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贵客网 > 文学百科 > 作文大全 > 正文

关于家族的作文

2020/03/18作文大全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篇一: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

我看它的时候是个分外晴朗的下午,你难以想象在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太阳的地方享受一个明媚下午的愉悦,但是在这个令我无比欢喜的下午却因为这本书让我像是处在满是烈火的水中,纠结不已。我陷在这个热血正义但兽性的余占傲的角色中,我纠结的经历着他经历一切,他的作为他的思维让我难以理解,书中的暴力和残忍更是让我无法理喻——为什么要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呢?这可能是我完全脱离了那种社会我根本感受不到那种社会下人们的价值观。但同时我不得不惊叹于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那样惊艳放抗。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就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

读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莫言写作时倾注了大量的感情的同时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我有时有些小迷糊的,但看完之后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怀大局,能在这看似繁琐复杂的线索写作并掌握好中清晰的理清思路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对于读者的我有时都找不到头绪。同时作者独特的创造人物的视角也给我很大的冲击,《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他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作者是以怎样独特的眼光来审视社会的呢,我想这是他以往经历所致。

为了能理解作者这样独特的视角和惊艳的作品我先了解了一些他的背景,莫言是农村的,他小的时候受过一些磨难,曾加入解放军。我想就是这些经历让他有灵感写出这本书,他把他看到的农村思想放大,他把自己小的时候的磨难放大,把在军队中经历的种种放大出来。我知道《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在电影的渲染下很多人关注的了这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的《红高粱》,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我觉得正是莫言的作品带来的这种兽性而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下虚伪的温情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它不是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让我们看到真实的人性。这也是作者的以往的经历所带来的吧,在童年时的经历让他看到这些人身上野性,在军队的经历让他痛恨战争,因为他看到战争让人隐藏的残忍、暴力和残忍暴露出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相信曾经的经历是写作的灵感,当我们经历的事越多我们就越有积淀,有积淀才有灵感。如果不是莫言以前的经历他怎么会有这种灵感和体会,又怎么写出这样惊艳的小说。让一个从小生活在温室中的作家写这种经历很多磨难的人物是不可能的,写出来的文章也只是一堆词藻的堆砌没有任何感情。另一方面也在提醒我,不要一味羡慕别人的成果,那是经历风雨后的沉淀,要想有一番作为还得自己去争取。

篇二: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不可否认的是,电影《红高粱》在国内外的巨大影响力对莫言获得诺贝尔奖有一定帮助。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感觉在写作中,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读者有些小迷糊的同时,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中有大布局的大将风范,尽管只有二十七万字,但是其中线索多头,若没有指挥若定的才能,断不能将这些故事如此合理而顺畅地打乱时间顺序安排在一起,从这个角度看,这本书是小说技法的一次绚丽展示。无怪乎在莫言在《丰乳肥臀》的一篇自序中毫不掩饰的表示,长篇小说就是要写得长,就是要有大局观,甚至还举出有人只能带一个连一个团,有的人却能指挥千军万马这样的例子来。从那篇序言中不难看出,莫言对于自己对长篇小说的把握能力是很有自信的,而事实情况也的确如此。只不过这样的写法虽然按照作者的意思整合了各种线索,对于读者却是不小的考验。

很多人更注重的是莫言作品中的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而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但我认为这都不算是莫言最大的特色。还有人认为莫言和张艺谋都愿意表现中国落后的一面,而外国人喜欢看这些,这更是不着边际的想法。我觉得,莫言的作品给人一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中温情脉脉的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阅读莫言的书,要有相当的忍耐力,他绝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若这也算是一种特点,那这特点就是他敢于面对人世间的真实,他的书不是写给孩子看的,而是作为一种他自身的宣泄,是作家内在力量或内在压抑情感外化的产物。

篇三: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和很多人一样,我最初接触的也是张艺谋的《红高粱》。

小时候,妈妈单位组织看电影。那时候的娱乐活动太少了,于是不管是不是合适,不少人都带着孩子一起去的。那天的电影正是《红高粱》。故事内容根本没理解,只记得一片片红色,和剥人皮。此后的20年里,剥人皮是我对《红高粱》唯一能联想到的。虽然当时用手挡住了眼睛,依然感觉那红色顺着手指头缝流进来。就是现在,每次看《红高粱》,快剥人皮的时候,我依然要挡住眼睛,所以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剥人皮是怎么演的。

《红高粱家族》全书完稿于1986年,莫言31岁的时候。用莫言自己的话说:《红高粱家族》虽是少作,技术上有诸多粗疏之处,但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相比较,莫言的《檀香刑》的艺术性更完整些,却远远没有《红高粱家族》动人。激情的作品只属于充满激情的年龄和激情的年代。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在刘心武先生的影响下,我曾经对水浒英雄吃人肉纠结了很久。为什么英雄好汉要吃人肉?那么英雄好汉该吃什么肉?《红高粱家族》中的英雄好汉,吃了疯狗肉,而狗群生前吃了死人肉,所以英雄间接吃了死人肉。想来不过如此,对《水浒传》的纠结也就放下了。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

