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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服的文章 / 制服的散文

2020/03/06好的文章

再见,七月的忙碌

文/木棉花

穿着夏装制服,坐在凉爽、安静的办公室里,虽然有时很忙碌,可有时也可以发发呆。这样的日子也会让我厌倦,可是当真被隔离时,才觉得,坐在办公室里上班真好啊。

单位出了新规定,上班时间必须穿制服。工作时间的着装疑虑顿时烟消云散了。这样才好。不用再每天琢磨穿什么衣服去上班。我可以穿吊带连衣裙,虽然它暴露了点,可我只是路上穿而已,到单位就换制服;我可以穿超短的牛仔小短裤,虽然它确实不长,可我也只是路上穿而已。反正,不管我穿的多么花里胡哨,至少,我上班时间是穿制服。以后无须在每次买衣服的时候,都要考虑这件衣服的风格与我的工作角色是不是搭配,无须把自己的着装格式化。吼吼。

整整两周的隔离生活,今天,算是真正坐到办公室里恢复以前的工作模式。

记得,会听到很多人,甚至包括老公,会说:“等忙完了这阵,我好好地补偿你。”其实,这是多么无奈的一句话。过去的两周里,我却总会想起这句话,在心里念叨这句话,等忙完这阵子,要好好地陪陪女儿,好好地照顾自己,好好地关心老公。

好在,我懂得,人生经不起太多等待。

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我每天都回家,虽不按时,却可以见到老公和孩子。我每天按时起床准备早餐,至少,清晨的时光属于我。周末,我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陪女儿,带她出去玩。好在,因着老公无微不至的照顾,小小的女儿没有受妈妈的忙碌所影响,开心地继续着她的小生活。

昨天下班后,看着女儿兴致勃勃地领小朋友到阳台,看绿萝叶子上的小蜗牛,那认真的样子有意思极了。晚饭后,满身轻松地带女儿在小区里玩小石头,女儿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入夜了,带女儿到草丛里听虫鸣,女儿可爱地学着小虫“唧唧唧唧唧唧”的叫声……竟然觉得,这种幸福好久违了。我从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就是想着陪伴爱的人从晨起到黄昏而已。

七月三十号了。清晨,我套上米色印着橙子图案的连衣裙,感叹这个月的远走。老公说:“自五月,你一直这么忙。”是的,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忙碌是为了什么,这么辛苦图的是什么。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珍惜当下,随遇而安吧。

今年的七月,突如其来的忙碌,容不得喘息。于是,很多的计划也就被搁置。好在,只是搁置,不是放弃。我仍会忙里偷闲地去做那些喜欢的事。转眼入八月。在我的时间维度里,八月,便是夏末,值得期待,也让人留恋。无论如何,还是想说,七月,再见。八月,你好。

十八块补丁

文/刘乙苏

公交车上,一位妙龄女郎的大衣格外引人瞩目。我悄悄数着,足足有二十多个破洞。这让我想起自己也在这个年龄时穿的一件打了十八块补丁的蓝色上衣。

我在家排行老四,家境不好,一直都穿自家织的粗布衣,或者穿母亲用姐姐哥哥们穿剩再改小的衣服。

上初中那年,母亲第一次到离村两公里的营头供销社,为我买回三米蓝色单卡哔叽布料,四角九分钱一尺。为省下八角钱的裁缝加工费,巧手的母亲整整用了三天时间,晚上也不曾休息,自己裁剪,自己一针一针倒勾针为我缝制了一套标准的学生制服,穿在身上板正,得体,扛肩下摆棱角分明,看上去与裁缝铺做的没什么两样,甚至密密匝匝的小针脚比裁缝做的还要精细,直溜。我喜不自胜,爱不释手,晚上睡觉都要小心地叠平整放在凳子上,唯恐有了褶皱。从来不懂修饰的我,每日穿在身上,总会在方桌上放着的穿衣镜前左顾右盼。它是我出门在外唯一一身能穿得出门的外衣。

这身衣服我整整穿了四年,一天都不曾离开地穿了四年!每个星期天要洗衣服已成惯例,从不改变。冬天晚上洗,我跟奶奶睡,将脚叉在用坯和泥垒成的煤火台两边,两手撑开湿衣服去烤,得烤多半夜。特别是夏天,我总要等到正午毒辣辣的太阳吐着火舌时才洗衣服。农村的沙石房顶炙热,烫手,我就将洗好的制服平铺在房顶上,像烙饼似的来回翻转。我一边使劲地摇着蒲扇,一边时不时把衣服挪着地方,尽管如此,只一会儿功夫便也汗流浃背了。大约半个时辰,衣服刚刚半干,我就麻利地脱下夹袄换上那身心爱的制服。之后,我曾戏谑地称之为“烙衣服”。

