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贵客网 > 文学百科 > 好的文章 > 正文

关于致我的文章 / 致我的散文

2020/03/07好的文章

致我的十七岁

文/杨晨芙

时令渐入冬季,该静的,都安静下来了。

不知不觉三年又过了,我沉浸在那些美好的回忆中,回忆里有你、有我、还有2008年的冬天。

每年的这个时节,我的心,都有种被静谧抚慰过后的透彻。

又是这样的想起你,没有一点预兆。

记忆中的你总带着甜甜的笑,帅帅的向我走来,并敲打我的脑袋,“想什么呢?傻丫头。”为为什么总爱打我的头呢?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

那是2006年的夏天,我们相遇在中学校园的某一个教室,教室在二楼,很安静,只有你带着耳机在听歌,坐在一个我的视野够不着的地方,但,我分明能看得见你。

我走进教室,你连看也没看我一眼,我很友好的向你打了声招呼,你只是不屑的回了一声:“嗯!”

知道吗?那是我多恨你,好不容易进入我梦想的初中,遇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你这个连话都不愿意多说的冷血动物。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当时的我们是怎么混到一起去的,更神奇的是我们竟然还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F,还记得那天中午吗?我去商店买零食吃,结账时竟忘了带钱,当时我正急的手足无措,是你,及时出现在我身边,替我解了围,我当时正想谢谢你呢?可是你就那么走了,只留下一个长长的身影在我的脑海里。

我们那时因为太懒惰,而学校也不太注重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于是下午两节体育课就给我们玩儿。也许是你天生就属于那种孤僻性的,你并不喜欢“群体生活”,只见你径直向教室走去,而我就偏偏个性开朗,尽管也不热爱体育活动,但是“空城”、跳房子”那些小游戏,我还是挺精通的,这一点你不如我。

也就是这样的“天上”和“地下”,也能让我们有了相互的交集。

过了许久,玩累了,回教室喝水,本想把你当空气一样,可是你站在阳台上,望向天空,忧郁的表情着实让人心疼,我悄悄地走过去,略带调侃的语气,“哟!大帅哥,这是在干嘛呀!”你一字没有回答,径直走向教室,我马上意识到自己错了,忙向你道歉:“对不起!我开玩笑的啦!”终于你说了一句话:“没事儿,是我自己的问题。”

F,知道吗?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话。

由于少年好奇心的影响,我便开始向你打听你的事。那天,我们聊了许多,一直到下体育课。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你的所有事,你因为曾经的朋友深深地背叛了你,而一直不敢向外人打开心扉,接受一份新的友谊。基于这一点,我决定用“侠义精神”来“解救”你,“f,我愿意!”你仍只有一个字“嗯”,只是这次你带着甜甜的笑,并敲了我的头。

自那以后,我们便成了非常好的朋友,当然,我们吵过架、冷过战,但但还是阻止不了我们的感情愈来愈深。

虽然我一直都知道女生之间的友谊与男生和女生的友谊有区别,虽然我们都觉得没什么,但还是免不了成为众矢之的,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向我们袭来,我还来不及去躲,就就已经被射的遍体鳞伤。

F,我相信你不是真的想置我于不顾的,一定是这样的,对吧!

那年的冬天,是那样的冷。冰灾2008年。

那天早上,我起床迟了,匆匆赶往教室,甚至太过匆忙跌到了,那时候校道上已经看不见一个同学,我想,这下惨了。却突然听到你的脚步声,滴答滴答,是那样好听,这是曾经和我并肩走过的人,而现在竟这样陌生,你和另一个男同学就那样才我面前走过,带来一尘封,带走了我对你最后的奢望。

我不愿意相信,我分明看见你的手有好几次想要伸向我,却又似昙花一现,迅速缩回。可能真是我视线错乱,你没有,一次也没有回头。

到现在还是深深的相信着你。

过了那么久,是有多久,我没有再见你一次了呢?不是我不想见,而是再也见不着,你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呢?突然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是两个省的距离,而是永远,永远。

岁月在不知不觉中从我们的指缝中溜走,阔别许久的我们到现在相聚之时,却再难体会当时的那份童心,或许是岁月无情,或许是流言蜚语或许是太多的压力……

三年又过了,我,一直没有忘记,曾经的我们,美好而幸福,那是一份只有纯真,只有你,只有我的友情,其他的,都没有。

四季过后,一切再次重新开始。

我会遇到新的人,却也不会是你,也不是他或她。

很多很多的事情过去,包括那些微不足道的细小细节也被我扩大成一个故事,成为生命中最最珍贵的宝藏。

我想,我终于成长了一些。

在我的十七岁。

致我逝去已久的亲人

文/思逸

十年之后,我终于有勇气,或者说,有胆量来到这里,烧一些纸钱,像旁人一样念叨着,“你在那边买点好吃的,别怕花钱”。我清楚的知道,这绝对不是迷信,只是情景所致,或者自我安慰而已。