篇四: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在这之前也没看过莫言写的原著。对于莫言的小说,除了《红高粱家族》我真的没有细读过其他任何一部小说。黑土地上的红高梁《高梁家族》是莫言向中国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被译为近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在看这本书时是一个十分炎热的下午,在舒适的空调房里。但是在这个凉快的房间里却让我处在满是烈火的水中,纠结不已。我陷在这个热血正义但很有兽性的余占鳌的角色中,我纠结着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思维让我难以理解,书中的暴力和残忍更是让我无法明白———为什么他要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呢?可是,同时我不得不惊叹于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那样惊艳分抗,他们用自已的方式表达了苦难与不满。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他们坚强而坚定地守护着自已的自由,傲然地活着。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剥丝抽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我”父亲,刘罗汉大爷,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怕生死,敢爱敢恨。

篇五: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我说不出《红高粱家族》是怎样一部书,就像我说不出它带给我的是怎样一种震撼。

我不能对莫言天马行空的想象、极具张力的表达、陌生化的处理和完全超越时空局限的叙述所构造出的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有太多理论上的评述,实际上我也不能不懂装懂,高深的文学理论自有渊博者去研讨。我也不想评价这部书到底歌颂了什么贬斥了什么,我只想说余占螯你真是个混蛋。

你才几岁你就怎么就敢杀掉那个与你母亲不清不楚的花和尚,你怎么就敢跟素昧平生的新娘子在高粱地里野合,哪怕你们再是眉来眼去撩的你心中野火难平。你怎么就敢只身潜入单家大院杀了有麻风病的单家掌柜就为了他娶了你爱的女人,事后还居然公然入主单家酒坊。你到底吃了几个胆子就敢把花脖子这帮传奇土匪一网打尽。而你杀人放火抢来的女人,你当初有多么爱她,后来你居然跟她的丫鬟好上而不惜闹的分居还理直气壮。你又怎么敢凭着几杆土枪土炮就带人打日本人全副武装的汽车,你难道不知道凶多吉少九死一生?你这个混蛋你怎么拗起来什么都不管不顾就为了一时痛快,就为了讨你的债报你的仇吗。你这个野蛮霸道不讲理的流氓,可我怎么就那么喜欢你呢。

余占螯就你就是武二郎就是鲁智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没酒没肉没气顺。你不懂什么民族大义。对,你抗日,可你了解战争的实质吗。就像莫言说你:你一辈子都没弄清人与政治、人与社会、人与战争的关系,虽然你在战争的巨轮上飞速旋转着,虽然你的人性的光芒总是冲破冰冷的铁甲放射出来。但事实上,你的人生即使是能在某一瞬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这光芒也是寒冷的、弯曲的,掺杂着某种深刻的兽性因素。

兽就兽吧,或许人本就是兽,只是文明程度高了,懂得了礼貌规矩,定出了三从四德,办个比赛黑幕横行,为些利益勾心斗角。我就在想,你怎么活得那么痛快!是因为那个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高密东北乡吗,是因为那高密辉煌、凄婉可人、爱情激荡、红成洸洋血海的红高粱吗。莫言说的真对,你们杀人越货,你们精忠报国,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子孙在进步的同时,真切感受到种的退化。

余占螯你看看这些现代人,行色匆匆畏畏缩缩,八面玲珑处处小心,欺上瞒下奉承阿谀,勾心斗角乐此不疲。他们是比你懂的多,会讲好几种外语会解好多次的方程,出席各个重要场合,上报上广播上电视,可他们谁有你活得自在快活!我不管你几分对几分错,起码你是个活生生的人。你质朴、粗野、狂热、果决、自私、放纵、蛮不讲理,却让我觉得平易、鲜活、痛快。你展现出的是剥离了精巧外壳的原始粗粝的生命之美,你的蓬勃生命力让我感到惭愧又震撼。可是现代生活的巨轮太强大,把一切可能的生命的呐喊都裹挟其中碾压殆尽。于是莫言把你带给了我们,还带给了我们生产出你的那个魔幻又现实的高密东北乡,还有无边无际汪洋恣肆的红高粱和血一般红稠的高粱酒。那么有生之年,一定要捧一碗高粱酒,最好能踏上高密东北乡的土地,好好祭奠一下你,还为我们自己那现已难寻的鲜活的生命。

篇六:读红高粱家族有感

下课铃响了,立马从桌中抽出莫言老先生的《红高粱家族》细品起来,看得那么入迷,以至于没有发现已经上课了。

关于内容,网络上是这么说的: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

别人看来,这是一份详细的简介,我却认为,他缺少了两个重要的部分。

一、莫言的奶奶戴凤莲先是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在喜轿上,她用一只小脚掀开轿帘,余占鳌轻轻将这只小脚送入喜轿,从而擦出爱情的火花,勇敢地谋杀亲夫,选择了自己的幸福。所以并不能说是霸占。设想,如果戴氏没有勇气去选择自己的幸福,那她岂不是只能一辈子以泪洗面了?

