让自己舒服,就要把自己跟其他很多要求低的女性置于同一起跑线上。这点上,我最佩服某金马奖女星,这是个有大智慧的女人。她在美国的家旁边,有一家二手车行,主做她家生意。每次她那犯了全世界男人都会犯的错的老公又犯错误了,就送她一辆跑车。她也笑纳,于是泯恩仇彼此宽。她真的爱车如命吗?我猜想,她不过是找一个由头,让老公不至于因愧疚而不愿意见她。因为那些车一般开不到5000公里就进车行了。

别指望你的男人边挣着钱边买着包还能想出让你惊喜到流泪的小花样。一般能哄你到惊喜流泪的男人,不是青春期荷尔蒙初升又没啥实力,就是专门吃软饭的小白脸。

我的指尖,你不曾停留

文/浅吟*诗君

轻歌如梦的岁月,总是幻想着,在一片碧云天,在一片红花地,能遇见一黛色柳眉,目带秋水的女子,像蝴蝶一般,流连在微澜的天空下,起舞在香染的落花间。

我便可以为他写一纸情诗,墨笔生香中流淌的是她绝代的风华,我一世的眷念。

我便可以为她画一幅情画,浓抹淡抹中勾勒的是她妖娆的倩影,我一世的痴缠。

我便可以为她唱一首情歌,深情浅调下表露的是她妩媚的身姿,我一世的迷离。

微醺的岁月里,总是喜欢幻想,总是喜欢忧伤。喜欢在这慢调的浮华里写下微末的心情,哪怕是在这亚热的夏季。

七月,在这快要入夜的时候,我依旧喜欢望着窗外的天空,望着这城市的一角,哪怕是流岚剪灭,日落西沉。

因为,总是在这个时候,总是会怀念起你,怀念起你如蝶的身影。

在我心里,你就像是那飞舞的蝶,虽然不曾流连于我的世界。

前几日清晨,我去了一次校园,在校园门口徘徊,犹豫了很久,但我始终没有进去,因为这里,从七月开始,已经不属于我了,我能带走的,只有泪水读不懂的回忆。

校园依旧安然的静落在城市的一角里,说不上有多安静,说不上有多寂寞。虽然时时有汽车驶过鸣笛的声音,在我看来,都是寂寞的嘶鸣。

我在校园门口,驻足观望,依稀的看见有几缕碎碎的阳光,折射到那绵长的石板路,漾起凤凰树稀稀疏疏的影子。凤凰树还是没变,花丝像缠绕的寂寞红云,瓣落的像是女子的红妆。风一吹过,凤凰花在风里颤落了许多,落下一地的红色花瓣,那鲜艳的红,像极了那当初鲜艳的、散了场的青春。

想起那时与你片刻的遇见,在这凤凰树下,凤凰花在风里随风纷飞,你的青丝在寥落,飘起在这微风里,偶然瞥见你回眸间明亮的容颜,身影的流动仿佛蝶的蹁跹。那一刻心的悸动,久久不能忘怀。

从那一刻,我便知道,你便是我今生,梦想里的女子。

于是,我开始关注你,我开始收集着你的讯息,收集着你的点点滴滴。可我发现,似乎你在任何科目上都是那么的优异,似乎与只有文科好的我的距离那么的近,却又那么的远。

于是,默默地,我只有把这一份喜欢留在了心里,留在你不曾察觉的地方。我不知道,随着岁月的流失,是否会将隐藏在心里的爱淡忘。

于是,我试图找着接近你的机会,所以我时刻的了解着你。

渐渐的发现,你喜欢把自己融入在阳光里,融入在耀眼的色泽中。

渐渐的发现,你喜欢透心的蓝,喜欢那没有一丝波澜流动的天空。

渐渐的发现,你的文字里透着一股灵气,容易让人的心情骤然舒缓。

我渐渐的发现,也许,我们只是有缘遇见,却无缘相知、相恋。

就在这一年,在那离别的时候,我依然在凤凰树下、飞舞的凤凰花中,看见了你的身影,依然如蝶般的亮丽。就这样,我用不舍的神情,望着你迷离的容颜。

最后,你还是在一片潮涌的人群中,回眸瞥见了我,并向我浅浅的笑了笑。殊不知,你的浅笑,却在我心里勾动起难以平静的波澜。

但,片刻的留恋之后,你再也没有回头,就那么消失在一簇簇的凤凰花下,飞落的花,沾湿了谁的年华?