旁边的柳树已经抽出嫩条,而你坟上的两棵槐树还是光秃秃的,也好,春天能多晒一些太阳。

最近,总在梦里见到你,没有说话,就那么安静的看着我。跟妈妈提起这个事情,妈妈说:“快清明了,你大爷对你最好,怕是想你了吧。”

“大爷”这个称呼,十年没叫过了。

还是恍惚能记事的时候问起爸妈,“为什么这个老头会在咱们家,他没有儿子养着吗?”妈妈把我拉到一边:“这是你爷爷的大哥,没有孩子,所以和咱们一起生活。”虽然不是很喜欢这个矮又黑的小老头,但小孩子的心思总是不会集中在一个事情上,所以,几分钟之后也就忘了,更何况这个小老头从我出生就一直生活在我家,而且,不会走的时候,他总是抱着我,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听家里人说的。

能够清楚的记住事情之后,“大爷”就占据了儿时时间的大部分,爸妈白天忙,没时间,我就在大爷的周围晃悠。更正确的说,是我跑到哪,大爷跟到哪。三四岁的孩子精力多充沛,哪里是六十多岁的老头追得上的?所以,总是我在前面跑,后面传来“慢点,看着前面的石头,哎呀,别摔着了……”的声音,而我,似乎总是以为这样更有乐趣,而跑的更欢。

多年以后,初长成人的我想起这样的事的时候,惭愧总是涌上心头,总是想着,如果不是天天那么辛苦的追着我,或许身体就不会变得那么脆弱。

也许在农村没那多讲究,从来也不会尊称为“您”,什么时候对话都是“你”,但也没有理由的觉得,“你”其实更亲密。所以“大爷”就变成了“你”。

一直不知道你有个“百宝箱”,直到上了学。

那个时候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大人都会问一个相同的问题:“想上学吗?”学着别人家孩子的乖巧样,很违心的说着“想”。事实上,我的想法是“我才不愿意去上学,在家跟大爷玩多好。”

可是,上学的日子终于还是来了。那天,大爷带着我去学校报道,路上不停的跟我说,上学了有很多小伙伴一起玩。我拉着你的手,一万个不愿意。

幼儿班的事情已经忘的七七八八,更不用说上学第一天了。只记得晚上回家,大爷在门口迎着我,抱我进屋,放在炕上,转身打开那个暗红色木头箱子,从里面拿出几颗糖果塞到我的手里,说是奖励我上学第一天表现良好,我不知道原来这个不起眼的破红箱子里,装着这么好的东西。

第二天,大爷从箱子里拿出了一个从未见过的东西,灰色的,如土豆一般,外表还毛茸茸的,大爷告诉我这叫猕猴桃。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好吃的就是我们家院子里那棵树上的苹果。

……

想起来都是些琐碎的事,在旁人看来,根本不值得一提。那么多年以来我也是这样认为,但总该找个时间纪念一下,我无比重要而失去已久的亲人。

越来越习惯上学的日子,伙伴之间戏耍欢愉很快替代了大爷陪伴的乐趣,依赖似乎只剩下期待每天放学大爷从百宝箱里拿出的东西。

请原谅我儿时的“喜新厌旧”。

越长大,离你越远。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已经长成个大孩子的时候,大爷的头发越发花白,后来,索性剃了光头,却依然掩盖不住已经白了的发根。

初中远在十几公里以外,所以住校成了不得已的选择。冬天里,宿舍没有暖气,每天晚上最不愿意做到事情就是钻进凉的刺骨的被窝。放假回家总会抱怨,爸妈无动于衷,而大爷,也不言不语。

然而,第二年的冬天,我收到了大爷给的一条巨大的毛毯。用现在的专业术语来形容,那叫珊瑚绒,软软的,暖暖的。后来,妈妈说,这条毛毯是大爷这一年挖药材换来的。

七十几岁的人,每天背着镐头,漫山遍野的寻找一种叫做“柴胡”的药材,就为了给我买一条过冬的毛毯。我不知道,老眼昏花的大爷是怎么样一棵一棵找到那隐藏在杂草中的柴胡,不知道他为此栽了多少跟头……