二、余占鳌起先只是一个小小轿夫,后来在奶奶的高粱酒作坊里做了一个伙计,从而顺藤摸瓜,成为名符其实的大当家。后俩又在帮会中达到了一定的位置,人们号称“余司令”。

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不逼自己一把,前途不会光明。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一:《百年孤独》读后感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二:百年孤独读后感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三:百年孤独读后感

当我合上《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凄凉。“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当梅尔基亚德斯精准的预言变成现实,布恩迪亚家族也就此画上了句号。从兴盛到化为尘土,不过也就短短百年。几代人的努力挣扎,也摆脱不了落没的命运。

读整部作品的感觉对我而言,就象每晚听一个白胡须长者坐在神灯前,娓娓讲述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昏黄的灯光,让人的心有种别样的安静。不管从美人儿蕾梅黛丝如天使般的升天,屋内已逝鬼魂的游荡还是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战争,阿玛兰妲感情生活的波折,魔幻和现实始终交错在一起,不至于跌宕起伏,但却环环相扣,如行云流水般,没有一丝突兀和荒诞,却让人清醒。

其实,布恩迪亚家族所走过的历程,恰恰是和孤独斗争的过程。他们中有的怀抱着热切的理想,勇于尝试新鲜的事物;有的勤奋刻苦,孜孜孜不倦地学习钻研;有的热情奔放,在感情上忠于自己的内心……不管是对学术的钻研,为理想的奋斗,还是纵情享乐,他们始终对生活富有着激情,但现实却没有让他们如愿,马孔多的保守、落后、灾难,一再地打击他们,使他们不得不在一次又一次梦想破灭之后,最终变得失望、苦闷,饱尝孤独的滋味。就象书中多次提及的死亡预言一样,命运之神早已将结局写在羊皮卷书上,谁也无法改变。

这又使我想起一篇文章,文章中写道,当婴儿从母亲温暖的子宫脱落的那一刻,就意味着人生来是孤独的,是独立的个体,他会有自己的轨迹。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害怕孤独,所以人们总是迫切地想要融入到社会当中,我们学习如何与人交往,学习遵守社会准则,归根到底就是想被别人所认同,这样自己的心就不再孤独。其实真正到人之将死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感慨,自己怎么样来还是怎么样去,一如既往地孤独。再辉煌的过往也会象马孔多的飓风一样,把一切都吹散,什么也没有留下。

也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也都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部羊皮书,许多事不必强求,该来则来,该舍即舍,虽然听起来有一点无为,但又何尝不是洞彻以后的理性呢。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四:读《百年孤独》后感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五:百年孤独读后感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了《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家族文化读后感

篇一:家族文化读后感

7月23日,上午在沈师汇文楼的305教室,朝阳兴隆大家庭在企业管理经理赵冬梅的带领下,对家族文化进行了重温之旅。家族文化一本精致的文化手册,凝聚着兴隆人19年风雨历程,是家族文化的积累沉淀,承载着兴隆文化的发扬光大的使命,通读讨论,真是越深入学习越有深得感触。二八原理,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都听得明百,可是现实生活中做好却是不易。由于没有抓住重点,2011—2012年度,朝阳兴隆两个商场没有完成功劳线任务,留下了遗憾。由于没有抓好本职工作而失去了晋升的机会等等。每个人结合自己的理解及案例,告诫大家一定要按照家族文化的要求去做,反复阅读做到心灵神会。将家族文化精髓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赢取成功。

篇二:

中国经典名着》是我的启蒙书,是我“不说话的老师”,是它帮助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是它让我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这个学期,我们学校开展了一次阅读《中国经典名着》的活动,我阅读了许许多多有关中国经典名着的书,有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有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其中,我读了一个最令我深刻难忘的故事----《西游记》。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是由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作家写的。

《西游记》里的唐僧师徒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不仅帮助了许多贫民百姓消除了妖魔鬼怪,还让他们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唐僧的徒弟不怕困难,帮助唐僧西天取经,特别是孙悟空,他非常的机灵,而且也非常的忠心;唐僧也非常的善良、朴实而又显得仁慈;猪八戒傻得可爱;沙和尚则给人一种忠诚而又老实的印象,也是唐僧忠心耿耿的徒弟。在《西游记》里共有九九八十一重考验,最后,他们师徒四人共同努力,经历了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西游记》这本书也就验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而这个这个故事也深刻地告诉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不罢休,绝对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要学习的。

而且,好吃懒做也是不行的,只有机智灵敏、英勇果断的头脑才能事半功倍。我们在学习时,或者在生活中不应该遇到一点儿挫折和困难就要放弃,挫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动动脑筋,再加努力一把,咬咬牙齿不就过去了吗?一旦战胜了困难和挫折,那胜利还会远吗?