如今,我能记住的,只是你如蝶的身影,和那一片凝落的凤凰花。

入了月色的深夜,星光碎碎点点的散落窗外。总是会在这样冷清的环境里,想起城池的某一角,某一角片刻的温暖回忆。是那么的短暂,那么的伤感,却又不曾忘却。

我总是会在寂静的时候,想起你。

回忆在岁月中湮灭,你是一只蝶,却不曾停留在我的指尖。现在,虽然不知道你是否能记住我,但我想,只要我能记住你便足够了。

夜色渐渐深沉,我的心在风里掉落。在这无尽的夜色里,我用无声的文字,写下一世的柔情。

“七月,凤凰花依旧在烂漫的开,依旧在风里烂漫的缠落。无论从前、现在、以后,你都是我心中的蝶,虽不曾停留我的指尖。”

浅浅行,淡淡忘

文/苏建聪

很多很多事情,已经风轻,云净。

穿过旧街深巷,不恋了;路过旧人往事,不念了。所有的过往,仿佛被一场场秋风吹得更加单薄了,我只剩下浅淡的笑容。

站在车站候车,他翻到《刺青》上面的一幅插图,他把图片给我看,说那个女孩子很像我。那是一个很秀气的女孩儿,她站在火车轨道上,双手遮在头顶上看天空。

的确,她们很相似,只可惜,不是同一人。

转眼之间,时光已经走得很远了,他再也找不回当初那个单纯的丫头,那个追在他身后喊他哥哥的丫头了。

那张写满我心情的留言板,终是不在上面乱写乱画了,偶尔打开空间去看,翻翻他写的小说,浏览一遍留言板,看到有趣的,淡淡一笑,但不再说起一字。

前几日,流浪在异地他乡,在落日的河岸,水波潋滟,看着帆船和霞彩,一拨拨的人群,坐在石阶上,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仿佛所有的过往,都已经云烟俱净。

是的,云烟俱净,我喜欢这样。以前苦苦留恋的,追求的,事到如今,比往来的秋风还要薄弱,甚至已经从我的记忆力,一点点移走了。

心老了,只是,我还庆幸,我的疯狂和任性没有丢失,我仍相信爱情。

前些日子,一直翻读雪小禅的散文,到底是颓了些,听着音乐,斜倚沙发坐着,窗外正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每一滴响动,都这样悦耳,这样动听。

日子,过得水一样平淡,风一样无拘。

庆幸着,自己的记性很差,走着走着,忘了很多东西。很多事,何必都要记得呢,那些痛苦和不愉快,没必要都装带上路,轻装上阵,视野会更辽阔,风景也会更美好。

转眼,已是深秋。一个月之后,是我的生日。他说,你想要什么。我笑了,这样就已很好,是真的很好,简单,快乐。

我喜欢简单,喜欢靠近阳光的日子,也喜欢风一样的自由,如果不去刻意,我想,我更情愿过一种青山净水的生活,与世无争,自在逍遥。

多少事,残风暴雨过后,都归于平静,归于云淡风轻。那份清净和无争,洒脱与随意,都成了淡淡的一笑,像清晨翠绿的那一抹草色,细碎的阳光中,她自有她的味道。

女子若如水,岁月便是风,风只会掀起浪潮,却动不了女子的柔软。这是在无意中看到的一句话。

我不是水,倒更像是风。或许和岁月一起刮过来,你也不一定识得出哪一个才是我,哪一个不是我。

早先经常出入山林之间,草木花鸟,山水云雾,都是我的朋友。草木女子,大抵内心深处都有一处纯净之地,像云朵洁白,像溪水清澈,眼里装得虽是烟火俗世,心底却只有一派桃园盛地。

越来越喜欢笑了,也越来越喜欢安静。

一个人做着喜欢的事,踏着千山万水,去看约好的那些风景;一个人做饭散步,读书听音乐,睡觉之前再听一听喜欢的电台播报;一个人坐在雨天里,听雨声滴答,感知声音的美妙和奇特。

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好。

远去的,都已经走远了;要来的,都还在路上。现在的我,已经风清,云净。

容我浅浅行,淡淡忘,不悲不伤,温暖向阳。

我要的时光,就只需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