下定决心等我挣钱以后一定会给你买最好的东西,但很可惜,没来得及。

这条毛毯毫无疑问的成了大爷留给我的唯一纪念,现在,还完好无损的为我服务。

就在大爷送我毛毯的那个冬天,他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

那个夜里,全家人不敢合眼,凌晨三点四十,妈妈从大爷的屋子里出来,走到我们的屋里,对蜷在炕上的我说:“大爷没了……”我想我是没有任何表情,机械的披上衣服,忙乎者之后妈妈告诉我的事情。

那一天,家里忙的乱七八糟,没有人顾及我的感受,连我自己都无暇顾及。从知道大爷走了的那一刻起,到大爷下葬,我没有踏进过他的屋子,也没有掉一滴眼泪,只是在外面忙东忙西,却不知道到底忙些什么,脑子里总是出现大爷颤颤巍巍的身影--手里拿着镐头,上山挖药材。

妈妈说,最对不起大爷的是没能把他埋在他喜欢的地方。那个地方,我知道,是在一座山上的一片山楂园,以前每到秋天的时候,我都会跟着他去那里摘山楂。

但,总归是给大爷找了个好地方,山水相依,冬天阳光明媚,夏天,绿树成荫。

晚上,我在你住了半辈子的炕上辗转难眠,老一辈人说,去世的人的屋子不能空着,可我觉得一切跟梦一样,你其实根本没有离开。

现实终究是现实,不过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冬暖夏凉的地方,尽管与家之间只隔了一个小山包的距离。

每一年妈妈都说,去给你大爷上上坟吧,我都含混而过,妈妈也不再劝说。

十年之后,我终于说服自己来到这里,看看我失去已久的亲人。添上净土,换了新衣,愿在天国安好。

致我已逝去的大学

文/雷子芬

尽管我上的是一所最不起眼的专科学校,但是在那所大学里,我尽量地释放着我的青春能量,让我的那一方人生驿站,因为我的驻足而美丽片刻。以至于,毕业后,曾经的老师还拿我作为激励学弟学妹的榜样。

那时,怀揣着中学时的“做一名乡村女教师”的理想,走进了德州电大,成为了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的一名学生。开学后不久文学社的一次征稿,我漫不经心地投了两篇稿件:一篇散文,一篇诗歌。没想到,竟然让我在那个狭小的校园里“一举成名”。打饭、散步、阅览室里,时常能听到陌生的校友和我亲热地打招呼:“嗨,雷子芬。”我受宠若惊。在那段青春瑞丽的大学岁

月里,这一声声亲热的招呼,更成为了我努力的动力,让我向着更广阔的文学天地走去。紧接着,班委会改选,我的一通热情洋溢的演讲,竟然让我成为了班里的宣传委员;再然后,校文学社改选,我竟稀里糊涂地成了主编。那时候,最享受的,是下午下课后,校园广播的时间,因为整个校园里经常弥漫着我撰写的文稿,漫步在校园里,倾听着播音员那激情四射、优美动听的声音,仿佛我的那些浅陋的文字真的是可以登入大雅之堂的美文。

在我们电大系统的《山东电大报》里面看到有倾慕已久的师兄的文章发表,我的心里是痒之又痒,于是,也提笔开工,于是,就有了我的处女座《走过冬天》的公开发表,那是一篇写我的迷茫青春的真实再现,因为高考的不理想,心里一直郁郁寡欢,幸亏有文字的慰藉,才温暖了我失落的灵魂。第一次变成铅字的愉悦,更激励了我的阅读兴趣和写作热情,大量地阅读文学作品,再结合自己的亲历,乃至身边的听闻,迅速地融合成一篇篇的小文,转运到报社、电台,有的变成了铅字,有的转化成声音在德州大地上飞扬。

还记得,在我的带动下,我的同宿舍室友炬炬也奋笔疾书,把她的文学积累沉淀成一首首的小诗,公开发表。青春的激情,昂扬着我们的理想,我们曾经饱含着对文学的挚爱,跨越德州的南北,从城北的学校步行十多里路去城南的报社亲自去送稿。以至于,过了十多年,我们想起来,还是那么豪情满怀。

青春,永远是一个不朽的话题。两年的时光,在人的一生中是那么短暂,但是,就是那短短的两年时光,让我积淀了一本不太厚的《个人作品集》,这本简陋的作品集,是我为自己青春的一份最好的祭奠。

感谢我的大学生活,让我的青春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