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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爱的文章 / 最爱的散文

2020/03/09好的文章

谁是谁的曼殊沙华

文/含笑百步颠

最爱昀息和小叶子,最配的两人,叶天征太过懦弱,凡事与其事后后悔,不如当时果敢地去做,去珍惜自己想要珍惜的人。大局,只是在当时才值得称之为大局,一旦成为过去,在遥远的将来看来,已然不可挽回,那些人是再也捡不回来了。不爱之。

而南宫,太我行我素,太天真了,纵然爱她,可是需要时没出现,事后英雄有何用处?难怪当个旁观者,难怪注定要与此生最重要的人擦肩而过了。不悯之。

但是,昀息,他却清楚的知道小叶子的需要,不否定存在利用的成分,但是在里面,他却是最了解小叶子的人,彼此染成一样黑,爱恨交织,但是却至少曾经真的携手过。他们了解彼此的孤独,可惜这段感情作者并没有着墨描绘,兄妹纠葛始终只停留在孩子气情结阶段,不够深刻,比起听雪楼人中龙凤的契点,昀叶他们这一对的情感世界本可以更加浓墨重彩更加出彩的,奈何作者意不在此,只是出于情节需要只字片语寥寥带过,可惜。

很明显,两个故事前一段写得比后一段三角出彩点,倒不是兄妹恋之流,实际上,他们也不算兄妹恋,复仇史也谈不上,只是纯粹表达了一种情结而已,女主死去本可以作为一个讫点引出昀息与小叶子的一段爱恨嗔痴,但是,后来笔锋一转就跑远了,直泻入第二段嫌疑三角恋或是孩童四角恋,很不成熟,实话的说。无论是这种构思,还是从人物性格设定,孩子气的表达,很是不能理解。当然其所要表达的主题能让人明确,可是从小说本身来看,很是缺乏说服力。

相较而言,从作者间断式寥寥数墨勾勒出的小叶子这个形象在小说里倒是最丰满也最有灵气的了,而且很有现实气息,正面加侧面表现总算使得她独特复杂的形象呼之欲出。她是被宠坏的孩子,害怕孤独害怕被遗弃被杀害的小孩。可惜,可惜她的情感世界很不明朗,或者说她的情感世界从未明朗过。有意无意间孩子气的一句"我要嫁给哥哥",模糊了两种情感,而更加让之复杂的是,这之后由爱衍恨的出现厌世情绪,终究是割舍掉了一切。一片活泼生气的叶子跳出污浊世间了。终究不解,这故事,这世间,谁是谁的曼殊沙华?

此篇延续了沧月代表作也是成名作的听雪楼,但别忘了听雪楼严格意义上也不算一部小说,更像是一篇江湖散文。没有开始,当然也不会有结束,所有才会有陆陆续续的那么多听雨楼系列了,但补充来补充去,只是在讲另一些人物的故事,向读者娓娓道来一些以人中龙凤里的不是主角的人为主角的故事罢了。主线永远只是线,成不了平面章,更勿论立体了。这似乎已成为沧月小说的一个共性,也许是其风格使然,但在鄙人看来,空有轮廓却是美中不足。

我爱的,并非只是轮廓,这个世间并非只有无始而终的片段(一段感情,对个人而言,或许无始无终,但对于故事本身,也许路过一时的一段风花雪月,当个远远的旁观者便是故事的告终。),故事也是有延长的可能的,即使无法力求一个完整,一个终结,但起码终结之前可以有的不只是故事本身的堆砌与铺陈,还有最能动人心扉的情感独白。因为,那才是最真的,人。当然,这一切,只是我以为,非关乎作者及其作品。对于作家,我敬佩始终。

张爱玲的小说世界虽然冷僻,但其小说一向都能给人自始而终的感觉,丰满凄绝,故事中的人物结尾是很少泣泪的,然而,却往往能让故事外的我扉页未合而泣。大概正是所谓此时无泪胜有泪吧。对现实世界的感知,决然不是片段的零碎偶感,而是长时间与故事中的人物对话,并随时随地交换角色,爱极恨极,都不只是一个人或两个人的故事。写的不好不完全,是小家碧玉,写得好,那便是连活生生的生活也写进去了。感悟,很重要。或许生活节奏太忙,留给写作的心灵写作空间有限加零碎,但求了然无憾于心,那么,当一个作家写活生活的时候,才算是活着。

突然觉得生活就像是一株曼殊沙华,我在此岸看着彼岸风中飘摇的恋曲。说到底,不是作者自己,却在观望别人的孩子中蹉跎了自己的青丝。

最爱那一抹橄榄绿

文/李丹

阅读提示:因为高中时期得到过一名军人的帮助,紫凝(化名)从那时起就被那一抹橄榄绿所吸引。军人情结在心中生根发芽,至此便与军人结下了不解之缘。然而,也因这军人情结,她也一次次被伤得遍体鳞伤。日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紫凝向记者讲述了她的感情经历。

