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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蛐蛐的文章 / 蛐蛐的散文

2020/03/07好的文章

童年趣事

文/年琳源

童年,它代表了快乐,代表了天真,代表了可爱,时间带着我的幼稚远远离去,但回忆像一个个美丽的泡泡,倒映着一个又一个欢、喜、悲、忧的影子,带着我回到了童年。

与蛐蛐的斗争

我正在浴室里优哉游哉地给所有空瓶子装水,准备浇花,突然有一“庞然大物”,跋地涉水而来,盖一蛐蛐。余年幼,正出神,不觉呀一声然后发出警笛般的尖叫,老爸老妈匆匆赶来,一见我完好无损,就赶紧问怎么了,问得一个比一个离谱,你是不是被水烫了?是不是被电打了?我一个一个地否认,刚想开口让老爸抓住蛐蛐,一想,不能这么算了,一定要自己抓住它。我急忙把带着满脑子疑惑的老爸老妈轰出去,开始与蛐蛐斗争。

我拿了透明的杯子与一根筷子,蛐蛐见我一动,它便跳走了,我不敢用手抓它,拿着杯子跟着它跳,和它玩开了跳跳比赛。它慌不择路,一下子跳到了我养乌龟的脸盆里了,在水里它跳不动了,成了正在观看比赛的乌龟的午餐,乌龟很感谢我给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我转败为胜。

这件事现在想起来,还禁不住哈哈大笑呢。

虫子先生,一路走好

我和哥哥看着大人们在掰玉米,每掰下一颗小的玉米,里面就有黄黄的、恶心的肉虫钻出来,我和哥哥开始了清除虫子大赛。我们先用一根棍子和它们玩半天,再一巴掌将它们拍死,这些可怜的虫子兄弟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一命呜呼了。最后,我们在它们死的地方立了一个玉米芯“墓碑”,还念起了追悼词:亲爱的虫子先生,虽然你偷吃了许多玉米粒,但你毕竟是生物呀!我向你表示深深地同情,祝你一路走好!永别了……

现在我才知道,它叫黄粉虫,是一种蛋白质很高的虫子,用它做鱼饵最好。

贴贴泥

“啪!啪!”

你耍赖,你没扔……小时候和哥哥在一起玩贴贴泥,就是用水把餐巾纸浸湿往墙上扔,扔得满墙都是,然后我们跑得无影无踪,迎接我们的总是慈爱的责骂。

都过了七年了,我们当年玩的贴贴泥竟然都没有掉下来。它像一个永远不朽的标识,保留下我童年的回忆。

童年,我们天真,我们幼稚,我们纯洁,我们笑,我们哭。它像一缕清风,一去不复返……

蛐蛐吟秋

文/韦良秀

当秋天的脚步越来越重,无论草丛还是院落,都会传来蛐蛐那简单而又肆意、温暖而又质朴的吟唱。“唧—唧—唧—”“吱—吱—吱”……此起彼伏,你高我低,我吟你唱,琴瑟和鸣,鼓角相闻。从傍晚到黎明,这些小东西在属于它们的季节里绽放着生命的极致,把每一个日子都演绎得有声有色。

蛐蛐,是秋天的歌者,在大地的怀抱里纵情鸣叫。或跳跃于田间地头,或穿行在玉米地大豆垄茅草丛,披星戴月,夜以继日,小小的躯体盛满音乐的分子,给乡村的夜晚以缠绵,给农家的岁月以温暖。身在城市的我,也时常会听到蛐蛐的吟唱。但是城里的蛐蛐,没有了乡村蛐蛐的自由、豁达和豪放,缺少了作物的涵养培育,丧失了夜露的相濡以沫,干涸了乡土底气的蒸发熏染,有点声嘶力竭,有点力不从心。居住在乡下的蛐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叫之所叫,喊之所喊,无忧无虑,无怨无憾。

小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秋夜里捉蛐蛐。它那黑色的身子与黑黝黝的土混在一起,需要极具耐心地俯下身子仔细寻找。不光靠眼睛看,还要用耳朵听,只是这东西非常警觉,感觉到有人靠近,它便不出声了。我只能屏住呼吸,慢慢地走,如果发现猎物在一株野草上,须克制住内心的狂跳,将两只手弯成碗型,瞬间扑上去。运气好的话,手掌心便能感觉到小东西的挣扎了。