由于四年里一身衣服穿到底,再好的衣服也沉不住气了,更何况布料质地差,洗得勤,自然破损厉害,以致于每次洗时都不敢用手搓,只是轻轻揉一揉。即使这样,我还是不得不在多处破损的地方打上补丁,特别是上衣,四个布兜,每天掏进掏出,几乎每个角都有补丁。

说起打补丁,我是最拿手的。

那身学生制服也的确穿得太久了,常年风吹日晒,已全成白色。布兜,袖口,下摆,肩部到处都是破洞,要打那么多补丁实在太扎眼了。因此,每次衣服有了破洞,我就会从母亲的针线筐里,从旧布堆里找出与我的制服颜色相配的旧布料做补丁。我先把衣服平摊在桌子上,非常细心地将补丁按平,再用长针脚在补丁四周固定,一针一针密密缝严实,然后在茶缸里倒上滚开水来回烫平,表面上看不到一个针脚,穿在身上若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有补丁。邻居家的大福婶常夸我手巧。那件曾打了十八块补丁的学生制服一直陪我到高中毕业。

那身补丁摞补丁的制服实在不能再穿了,母亲执意要拆了它做鞋底的铺陈,可我不舍,舍不下四年里与我朝夕相伴的学生服,舍不下我平生第一次穿的单卡哔叽,舍不下那一针一针用倒勾针穿起的母爱。

自小的艰苦环境,养成了一生的节俭习惯,即使几十年工作在外有了丰厚的条件,也没奢侈过。现在回想起来,隐隐觉出遗憾,起码在乡镇,在机关时应该懂得修饰自己的。

白驹穿隙过,岁月不饶人。当皱纹交错,老事横秋的我终于明白“人要衣裳马要鞍”,服饰不仅仅是对时代的展示,也是通过穿着打扮认识自己的感觉时;当我意识到,自然大方,亮丽时髦的穿戴会使一个人显得特精神、特气质、特风度、特有品味时;当我体味到干净、利索、得体的服饰可以将舒适和情调感染给对方,是对他人的尊重,是一种美的享受时,我终于也学会到大商场挑几件称心的衣服。

可我仍忘不了那件打了十八块补丁的学生制服,因为它是时代的印痕,是母爱的记忆。我也非常赞赏公交车上那位时尚女孩儿,她们这代人遇上了好时候,赶上了太平盛世,应该热烈,潇洒,生活得更好。

用警省制服习惯

文/周铁钧

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因用脑过度患上严重的失眠症,医生告诉他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就可安睡,他试过果然奏效。而后的十几年,无论失眠与否,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成了他必不可少的习惯。

一年冬天,柯南·道尔去伦敦市郊一个清静的小镇写作,那天下着大雪,马车颠簸几个小时才到了旅馆,他在房间挥笔疾书白天构思好的章节,直到午夜1点多才写完。

当他准备上床睡觉时,很自然地想到喝酒,但带来的一瓶酒还在行李中,他把酒瓶拿出来不禁一愣,原来瓶塞没盖严,酒已漏得精光。此时街上的酒吧、餐厅早已关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火车站的商店买酒,但那要至少要走3英里。

窗外仍风雪交加,街上空荡荡的,此时根本雇不到到马车了。天长日久养成的习惯总是这样,在越是得不到的情况下,想得到的欲望就越强烈。此刻,喝杜松子酒那种烘热入喉、腹中升暖、悠然欲飘、飘然入梦的感觉不断地侵蚀着他,于是他穿上大衣,系好围脖,当伸手去拿帽子时停住了,盯着窗外的雪雾他蓦然省悟到:自己的行为多么不合逻辑,甚至荒谬:一个受人赞誉的所谓智者,一个自认为有足够冷静和理智分析、教育别人的人,竟要在三更半夜,离开舒适的旅馆,顶风冒雪走几英里,仅仅是为得到一杯酒?

柯南·道尔开始深思,自己已养成了一个难以自拔的习惯,并愿意牺牲舒适去满足,但这习惯并没有好处,甚至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他的感悟使头脑清醒起来,片刻就下定了决心。他把空酒瓶丢进垃圾篓,然后脱衣上床,带着一种解脱,甚至是胜利的感觉关上灯,闭上眼,听着抽打门窗的风雪声,几分钟就进入深沉、满足的睡眠中。从那天晚上后他再也没喝过一杯酒,也没有再喝酒的欲望。

柯南·道尔在旅店里住了一个多月,完成了福尔摩斯系列探案小说《最后一案》的创作,他在这篇作品中加入了福尔摩斯因酒误事,并因此警省戒掉了多年饮酒的习惯。他还写道:“一个人长久有能力满足欲望就会慢慢变成习惯,要制服习惯要靠自我警省,悟知习惯带来的伤害,否则就会被习惯所制服而成了它的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