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和偶像

我从小就是一个苦命的人,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我而去,父亲因为娶了后妈也不再管我。读到高二时,父亲就不再给我生活费了。到了上学的那一天,我拿着仅有的几十块钱买了一张车票,踏上了到重庆主城的求学路。

一路上,我就像一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无奈又无助,只能任眼泪奔流而出,仇恨与绝望之情油然而生。正当我伤心欲绝之时,一抹橄榄绿出现在了我的眼前,递给我一张纸巾,并轻轻地坐在了我的旁边。

“怎么啦,小妹妹?”那充满磁性的声音至今在我脑海中记忆深刻。见我没有出声,他又说:“人生总有许多的不如意,也会遇到很多的挫折和痛苦。但是,这些痛苦和挫折都是成长过程中必须要经历的,只有承受这些痛苦和挫折,人才能逐渐成熟。”接着他又给我讲他在部队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用他自己经历的故事来开导我。

慢慢地,我对他的戒备之心逐渐消失,把我心中的不快一吐而尽。他静静地听着我述说,关切地为我递上纸巾。之后,他又给我讲了很多名人的励志故事,让我对生活树立了新的希望。

下车后,他从兜里掏出了几十块钱放到我的手上,对我说了很多鼓励的话后就消失在了人群中。我紧紧地握着他给我的那些钱,远远地望着他,直到只剩下一抹橄榄绿。

从那以后,他便成为了我心中的英雄和偶像,对军人我也有了莫名的崇敬和好感。

两段感情让我痛苦不能自拔

工作以后,在一次车祸中偶然结识了一个比自己小且当过兵的男孩。因为同是车祸中的伤员,又住在同一家医院。在医院养伤的那一段日子里,一来二往我们就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

出院后,他居然对我展开了狂热的追求。在他两年多的攻势之下,我“投降”了。因为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我用真情小心翼翼地维系着这一段异地恋情。在我们相恋的4年多时间里,我们爱过、闹过、笑过,我认为我是幸福的,我们是相爱的。

但是,事实证明,我错了。异地恋最终没能逃过残酷的现实,在我们双方正在商量谈婚论嫁的时候,他变心了。他与一名酒吧女好上了,并绝情地将我们4年多的感情抛之脑后,任由我如何挽留,他也不再回头。

在这一段感情里,我投入了很多。他的绝情离去,让我伤得遍体鳞伤,我用了很长时间才慢慢缓过来。

去年的一个冬天,我拧了一大包东西回家,走到电梯口实在拧不动了,东西滑落撒了一地。恰好一抹橄榄绿又冲进了我的视线,他迅速地将我散落的东西捡起来,微笑着送到我的手上,那一脸阳光的笑容当时就触动了我的内心。

之后,我们又多次在电梯里遇见,才知道原来他也住在同一栋楼里。每次见面,他的脸上总是阳光般的笑容。不久,我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他对我的呵护和宽容让我天真地认为,这就是我一直要追随的爱情。

可是,命运就是会捉弄人。在见了他的父母之后,得知我没有稳定工作,文凭不高,他父母强硬要求我们分手,还用断绝母子关系来威胁他。迫于家人的压力,他最终选择了父母。

依然执着于心中那份美好的“情结”

我的两段与军人的恋情就这样夭折了,心中出现过的种种幸福画面都变成了泡沫烟消云散。虽然两段感情都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是依然不能撼动我对那一抹橄榄绿的喜爱。依然执着于心中那一份美好的军人情结,依然会静静地等待着爱情的出现。

最爱蛋炒饭

文/岸鱼

晚上到门口家常小炒店吃饭,进门就对俏丽的老板娘说:“一碗蛋炒饭。”老板娘笑着说:“你咋都恁喜欢吃蛋炒饭?”我嘿嘿一笑,不知如何作答。不过想想,好像的确如此,我对蛋炒饭确实情有独钟。

高中的时候,离家住校,在镇上的一个高中上学,那时候感觉整天都吃不饱,一到放学,就拿着饭钵飞也似的冲向食堂,饭菜虽然不怎么样,但吃起来也是狼吞虎咽,分外香甜。从那时起,就喜欢吃蛋炒饭,也许是因为蛋炒饭耐饿吧,倒也不讲究什么色香味的,为了经济实惠,总是想办法用有限的餐票把自己喂饱。比较经典的吃法是下面一半是炒饭,上面一半是炒面,炒面里酱油放得比较多,看上去油光闪闪的,可以当饭又当菜。