篇三:

从未有过如此低调的情绪,对于他的人生,我的心在流眼泪。一位闻名于古今中外的文化使者,让人为其感动,为其流泪,为起伤心。他的人生经历深深感染着一颗懵懂的心;他的孤独,他的无助,会让意识彻底瘫痪掉。

特别是其晚年思念家乡,怀念童年的确伤感。他不知道,这触动了无知的少年;他不知道,在不知不觉中,为无数人指明了方向。他是灯塔,让无数扬帆出航的懵懂少年深记回家的路。他的人生旅途是多么凄凉沧伤,一副副失落的面孔,在其文字中释义的流露出来。“他变极爱掉眼泪,美好的天气,美丽的事物,却会让他掉泪。”也许我不能有他那么伟大,能将中西文化结合,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可是,我愿意为他忘记时间,忘却空间。我更愿意是不是他身边的一个童仆,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在他的身边,希望他能在我的付出中得到一点安慰,可毕竟是‘天方夜谭’,充满同情的夜空,请给我一片宁静,也好让我入梦去,然后回到那个时候,让梦把我安排在林语堂的身边。

篇四:

这本书还是在上中学的时候,直到上大学时才买了一本认真来读。古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作者一次次漂泊的旅程,都是增长智慧的机会,也使心灵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洗涤。

我细细读着书,慢慢地被书中的历史、游记所吸引。从莫高窟的中华民族痛失瑰宝到风雨天一阁那座仅存的藏书楼,从沙原隐泉到洞庭一角,又从吴江船到牌坊。作者走过的每一处地方,似乎都蕴藏着那么多中华历史。有时候真想自己也能懂得中华五千年历史,每当走到一个地方,都能想起此地过去的故事和故人的评价。来自:作文大全读这本书,就像和作者一起,从中国的西北走向江南。偶尔,作者也会停下来,写一写腊梅或是写写自己的藏书,或者在每个清静的雨夜里想起,夜雨诗意。但是作者永远都没有忘记,真正的山水不光只是自然山水,更有着文化气息,人文山水。正如他自序中所说: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在我的全身,要摆脱也摆脱不了。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是的,在西天凄艳的晚霞下,我看见了王圆麓,那个敦煌石窑的罪人;在罗池庙里,我看见了失落的柳宗元;在都江堰,我看见了大愚又大智,大拙又大巧的李冰;在天柱山我看见了华发苍然的苏东坡。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叫做文化苦旅?慢慢得,我明白:苦旅,苦在历史的重压,苦在历史的逝去,苦在古人的远离,更苦在文人心里的敏感。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略懂了作者,更让我读懂了中华民族历史的一丝细脉

篇五:

正如余秋雨先生说的,我心底中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虽然没仔细去揣摩但确实让我感触很深,尤其是《风雨天一阁》。

小时候,知道宁波有一座藏书楼——天一阁,感到无比骄傲,因为它就在我所在的城市——宁波。上完初中,到宁波读书,感觉离天一阁近了许多,但却从未走近过它。记得读师范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曾向我们介绍过天一阁,当时的我听的特入迷。看了余秋雨先生先的风雨天一阁,更是记忆犹新。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文中的这段文字,“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对我有极大的震动。范钦不仅是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而且还是一个人格健全之人,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

文中也提及了书法大师丰坊和他的侄子范大澈,他们也是藏书家,却并未传承下去。藏书仅凭一人之力,是不能久远的。范钦不仅仅把藏书作为爱好,更把藏书看成是一种使命,

而且是整个家族的使命。这也是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岿然独存的原因了。

天一阁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遗迹。那一种精神,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我自己而言,做事都是只有3分钟热度。看同学天天写日记,觉得是个不错的习惯,也尝试着每天写点什么。结果写了一个礼拜,没有坚持下去。我对写作缺乏兴趣是一原因,感觉象在给自己找借口。但最重要的是坚持的决心不够。

想看天一阁藏书而不得的钱绣芸姑娘,惋惜之余令人敬佩。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很是令人感动。由于家族的规定,她还是没能踏入藏书楼中看书。曾经的我想,藏书楼,藏了那么多书,却不准人看,连家人都不能看,藏了这么多书是做什么用?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不对外开放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下去,只是,这些规矩只能防君子,却不能防小人。

余秋雨先生在最后写道:什么时候能把范氏家族和其他许多家族数百年来的灵魂史袒示给现代世界呢?现在,他们的灵魂和精神已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