把蛐蛐儿逮回家,得给它个合适的生活场所。养蛐蛐儿的器具,是蛐蛐儿罐。蛐蛐儿罐有瓷的,也有陶的,最好的是澄泥的。要求口儿大、膛儿深、壁厚,上面有盖。老的澄泥罐最好,这种罐儿保温保湿性能好,适合蛐蛐儿在里面生存。蛐蛐装在罐子里,不止仅为欣赏其鸣叫,更得意的是期待那一场又一场的决斗。好蛐蛐,头大尾阔腰身宽,冲锋陷阵不惧死,叫起来长久不歇。斗蛐蛐,通常是在陶质的或瓷质的蛐蛐儿罐中进行。两雄相遇,一场激战就开始了。先是竖翅鸣叫一番,以壮声威,然后即头对头,各自张开钳子似的大口对咬,头顶,脚踢,不停地旋转身体,寻找有利位置,勇敢扑杀。几个回合之后,弱者垂头丧气,败下阵去,胜者则高竖双翅,傲然地大声长鸣,显得十分得意。玩家围拢观战,场面也煞是激烈。

“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如今,窗外又响起蛐蛐声,令人思绪万千,久久无眠。在窗外此起彼伏的吟唱中,我不住地轻问自己:那可是我居住在乡下的蛐蛐?那可是我一去不复还的童年?

鱼老汉

文/商子雍

鱼老汉已经很老的时候,我还很小,对这位装束和行为明显异于常人的老者,我只是见过几次,连搭话的经历都不曾有过。至于他的行藏,有一些是当年听人讲的,更多的,则是这一次写文章之前找人打问获得。

鱼老汉是满族人,据说还是正经八板的正黄旗后裔。既如此,那辛亥革命以前,鱼老汉的栖身地,应该是位于如今西安城里东北角的满城,日子即就是达不到锦衣玉食的水平,但小康无疑不成问题吧!然而世事变幻无常,1911年,一场在武昌起事,迅速蔓延到整个中国的辛亥革命,不但赶走了北京皇位上的溥仪,而且摧毁了西安城里的满城。不过,溥仪虽然丢了皇位,却依旧拥有紫禁城,继续在里面优哉游哉了不算太短的时间;可鱼老汉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西安的满城被毁,满人作鸟兽散,他一下子就成了居无定所的流浪汉。想来是几经辗转吧,最后才在三学街路北一棵古槐的树洞里安了“家”,与赫赫有名的“西安碑林”为邻。古人造字,所谓“家”,是房顶底下圈着一口大肥猪。照这个标准来衡量,鱼老汉的“家”,惨啊!

鱼老汉啊鱼老汉,如果此人真的是正黄旗后裔的话,那公元1644年,多尔衮挥师入关,在从北向南肆意践踏关内大地、不断制造屠城血案的清军铁骑中,恐怕就有鱼老汉先祖的身影吧!并且,按当时“旗民子弟世代当兵”的规定,鱼老汉本人也应该曾在军营里吃粮。不过,我见过的那个已经很老的鱼老汉,却完全是一介市井闲人,没有半点儿军人的姿态和气质。奇怪吗?仔细想想,倒也正常。因为,在经过数百年不受监督的独裁专制权力的腐蚀以后,当年叱咤风云的八旗军,早已和曾经不可一世的大清王朝一起,堕落成一堆不堪一击的豆腐渣了,就算鱼老汉曾经在这支队伍里经受过“锻炼”,又能有多大出息呢?

当然,鱼老汉毕竟有着数十年的人生历练,绝不会一无所长;事实上,他还真有赖以为生的出色手艺。比如,鱼老汉是养蛐蛐、斗蛐蛐的一流高手。年轻的时候,鱼老汉应该也曾去田野上、草丛里捉过蛐蛐吧,但垂垂老矣之后,他就不干此种苦活、累活了。

鱼老汉的另一手绝活儿是养金鱼,鱼老汉这么一个“尊称”,便是缘此而来,至于他的本名,反倒被人遗忘了。据说,1900年,误以为义和团神通广大,可以凭此和洋人一决高下的慈禧太后,居然向英、美、法、德、意、日、俄、西、比、荷、奥十一国同时宣战,结果被打的屁滚尿流,仓惶逃到西安后,地方官曾经把鱼老汉养的金鱼呈上,供这位逃难的“老佛爷”苦中作乐。这件事的真假无法认定,但随着故事的不断“广告”,鱼老汉的金鱼却销路见好,生活也就自然多了一点儿保障。

鱼老汉的脑后拖着一条小辫子,辫子的末端,系着一枚铜钱,不知道是乾隆通宝抑或康熙通宝。有人据此称鱼老汉为大清王朝的遗老。对遗老,辞书的诠释是:“改朝换代后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年人。”鱼老汉的内心深处,真是深藏着对大清王朝矢志不渝的感情吗?没人知道。但我觉得,就算果真如此,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也无法阻挡,而听任前朝遗老鱼老汉已显怪异的发型(以及这怪异发型中所包含的文化意义)继续存在,则表现了新时代应有的大度和宽容。