后来上了大学,开始的时候天天拿着饭钵在食堂里吃,等到了新校区,离食堂比较远,放学的路上有很多小餐馆,我们称之为“美食一条街”,那时候蛋炒饭就吃得比较多,也称“炒花饭”,三块钱一份儿,经济实惠。巷道里的农家小炒,烟火气十足,一般都是当街一个煤炉,一个鼓风机,风呼呼地吹着,火苗呼呼地往外蹿;也不管锅有没有洗干净,两勺油淋进去,再扔一点儿葱花姜蒜,很快就刺啦啦直响;一个鸡蛋敲开,蛋黄蛋白一起溜下去,马上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一张油黄淡白的鸡蛋饼露出雏形来;再顺手从旁边的饭桶里挖出两铲子白米饭,倒进锅里左右翻炒,随后起锅。我们或就地找个位置,在烟熏火燎中匆匆吃完,或装进饭盒,随手拎走,各得其便。

记得那时候宿舍楼下有一个移动的炒饭点儿,掌锅的是一个中年大叔,收费的是一个腿脚不灵便的大哥;一个自制的简易移动的餐车,上面也是一个煤炉、一个鼓风机,然后是木桶饭,还有油盐酱醋和切好的碎白菜。他们的动作很快,价钱也便宜,加鸡蛋的一份儿炒饭只要两块五,对我们那群囊中羞涩的学生来说实惠是第一位的,所以他们那儿也是生意兴隆,我也经常光顾,不过总感觉白菜没有炒太熟,咬着咯吱咯吱响。

上大学还有一件影响终身的大事儿就是谈恋爱了,那时候,我和现在的媳妇分居两地,纠纠缠缠,吵吵闹闹,分分合合,折腾来折腾去,还是欲说还休,欲罢不能。不过相聚的时候还是蛮开心的,同样是因为穷,吃不起好饭好菜,就千层饼、米线的对付,当然很多时候也是蛋炒饭,不过种类增加了些,什么“老干妈蛋炒饭”“扬州炒饭”“玉米鸡丁炒饭”等,不一而足。

参加工作后,对蛋炒饭的热爱并没有消减,聚餐的时候,吃酒席的时候,有时还要加一份儿蛋炒饭,只是价钱比原来贵多了。久而久之,连亲朋好友也知道我独爱蛋炒饭,受我影响,有时也要来一碗。各家的蛋炒饭也各有特色,辅加的材料也各不相同,同事们大多喜欢萝卜丝儿炒花饭,我也觉得萝卜丝儿炒饭别有滋味。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家常小店,街头路边一个小摊,一瓶啤酒,半碟花生米,外加炒饭一盘,心思几缕,就囫囫囵囵混个肚儿圆。

炒饭吃得多了,也慢慢地感觉小小一份儿花饭,花样也不少,不同的人炒出来,滋味各不相同。也因为蛋炒饭认识了不同的小店老板,有慈祥大娘,有丰韵少妇,有邋遢大叔,还有青年小伙。我本是腼腆内向的人,却因为蛋炒饭和别人有了谈资,不得不让人感慨莫名。

时间久了,自己也忍不住想试试手,媳妇做米饭的时候,我往往让她多做一点儿,剩下一些我晚上炒。可惜技术不过关,我总想炒出焦嘣嘣的感觉,却总是炒老,还不是一粒粒地舒展开,而是紧紧地抱成团,结果出锅的时候就黑不溜秋,难以下咽,常常被媳妇耻笑。后来向别人请教,才知道跟米的种类有关,炒花饭用的米和煮粥的米要有所区别,也有的告诉我把米饭放冰箱里冻一冻会更好,大家的热情和耐心让我的厨艺终于有所长进,媳妇儿子也肯陪我一起吃了。

只是媳妇不在家的时候,我老是炒花饭,儿子开始还高高兴兴,后来渐渐不耐烦起来,我一本正经地告诉他:“蛋炒饭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内涵……”还没说完,儿子就说:“好了好了,莫说了,我吃还不行吗?”真是花饭虽好,不能常炒。

忽然想起有次姐姐来我家做客,不知怎么说到我爱吃花饭。姐姐说,还记得小时候,妈也经常给你炒花饭,那时候刚刚能够吃饱,还不能吃好。妈常说老话说得好:“干饭炒三遍,给肉都不换。”那时,萝卜丝焖米饭你都能吃顶尖三碗,更何况是多放了油和鸡蛋的炒饭呢。我想想,的确如此,在年少的日子里,家里虽然不宽裕,父母还是把无限的爱都给了子女,蛋炒饭仅仅是其一,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爱上了蛋炒饭吧。我们看起来不知从何时而起的爱好和习惯,深究下去,都有小时成长的影子,而父母的爱,也会无形地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享用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